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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14

选调通知优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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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通知 篇1

2016年吉林省检察机关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吉林省检察机关选调生及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人员范围

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人员为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含120分)且按成绩排名进入所报考职位1:3比例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时间

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报考长春、吉林、延边、四平、白城、辽源、松原地区的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8:30至11:30或下午13:30至16:30;报考其他地区的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为11月18日上午8:30至11:30或下午13:30至16:30)。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地点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省检察院正门东侧100米处)。

四、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内容

1.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验证报告、考生报名推荐表、毕业证、报考检察辅助人员职位1及职务犯罪侦查检察辅助人员职位1的'考生需提供《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司法会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省检察院选调生相关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填写《吉林省检察机关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根据报考的职位,可以填报三个志愿。报名登记表的第一志愿必须与网上报名时报考的检察院一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要事先认真查阅2016年吉林省检察机关选调生报考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确定报考的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

备注: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黑色中性笔。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加入“2016全省检察机关选调群”(申请加入时附加信息中注明报考信息、人名),群号201067852,群里将及时通知相关信息。

3. 请面试考生接到通知后,于11月16日前与招考部门联系备案,联系电话:0431-87082637。

选调通知 篇2

2017年钦州市选调生面试公告及面试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钦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莫菲菲等6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15日的上午08:00--12:00和下午15:00--18:00。2017年6月16日上午08:0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915室),可乘坐8路、22路、28路、K8路公交车到“市行政中心”站(市政府梦圆广场)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报名申请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15日前,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须提供);

6.学生证、成绩单(须提供);

7.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样式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要求提供学生干部聘书、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三好学生”奖励材料)。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样式见附件3)。

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08:30开始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钦州市委组织部给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

面试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乘风大道51号,可乘2、6路公共汽车到“职教中心”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选调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一)体检集中时间: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0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钦州市一马路中山公园北门口(钦州市群众艺术馆旁一马路25号),可乘5路、8路、9路、18路公共汽车到“中山公园”站下车。

(三)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规定收取(约35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面试时间,于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钦州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凌鑫(0777-3688126)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2017年钦州市考试录用选调生进入面试名单.xls

附件2:基层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doc

选调通知 篇3

2017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选调公告

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现需选调会计人员委派到企业从事会计工作。

一、选调名额

3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利州区财政供养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会计初级以上职称;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财务工作经验;

(三)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仔细认真;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开拓创新精神。

(四)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 4月21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和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国资股现场报名。

选调人员调动至区财政局,身份性质不变,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凯:13981295443 咨询电话:0839-3320391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姓    名

(曾用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民    族

 

籍    贯

 

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学位)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学位)

 

报考岗位

 

专业技术

职称

 

熟悉专业及

特长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本人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个人履历

 

工作简介及成绩

 

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家庭成员

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原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报名人声明

本表内容真实可靠,本人愿意承担其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选调通知 篇4

2017年江苏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公告

为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工作的政策衔接,进一步拓宽优秀年轻干部来源渠道,现就2017年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条件

根据大学生村官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选拔300名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基本条件如下: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村(社区)工作满一个聘期,且报名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

2、中共党员。

3、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步骤

1、组织推荐。各市对照选调条件,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素质能力、综合表现和平时考核情况,按照分配名额1∶5的比例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只能报考本市岗位,填写《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市委组织部对《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进行审核后,填写《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本市实际推荐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2、网上报名。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人选的网上报名工作。

3、参加笔试。报名人选参加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笔试为江苏省公务员C类科目,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4、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2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5、人选公示。考察人选在所在乡镇(街道)和任职村(社区)通过一定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表彰奖励、工作实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考察时,注重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综合考虑大学生村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公认程度。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实地调查、集体面谈等方式,深入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考察了解。加强德的考察,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生活学习中鉴别德的真实情况,对德不过关的,一律不得录用。

7、确定人选。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得分百分折算1∶1∶1的比例量化计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8、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办理录用手续。考虑到培养管理的延续性,纳入选调生管理的大学生村官,仍在原乡镇(街道)工作,可继续担任村(社区)两委职务,累计在村(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11、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作纪律

各地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拔的大学生村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考核获奖证明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和《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电话:025-83395353。

选调通知 篇5

2017年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选调公告

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是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构编制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运行的技术保障。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拟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为2名工作人员;

(二)面向全省范围内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

1.身份要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具有管理或专技岗位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

2.学历要求: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1年以上;

5.身体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二)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奉献精神强,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2.热爱电子政务类工作,有胜任岗位的计算机专技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与管理、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诚信务实,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拟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有以下情况不得报名: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拨的在现职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存在违规破格提拔或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服务年限、试用期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选调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评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长沙市编办等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9:00—5月9日17:00

报名网址: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的“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考试前查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解聘。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数。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于5月12日9:00-5月13日17:00在长沙高级人才网上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在总分中占比50%),以闭卷方式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制卷并实施,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查分

2017年5月22日开始,考生可在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于5月23日上午9:00-12:00到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一办公楼市委八楼东)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24日上午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3)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须携带《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一办公楼市委八楼东)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总分中占比50%。

5.体检、考察

折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6.公示、试用

综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示无异议,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则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则退回原单位。

7.调动

所有拟录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试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进行指导,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本次招考未尽事宜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 0731-88667456 监督电话: 0731-88667448

点击下载>>>附件1-3.

1.2017年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长沙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doc

3.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选调通知 篇6

2017年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到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在韶关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实,为人谦和。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3.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7月。

4.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2.曾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

4.其他不宜办理转调任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带齐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同底近照4张、计划生育证明。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八楼区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何翠弦,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1-6664193。

(二)资格审查

由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 即9名以上(含9名)],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核减后选调人数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总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理解、公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总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按20%折算综合总分。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笔试、面试情况比较排序提出拟调入人选。

(六)统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调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对象,并在选调和调任对象单位公示5天(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

2017年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韶关市曲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选调通知 篇7

2017年江苏省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考试报名通知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我省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400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 I 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类别 II 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网上报名时,可兼报江苏选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有关政策详见《2017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5、参加笔试。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类别 I 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设区市类别II 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7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4∶3∶3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7年2月22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邮寄至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5353,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