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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5-17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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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寒假我读了本小说,是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法官米勒家。后来被贫穷的园丁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它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布克磨炼得跟狼一样凶猛,它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它战胜了可恨的史皮兹,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带头的位置。当残暴的哈尔将布克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桑顿的人解救了它,桑顿的解救让布克感受到爱与温暖,它决定誓死效忠主人。当桑顿被杀害后,布克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布克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

布克从养尊处优的一条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布克它敢于面对现实,能经受住各种磨难,它始终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布克的成长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想你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我们只要向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最后的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危险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头脑清醒、敢于与命运抗争的人才能生存

今年夏天,父亲让我和他一起练习永春拳。我们练习的房间里只有一个风扇,但没有空调。我父亲说在这个房间练习永春拳效果更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

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我每天都练习,每次练习后我都感到精力充沛。

我觉得这和布克的情况相似?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和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初中读后感作文800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上周,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里讲述的布克的故事,使我记忆深刻。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小说,希望大家能在空闲时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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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之作,以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它了。具体说来可能是因为**中描写的北美冰冷的荒野对人的吸引,故事中巴克在本性回归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的喜悦,以及回归本身的吸引吧。

人由于物质条件的局限,不可能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而人对于未知的渴望又是如此之强烈,因此人们读游记,看**,在书本中体样验陌生而神奇的新地方的奇妙,北美的旷野可能就是这样一处美好的地域,再加上作者行云流水般的叙述,让每一个读这篇**的人都充满了向往和痴迷。

北美旷野的冬季是寒冷而危险的,尤其对于再其中赶路的人:“三十里河没有冰封,湍急的河水抗拒着严寒,只有在回流处和水流平缓的河段才结了冰,艰险之处在于每走一步人和狗都有生命危险,在前面开道的佩劳有几十次踩塌了冰面,多亏了他手持的长杆,每一次都横担在冰窟窿上,可是寒流袭来,温度降到了零下五十来度,每次他掉进冰窟窿,都得生**来烤衣服,好保住性命,”北美的荒野本来就空旷寂寥无人,再加上寒冷的冰雪的袭击,人们做雪橇一天只能移动二三十公里,少时可以寸步难移,有时要是踩到冰窟窿里去,还得担心在零下几十度的冷天下小命不保,实在是有够刺激的,危险是挺危险的,但这些地方的魅力也正在与此,身处其中,人身上的恶俗净洗,此时此刻,想的不会再是如何勾心斗角,步步上爬,想到的是如何在这严寒的天气下,在北美的荒野上生存下来,并不断的体味着自然,每一天的前进都是与自然的搏斗。每一天天刚朦朦亮,你就得起身,拆帐篷装车动身,在北美的荒原里沿着有人走过的或是没人走过的路不断的前进,每一天都是向着新目标前进,每一次前进都可能遇到风险,于是,你在心里面激情着,担心着,欢喜着,或许还,暗暗期待着。

北美的旷野不一定就是风雪低温冰窟窿什么的,它还有美丽动人的一面,春天到来之后,荒野不再是白雪铠铠,而是万物复苏,充满了生命的气息,春天在每一个地方都有,但北美冬季后的春天美景,就是有一种与别不同的味道,这是巴克在寻找心中影子过程中看到的,“他把鼻子插进冰凉的苔藓和长着高高野草的黑土,闻到了沃土的气息就高兴的打鼻响,有时,温暖的白天,他卧在营地里懒洋洋的打瞌睡,突然他抬起头,竖起耳朵,全神贯注的听着,然后他会跳起来冲出去,一去就是几个小时,顺着林间小道,越过苔藓众生的空地,他喜欢在干河床上飞奔,偷**视树丛里鸟儿们地生活,有时,他整天趴在灌木丛中,看着咕咕叫的鹌鹑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不过,他最喜欢地在夏天午夜的微光下奔跑,倾听森林昏昏欲睡的轻声絮语,就像人们读书那样读着形象和声音,追寻神秘的呼唤,”每次读到桑顿和巴克在寻金的这一段,我都会忍不住想象自己要是桑顿多好,在北美的荒野走走停停,饥饿的时候端着枪杆子到林中打些野物,然后在一个澄清的林边小湖支起帐篷,住他个一年半载,然后,不断的体味自然的神秘奇妙,我相信,人在此环境下肯定会感悟到更多的东西。

另一个诱使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巴克的成长,在回归的过程中的不断成长,每读到这里,都会心里欣慰的很。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会学习,他在不断成长,那也使人充当了万物之灵,成了名副其实的这颗星球的统治者,但作者对巴克的偏爱,在短短的时间里赋予巴克那么令人喜悦的神速的学习,进步,还是令人有些艳羡。我记得我读小学初中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种花,而在种花的过程中,我最喜欢看到从一粒粒种子长成一丛丛小苗的过程,那个过程,现在想来,应该是成长的过程,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枯枝变成茂森,从淡绿的芽苞到墨绿的叶子,这一个过程也是最激动人心的过程,最令人期待的过程。

