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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承包合同

发表时间:2024-08-06

最新绿化承包合同分享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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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承包合同【篇1】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穗政合同示范文本16号

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类)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13—2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工程总面积: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内容的文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本合同适用现行有效的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

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三)图纸

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二)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承包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方代表。

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三)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

(9)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四)承包人工作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及发包人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相关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无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相关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无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二)进度计划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

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发包方或其指定第三人书面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或其指定批三人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三)延期开工

如发生 情形需延期开工的,承包人应于延期原因终止后7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将延期原因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汇报,发包人及监理方书面认可的方能顺延工期。

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承包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书面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四)暂停施工

如发生 情形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

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超过1天的;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答复或催促监理方予以答复,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六)工期提前

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或其指定第三人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五条 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二)款第2项所述的标准、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重做,工期不顺延,并承担违约责任。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或其指定第三人、监理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或其指定第三人、监理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或其指定第三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和各区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花卉、树苗和草种采购前的品种、规格等由发包方和业主代表以及现 场监理书面认可;

(2)有机肥、化肥、播种(名称、合格证、适用范围)均匀性;

(3)平整场地、剔除石块及建筑垃圾;

(4)下种前的场地坡度、高程;栽树前的树坑深度、大小。

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合同价约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价中的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消耗量、包制作、包安装、包机械、包运输卸车、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安装材料损耗、包风险、包经有关部门验收等费用。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第一种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除非发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书面签证超出本合同价款 %的,合同价款按照以下约定予以调整:

(1)合同价款发生以下情况时可以调整: 。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

(三)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经过业主、监理、发包方共同对质量验收签字后7天内签字确认;

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7天内 。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7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3. 对承包人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施工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可能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法律后果。

(四) 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价的 %为预付款。工程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逐次扣回,扣回比例为当期进度款的_____%。当累计完成工作量达到合同承包价(扣除了招标人暂列金额)的_____%时扣回全部预付款。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施工进度为准,具体为:

(1)承包人按工程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并盖章的已完工程款额的计量和支付申请。工程款进度款申请报告的格式按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制作。监理工程师收到计量支付申请3天内核实工程量。承包人的计量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

(2)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计量支付,但总额不超过投标时的措施项目费。

(3)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已完工作量的8%且不超过承包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预留金的8%。

(4)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

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5.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在期满后 日内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6. 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程序,发包人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支付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发包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支付迟延责任;在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并开具与支付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发票,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7. 如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等值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直至承包人能提供相应发票,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 发包人支付前有权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等费用,已扣除的费用不再支付。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3.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承包人按发包人供应相关苗木、材料、设备价值的 1 %收取管理费。

(二)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按投标清单中的标准进行采购。

2. 双方约定的其他检疫证明及方式: 。

第九条 工程变更

(一) 设计变更

1. 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若承包人收到变更通知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的,应立即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通知。

2. 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要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提前或者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或相应施工措施等资料。

3. 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4. 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发包方事先书面同意就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应以发包人签发的现场签证为准。变更程序按第九条(一)款执行。

(三) 确定变更价款

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逾期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3. 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4. 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 竣工验收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补充条文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起算。绿化部分以初验合格日期为养护期开始时间。

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及费用承担。

(二) 竣工结算

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 发包人自签收完整的上述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如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承包人须积极配合并办理相关不够完善的资料并提交给发包人,否则,延期结算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若本项目为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本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一)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园建工程:

5. 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6.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绿化部分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____级养护标准。

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发包方以书面、传真以及电子邮件通知承包人到达现场替换,如通知送达承包人1天后还没有替换时,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替换或补种,一切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三)保修费用

1. 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因第三方(第三方不包括园林产品的供应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四) 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保修期内,因承包完工的工程质量或维护保修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即便任何法律文书确定由发包人负责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承包人应承担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履行情况推断出承包人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发包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 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应承担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 ‰(千分之 )计算工期延误违约 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工期不顺延;造成工期逾期的,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每超过一日按应付未付价款的 ‰(千分之 )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逾期超过 日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发包人承担。

(六)其他: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二)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其他不适合继续施工的情形。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 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三)保险

1. 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四)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采取履约保函提供担保时,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14 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事先事面许可,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因发包人过错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绿化承包合同【篇2】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___甲方办公大楼的绿化养护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大楼绿化养护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绿化养护项目名称

___办公大楼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 绿化养护项目范围

属于甲方管理的___办公大楼所属绿化的维护,绿化面积总计 m。

三、绿化养护管理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期限为两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2.绿化养护费用计算方法:

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元/ m〃年计算,绿化面积共m,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年,月平均 元。

(注: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为元/m〃年)。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即: 元/季,每季工作完成后的次月初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4】

学校校园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校园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5】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栽植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竣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住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乙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四、绿化工程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群众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绿化工程)。

二、工程绿化负责养护一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共计

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付法院判决。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绿化承包合同【篇6】

