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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方案

发表时间:2024-08-25

征地方案(范例9篇)。

方案的格式规范是什么样的?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必然需要编制一份完整的方案。好消息小编准备了“征地方案”的深度剖析请看下文,请认真品读本文同时也别忘将其收藏!

征地方案 篇1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

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2.14亩。每亩2.33万元,共计19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1.77亩,计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

以xx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

本村在籍的xx年1月1日至xx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

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

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

凡是在xx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xx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

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

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凡是在xx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婚入人员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费,所生的孩子应视本村新增人口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随之迁入本村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及其他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费。

8、现役军人

凡是在xx年1月1日至xx年11月1日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参军未提干的(包括初级士官),应享受全额土地补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9、全户迁出和全户消亡人口(这里的户指同一土地承包合同内的人口)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全户迁到设区的市或全户消亡的,其所承包的土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对至今未收回的征地时其子女或亲属均不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10、死亡人员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家庭承包中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一个或部分人员死亡,可分配土地补偿费但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1、迁出人口

凡是在xx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迁出,可享受土地补偿费,介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2、具有土地承包权的无地人口

凡是在xx年1月1日具有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农户至今未承包土地的,征地时同样享受全额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13、空挂户不参加此次分配。

征地方案 篇2

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麻柳湾至昭通、昭通至会泽段将正式开工建设,涉及xx县江底乡境内约xx公里,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昭会高速公路xx段按时开工、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为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进程,为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涉建乡镇、村组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昭会高速公路xx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速办,由刘朝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从房产局、林业局、国土局、江底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国土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房产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林业局:x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江底乡:x名(x名领导,x名工作员)及涉建村组干部。

三、征地拆迁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宣传培训阶段(x月x日-xx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踏勘,做好项目建设的实物量调查,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征地拆迁工作室内外所需用品和用具。

3、制作征地拆迁所需表册,搜集所需资料、图件。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张贴征地拆迁通告,制作、悬挂、张贴各种标语,并通过宣传栏、电视和有线广播及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涉建村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组织乡镇、村组及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测量方法、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管理与发放等。

(二)征地拆迁丈量阶段(x月xx日- xx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乡镇、村组及业主单位、设计单位采取边勘丈、边征地、边拆迁的方式,按照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勘测丈量工作。

(三)资料汇总、公示及补偿资金的兑付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在全面准确核实被征用土地及房屋面积后,及时将所测量数据汇总公示并上报昭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划拨补偿资金,补偿金的兑付采用“一卡通”形式封闭运行,保证农户取款方便安全。

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立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征地拆迁丈量工作结束后,将征地拆迁丈量结果及补偿金额公示一周后兑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江底乡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各涉建村要成立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村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报道,使涉建乡村对征地拆迁情况有客观公正的认识,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标准统一,决不能以权谋私。

(四)坚持政务公开。坚持把各项政策、补偿标准、帐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危害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煽动鼓舞群众闹事,干扰、影响和破坏项目建设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方案 篇3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1.对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况,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对于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况,则需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国土房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天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公告方式向所有权人公示。

3.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若需要举行听证会,则应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

4.国家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应当深入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于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有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来收集更多意见。如果确有必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就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在进行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审批时,相关部门应附上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并说明是否采纳了这些意见。如果需要进行听证会,则应附上听证笔录。这是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6.为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此外,国土房管部门还有权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收支状况公布给本组织成员,以方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二)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征地方案 篇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根据国办发劳社部发〔2022〕14号文件关于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财政补助1/3;农民个人和集体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用从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支付。

       具体标准为: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3.5万元;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上(含0.3亩)但不足0.5亩的,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3万元;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上(含0.5亩)的,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2.5万元,作为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支付按附表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广大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也让这些弱势群体得到了一丝安慰,衷心希望所有农民兄弟都能解决好保险问题。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自查报告

       征地实施方案

       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街道被征地进保工作汇报

征地方案 篇5

征地方案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针对土地征收和补偿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征地方案的实施通常涉及农村土地、城市用地或工业园区等领域,旨在保障公共利益,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本文将详细探讨征地方案的背景、目标、实施过程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背景


城市化进程、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种因素的推动下,土地的供需关系出现失衡,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规划调整。同时,农业现代化、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张。为了解决土地问题,各级政府制定征地方案,有序调整土地使用,平衡各方利益。


二、目标


征地方案的目标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征地方案要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避免农民因征地而陷入困境。


2.促进城市化进程:征地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城市化进程的推动。通过征收农村土地并用于城市建设,可以提高城市化水平,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的用地资源。


3.推动经济发展:征地方案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规划合理的土地用途,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


三、实施过程


征地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调查评估:政府部门组织人员对需要征地的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土地类型、土地用途、土地所有权以及影响因素等。这一环节的目的是为后续的征地程序提供科学依据。


2.征地通知:政府向受影响的农民或土地所有者发出征地通知书,明确征地原因、用途以及补偿标准等内容,并告知相关权益的保护措施。


3.协商补偿:政府与农民或土地所有者进行协商,商定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内容涵盖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就业培训等方面,并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征地手续:在协商一致后,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征收手续的办理,包括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登记等程序。


5.土地利用规划:政府应根据征地目的和用途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征地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四、可能带来的影响


征地方案的实施可能对农民、土地所有者以及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如下:


1.农民生计影响:由于征地可能导致农民失去土地资源,一些农民可能面临经济压力和生计难题。因此,政府应该加强补偿措施,确保农民的生计稳定。


2.社会稳定风险:土地征收涉及的面广、影响深,如果征地方案实施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威胁社会稳定。因此,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尽量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3.经济效益:征地方案的实施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有利的。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可以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城市化水平。