巴克在由律师家的一只普通的狗到成为荒野狼领袖的过程,就是一个可怕的学习过程,首先让巴克忘记南方文明社会规则,而认识到荒野弱肉强食法则的,是红衣汉子的棒子,“巴克明白自己是让人打了,但是他没有消沉,这次他全明白了,面对手执大棒的汉子,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岁月里刻骨铭心的教训,那条大棒给了他启蒙,让他粗通了强者为王的道理,这道理他接受了一半,生活的现实露出了残酷的一面,他毫不退缩的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同时又用本能所唤醒的全部精力来应付,”近乎恐怖的学习速度,完美的人生态度,成熟的面对困难的姿态,全在巴克身上找着了,或许,巴克是作者理想化了的自我吧,当剔除了人身上令人反感的毛病,人就变的近乎完美了。在后来的日子里,巴克更对自己所干的感到满意: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条又一条的狗被带进来,巴克眼看着他们一个个被红衣汉子治得服服帖帖,旁观一幕幕残忍的表演,教训一点点深入巴克的,一个手执大棒的人的一言一行都是法律,对这样的主子必须服从,但不一定要献媚,”在一开始,巴克就明白了一个在往后都很重要的道理,无疑,巴克的学习速度是神速的,同样的能力还表现在他以后的许多事情中。

由于是南方来的狗,根本不知道在北方寒冷的天气里应该如何过夜,当进入帐篷未果时后,他最终想出了一个主意:回帐篷那儿看看其它同事们是如何过的,在第一个夜晚,巴克就学到了如何在荒野上求生的本领之一,刨冰睡在冰窝里,在吃的方法上更是“察言观色”,“坐地起行”,“他很快就改掉了从前那种挑三拣四的毛病”,原来的他吃东西时是细嚼慢咽的,可是先吃完的同事总是来抢嘴,简直令人防不胜防,“没等他赶走两三条狗,没吃完的东西早就进了其它的狗肚子,“他说改就改,和他们吃得一样快,而且被饥饿逼得起了非分之想,”他先是看到别的狗偷腌肉吃,于是他也趁主人转身时,叼了整整一大块肉,当然由于巴克的聪明机智,没有被怀疑。在学习的过程中,巴克的良心在不断的退化,以至崩溃,在北方的荒野中,良心不但没用,反而是绊脚石,这也许是巴克不断的向着回归迈进的步伐吧!

善于学习的家伙,让人看得直起感叹,正是因为巴克的善于学习,善于感悟,(在某些方面我们看到巴克其实比人还要善感),最终巴克打到心中那个影子,象他的千万代前的祖先一样,巴克实现了回归,他不再属于任何人,他属于自己,属于自然。

书中回归的命题是最最根本的使这篇文章如此吸引人的原因,读杰克伦敦的作品,我老是有一种感觉,要是作者所处的时代时间倒退几百万年,到了那个以狩猎为生的原始社会里,想必作者必谁都要高兴,比谁都要更适应,因为在他的心底,他可能就是一个原始的人——充满了生命力,充满了对冒险的渴望,对狩猎的渴望,对荒野的渴望,或许,作者把他的这一愿望淋漓尽致的赋予了在巴克身上,让巴克最终实现了作者的愿望——回归。

每个人心中都沉睡着本能,只不过在巴克身上,本能苏醒了:祖祖辈辈驯养的痕迹脱落了,族群早年的情景仿佛呈现在他的脑海里。其实,作者只是借巴克的口道出了他对回归的想法,在千百万年前,人们从事最长的也是第一份的工作就是狩猎,在原始的森林里,原始的人们成群结队的围追堵截猎物,他们收获围猎过程中的兴奋与刺激,同时还有肥美的猎物本身,千百万年后,人们逐渐放弃了狩猎,转而向刀耕火种的生活转变,但是,原始的血统并没有因为生活方式的转变而完全改变,我们身上流的血,继承自千百万年前的祖先,我们身上潜藏的,是千百万年前祖先的本能,只不过,有些人没有发现,任由本能在体内酣睡,一有外部条件的诱导,本能也会苏醒——一如巴克。

“不要问我从**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是的,我们的故乡在远方,在很远很远的时间的那一头。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

清晨,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抬起了手向一边的书堆伸去,我摸索着。此时我正在寻找这新的一天我读的第一本书。