俗话说,“三分栽、七分养”,养护工作没做好会使花很大成本建造的园林景观不能很好的保持,有的很快出现草地退化、树木死亡,杂草丛生。小编为你整理了绿化养护承包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养护面积:13000㎡。二、养护期限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三、养护职责1、负责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范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范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四、考核验收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五、附则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绿化承包合同【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地利用 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和乙方的技术、管理和劳动力优势,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甲方决定将位于的人工整地造林任务交给乙方负责实施。

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如下协议:

一、造林面积、地点、树种和时间

1、造林面积:约1:1万的地形图勾绘计算的造林面积为准。

2、具体地点:。

3、造林树种:优良速生桉树。

4、造林时间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Www.1467.CoM.CN

二、造林技术要求

双方认可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甲方造林技术规程》,并同意按此附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

三、管理投资和造林资金支付办法

1、双方接受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2、甲方不承认任何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开支。

3、每一道工序完成先由乙方自行验收,并经甲方验收或抽样检查合格后才由甲方签字确认工程完成,按照验收结果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每个单项工程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才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程款的80%,每个单项工程余下的20%,待到定植、补植工程完成后,甲方结清上个工程的余款10%,工程的10%待到整个造林承包任务完成,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后才能统一结清。

四、施工监理及验收

1、甲乙双方将依据造林施工方案、附件《甲方造林技术规程》、附件《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和本合同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施工监理及验收。

2、乙方在对每一道工序自行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各项工序抽样验收,合同后同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单,乙方凭验收单结算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造林项目所需的各种报批手续。

2、将没有山权林权纠纷的可直接用于整地造林的林地发包给乙方。

3、采购造林所需的苗木、肥料等由甲方负责运到造林所在地通车的山头。

4、所租用的土地,在造林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人为的干扰和阻挠,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如因纠纷村民干扰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继续施

5、在实施本造林项目过程中,有义务对从事造林施工人员进行造林技术培训和指导。

6、按附件造林施工方案、附件《造林技术规程》、《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及本合同第三款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工程款给乙方。

7、按合同规定及时到造林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制定施工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落实施工所需人员、组织实施造林。甲方发包造林工程后,最迟不超过15天即要进场施工。

2、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按时完成合同造林任务,并通过验收。有特殊情况的及时电话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制定新的。

3、乙方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遵守当地政府的各种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与当地群众搞好团结。不能在林区内进行违法活动。发生治安问题,要及时甲方及当地政府处理。

4、有权支配使用甲方已核定范围的费用,实行费用包干,超支不补。

5、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承包者和雇请的民工签订,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负责支付他们的一切费用。

6、为甲方管理人员到造林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技术指导提供生活和工作的便利。

7、施工过程中自学接受甲方的施工监督。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在工地里面必须做到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9、乙方承包本造林工程,造林成活率必须在95%以上,低于95%要自行补植。补植后成活还低于80%,甲方按80%价格支付,低于70%,按70%价格支付。低于50%,返工重种,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中途违约或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给乙方,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负责的造林不达到附件规定的成活率、保存率、土地利用率,首先按相应比例在投资中扣减,其次再计算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付给甲方。

2、造林过程中因乙方不能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要求,或有意将某些问题隐瞒甲方,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按条款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全部经济责任。

3、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造林合同不能改造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因双方共同过失,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龙卷风、战争、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毁灭性病虫害、土地纠纷及恶坏人畜破坏活动等,致使承包造林人员所营造的林木不达标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有《甲方人工整地造林技术要求及施工投资单价、完成时间表》。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六小组,组长刘祥奎

乙方:泰和县澄江镇 康华锋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8】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角分整(RMB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绿化管养标准

2、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

3、绿化管养质量检查评分表

4、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

5、绿化养护报价表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公司

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公司

代表签名:

年月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31650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承包合同【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 村四旁绿化进程,提高造林成活保存率,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双方签定以下造林合同:

一、造林地位于 村,共栽植杨树 株。 本合同期为一个轮伐期(轮伐期是指从苗木栽植之日起至树木成熟全部采伐完止)。

二、甲方提供造林地,乙方进行栽植经营管护,直至林木成熟采伐。

三、该造林地上的林木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时,所得木材收益全部归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定期检查林地管理工作情况,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林地管护等的广播宣传;

2、甲方为乙方提供林业政策、栽培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3、林木达到保存率要求后,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

4、甲方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造林林地只准种植杨树速生树种,乙方拿出元/株的树苗款,由甲方统一购买确保苗木规格和标准。栽植费用以及林木管护、病虫害防治、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及采伐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可享受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的林地采伐等有关优惠政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3、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应无条件补栽原有采伐树木总株树,如重新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4、乙方应认真履行造林地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清除林内杂草,林木生长茂盛,病虫害少。

5、在征得甲方的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允许乙方转让、赠与或继承。

6、乙方新栽幼树当年成活率应在95%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应在90%以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林地的经营权。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林木如遭人畜破坏,由乙方出资补齐损坏树木;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经甲方认定后,可不追究乙方的责任。

七、附则

1、若因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造成林木损失,由甲方争取建设方按上级有关政策对双方据实补偿;

2、若防汛抗洪需砍伐林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对双方据实补偿;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山市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