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书面,于是我把它拿到了眼前。我揉了揉眼,看了看书面才发现这本书是妈妈昨天下午新买的书,它的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我拿到了书满心欢喜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才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一条命运充满坎坷的家犬变成野兽的过程:这是一条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本来是一个大法官的宠物。可却因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仆人被卖到了雪地里做一只地位卑贱的拉雪橇的狗。在那里,它和一只叫斯皮茨的狗展开了生死之战,从而当上了一群拉雪橇的狗的领队,并学会了生存。可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巴克的主人又把巴克转给了别人,结果,又因为一些小原因,巴克的新主人--桑顿死了,巴克为主人报了仇,进入丛林成了一头野兽。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触,巴克的忠诚和本事更是让我佩服,我想如果我们人类可以保护动物,像桑顿一样热爱动物,那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会多出许多“巴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6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7

生活如鱼,生命如水;生活如花,生命如雨。面对人生的阴晴圆缺,我们选择了品味。但生命的定义毕竟复杂,但对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永远存在。生命的情感好比一阵狼嗥,在荒野里尽显蛮荒,让人敬畏。生命是可爱的,是神圣的,又是高贵、美丽的。大群银鸥在瓦蓝的海上飞翔,马群在草原上奔跑,一朵小花在风中舞动。都把生命描写得淋漓尽致,在世界,不只是有人类才具备生命神圣的光辉

豁达的人生,给了我神圣的思想。记得就在读完这首诗后,《荒野的呼唤》寄托于我的不是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是那些生命寄托于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思想在我心中蓦然产生,苍天,永恒;欢乐,悠悠欢世英雄,碧草白云。敬畏生命就像生了根似的让我永久不忘。

就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天晚上,我不经意地经过我家厨房,看见一只老鼠正想爬上橱柜去吃那些美味佳肴。它正在奋力地在光滑的墙壁上爬,它看起来十分费力,但它却坚持不懈,努力地欲爬上那洁白的柜面,吃上它那梦寐以求的食物。我看见了,情不自禁想笑它不自量力,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支棍棒,用尽浑身力气地向它打去,可怜的老鼠,由于柜壁光滑,它没有了它原有的矫健敏捷,被我打落在地,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死气沉沉。我顿时感到无比自豪,仍了那支棍棒,到一边玩耍去了。但当我再去一躺厨房时,却看见那只老鼠已爬了起来,在那光滑的壁面慢慢地爬着。一股从来没有过的对生命的敬畏油然而生,侵占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仿佛感受到了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深山上奔跑的羚羊,无际大海中嬉戏的群鱼,都有生命的硬度,感悟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与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波的生命的顿感与气势,抒写了生命令人敬畏的乐章。但我却不管这些,仍是抓起棍棒朝那只老鼠打去,老鼠又一次摔了起来,但这个小生命却没放弃,坚持重返前线,毫不放弃,像是在抒发着那首古老的生命乐章,愤起了心中的热血,它便能不懈地向前冲去。我只觉得生命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凸现得耀眼,这时,我真得感悟到生命的分量与意义是那样令人敬畏。徐悲鸿说过不可有傲气,不可无傲骨。

人的一切需要一种激情,敬畏生命就像一阵风,吹去倦怠的尘,露出内部的光。回归现实,那只老鼠仍在柜壁上爬,我那只拿起棍棒的手又放下了,这就是敬畏生命的真谛。我没有管它,任凭它用它那份刚毅的意志与饥饿的欲望让它爬上颠峰,去尝那份来之不易的食物,只留下我一人在感叹。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气势。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是非凡,而生命却同时拥有这些。躯体无能,但精神永存。一缕芳云无断绝,这也许就是生命美的极致。

千古悠悠,有多少生命在感叹。自强不息,坚持不懈,奋蹄追赶,努力向上,这完全出自那古老的生命乐章。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的全身仿佛灌注了对生命的敬畏。孤帆叠影锁白链,残月升骤起烈风。生命对人来说,演绎着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灯光闪烁的舞台上,生命尽显光彩。让我们把生命升华,谱出这支生命的乐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这个学期,我读了《荒野的呼唤》一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他本是大法官米勒的宠物,但一个无耻的仆人把它卖到了遥远的北方,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中,他慢慢学会了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他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然而,他又被卖到了哈尔以及查尔斯的手中,可是他们并不会训狗,也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最终都掉到湖里淹死了,而巴克幸免遇难。它的新主人——桑顿对它很好,可是最后还是惨遭不幸,而最后,他终于回归荒野,成为了狼群之首。

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会像巴克一样,当我们生活在幸福生活的时候,但命运总是变化无常,艰难、挫折层出不穷,你永远都不能掌控命运,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努力适应新环境,如果总是固执己见,最终就会跟其它来自南方的狗一样无情的被生活淘汰。

正如段宗平对此书的评价: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9

《荒野的呼唤》之感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过去在米勒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是一些人是他走向了一条不归的道路。他几经周折,被拆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受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的艰难。

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和生存之道。他聪明勇敢,忠于主人,但狼的嚎叫使他恢复了野性。主人惨死后,他为主人报仇,以狼为伴回到荒野。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只要我不断磨练自己,永不放弃,永不放弃,用智慧面对困难,我就会成功!

《荒野的呼唤》有感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

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狼嚎中本能地唤起了远古先民的记忆,在灵魂中逐渐复苏了狼的野性,在狼的**下一步步走近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平。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 116 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受尽种种虐待,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他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活方式、棍子和牙齿的规则,最后回到荒野,成为狼的首领。

布克的勇气值得学习。他遭受了如此多的虐待,但他仍然不屈不挠,顽强勇敢。作者借示,在危险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敢于与命运抗争的人才能生存。

在茫茫的荒野里,在银色的月光下,一首原始的歌一支在歌唱。生命的力量和生存的需要将使这首歌永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荒野的呼唤》这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一篇小说,也是习爷爷爱读的作品。小说主要讲述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和其他狗一起拉雪橇运邮件,最后回归森林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段内容:

“它(戴夫)用最后剩下的一点力气努力一摇一晃跟在后面,直至雪橇队又停下,这时它踉跄着跑过一辆辆雪橇来到自己的雪橇旁,站在索莱克斯身边。……它用眼睛恳求着要留在那儿。……于是它又被套上挽具,像以往一样自豪地拉起雪橇,尽管不止一次体内的伤痛使它不情愿叫起来。有几次它跌倒了,被拖在挽具里,有一次雪橇还撞着了它,从此后它只好用一只后腿一跛一跛地向前。”(P39)

我很喜欢作者生动的描写,比如他用“努力”、“一摇一晃”、“踉跄”、“恳求”、“自豪”这些词来表现戴夫的动作和神态。我更欣赏戴夫不愿让自己失去价值、变成废物的努力。如果它变成了废物,就会被主人抛弃,然后死去。它很坚强,不怕被抽打,更不怕受伤,坚持走到营地。可是最后,它还是被左轮手枪打死了,因为“他们认为让它安心而满意地死在挽具里也是一种仁慈”。我觉得戴夫这么做很值得。

虽然这里写的是一只狗,但是我认为人也需要向戴夫学习,也要活得有价值,要有戴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科学家要专注做实验,运动员要刻苦训练,工人们勤劳工作,而我们同学要认真学习、努力不懈,为时代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价值!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望着逐渐升高的太阳,阳光沿着窗户射进来,我却感觉不到丝毫温度,我低着头,是深深地沉寂。

我的妈妈,一个像女超人一般的存在,她坚强她能干,谁能想到她竟会这样突然间的倒下了。我的妈妈一直有轻微的颈椎病和腰病,她白日兢兢业业地工作,再加上晚上回到家又要承担家务和管我学习,她就这样倒下了。住进了医院,调整修养,我一直一直不肯相信事实,因为我无法想象没有妈妈的这段生活会是什么样的,糟糕?或者说是无助与绝望!

从医院回到家,无助地坐在客厅里。无言,沉默,心底里的害怕仿佛要溢出来。我无心思考接下来的打算,在妈妈没出院的日子里我该做什么?没有计划……忽然,夏日里为数稀少的一阵凉风吹进来,我像窗户望去,咦?窗户关得严严实实。那这风……我话还没说完,我的眼前忽然一片漆黑,大脑一顿,放空放空,我仿佛被带到了一片荒野?

土黄色的大地映入眼帘,放眼望去看不到任何生机与希望,“哞~哞”我一惊,随后顺着声音望去——是一头小牛,个头不大,有我一半高,它看见了,我们四目相忘,也许是一种心灵短讯吧,它回过头像山上奔去,我跟着它一直一直走,终于越过了一座山,我气踹嘘嘘,当我抬起头震惊了——是绿色,一望无际,是生机,是这朝气蓬勃的生命力,大片大片的绿让人心旷神怡,那匹小牛正欢愉地吃着草,正当我闭上眼睛,去享受去感慨时,有是那漩涡,将我卷入一片漆黑——我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刚刚是怎么了,可能是我恍惚间的走神了吧。可这时的我不再是那样无助与彷徨,心底的力量顺着心脏,血管甚至每一个毛孔,传遍全身!我站起来,开始计划我的生活,在打理好我自己的学习与三餐的同时,我还要做好家里小主人的职位,做清洁,打理房间,浇花养树,我开始渐渐地独立,这是一种自由且不束缚灵魂的独立,自己管控生活,有条不紊,舒适且宁静。

不久妈妈就出院了,可学会独立的我依旧过着自我计划的生活,独立的力量是不可言喻的,是一片绿原,脑中的绿原;是一片荒野,内心的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