小编认为,征地方案是政府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工具,旨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维护公共利益和农民权益。在实施征地方案时,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民利益保护,加强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过程的公正和合法。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征地方案 篇6

征地方案是指政府为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而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一系列工作的调查、规划和实施方案。征地方案的制定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同时也要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过程。下面将详细探讨征地方案的制定过程和关键问题。


征地方案制定的第一步是进行实地调查和勘测,获取土地规模、性质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等基本数据。通过综合分析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征地范围和征收方案,确保征地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关注土地的生态功能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充分了解当地资源和环境的特点,避免对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在征地方案中,需要详细规定征地的补偿标准和程序。要明确征地补偿的对象范围,包括土地权益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等。要合理确定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以确保被征地人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补偿。例如,对于农地征收,可以以土地的基准地价作为补偿标准,同时考虑到土地的产出能力、农民劳动力的流转情况等因素。还应规定征地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保障被征地人的利益。


征地方案还需要考虑被征地人的安置问题。当农民失去土地后,他们需要有合适的安置地来维持生计。因此,征地方案中应包含安置规划和实施措施。政府可以建设农民新居、新农田和相关基础设施,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确保被征地人能够稳定就业和生活。


征地方案制定过程中,还需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政府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和举行信息公开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征地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征地方案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地活动的跟踪和监管,防止滥用职权、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征地方案的实施中,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政府部门、征地项目承办单位、被征地人等相关方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征地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征地方案能够顺利实施,达到既定目标。


征地方案的制定需要科学合理的调查和规划,关注土地利用、补偿和安置等各个环节,同时还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只有制定出公平合理的征地方案,才能实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大化,确保征地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征地方案 篇7

征地方案是指政府为了实施一些重大项目或规划,需要收回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并对被收回土地上的农民或居民进行补偿的一种行动方案。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需要平衡项目的实施需求与农民或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征地过程。


征地方案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决策。政府部门会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土地调查和规划。在调查过程中,政府会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征地范围和所需土地数量。然后,政府会制定征地方案,详细说明征地目的、范围和规模,并公开征求意见。


征地方案的制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尊重农民或居民的权益。政府需要通过公示和公开听证等方式,向受征地影响的农民或居民介绍征地方案,并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政府还要与农民或居民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措施,包括土地补偿、经济补偿、就业安置等。


补偿方案应当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公正合理的计算,并确保被征地农民或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政府可以通过物质补偿和非物质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来满足农民或居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还应当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机会等支持,帮助受征地影响的人民实现就业和可持续发展。


在征地实施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征地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政府部门应当对征地行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征地方案的执行符合规定,并及时处理相关纠纷和问题。同时,政府还应建立投诉渠道,接受农民或居民的投诉,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征地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政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或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征求意见,并制定合理的补偿措施,确保被征地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才能实现征地与保障农民或居民权益的平衡,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征地方案 篇8

为了依法实施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花都段)并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我们需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顺利进行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以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概况

(一)征收补偿范围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站前西路1号、2号、3号、二轻工会集资楼 4号房屋,具体以广州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xx]65号)及所附红线图(见附件)范围为准。

(二)签约期限

自征收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征收补偿对象

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与标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1. 住宅房屋补偿

(1)对于在征收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居民或房主,我们将按照其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而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费以商品房的每平方米11000元为标准,集资房、房改房等未完善产权的房屋则以每平方米10640元为标准;此外,我们还将为居民提供搬迁费用,标准为20xx元/户,并为其提供临时安置,临时安置费用以每平方米每月11元的标准计算,按3个月计算。

(2)凡是在征收补偿方案生效后30至6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房屋业主,将获得以下四项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根据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所评估的价格确定)、征收奖励费(标准为20xx元/平方米)、搬迁费(标准为20xx元/户)以及临时安置费(标准为11元/平方米/月,按3个月计)。以上四项费用的总和将作为补偿。

(3)在征收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60日后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费(标准为20xx元/户)、临时安置费(标准为11元/㎡/月,按3个月计)等三项的总和给予补偿。

2. 商业房屋补偿

(1)自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若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协议,则可获得以下六项补偿:1.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 征收奖励(标准为20xx元/㎡);3. 搬迁费(标准为3000元/户);4. 临时安置费(标准为20元/㎡/月,按3个月计);5. 停产停业损失;6. 搬迁时限奖励(标准为房屋价值补偿费的15%)。

(2) 在征收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30日至60日(含)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征收奖励(标准为20xx元/㎡)、搬迁费(标准为3000元/户)、临时安置费(标准为20元/㎡/月。

(3)在征收补偿方案生效之日起60日后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费(标准为3000元/户)、临时安置费(标准为20元/㎡/月,按3个月计)、停产停业损失等四项的总和给予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xx]26号)第四条规定组织实施。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拆迁补偿总额(除临时安置费用按签约当月至交房当月的总月数计算外,标准与货币补偿标准相同),计算与所换房屋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签订补偿(产权调换)协议,进行结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5月16日

征地方案 篇9

为做好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权属单位及个人。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实施征地,不得随意扩或缩小范围。

(三)征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及征地补偿结算工作。

二、征地范围、面积

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5.5552公顷(233.328亩),具体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延平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组、社保及再就业组、政策技术指导组和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现场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以上组员可分成若干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则,负责对征地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登记、填表、统计和协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工作并落实清表工作。组织被征地单位按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收集材料、汇计、及时制止抢建抢种行为,协助拆除违章建筑物等。征地现场工作组实行全滁干制,负责到底,至项目竣工止,期间出现的征地问题工作组需跟踪、协调、解决。

(三)社保及再就业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培训工作。

(四)政策技术指导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指导征地现场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五)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审核、发放各项征地补偿款和监督管理征地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

四、工作任务要求

(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把关、审核,同时协助、配合、指导工作组实施征地工作。

(二)征地现场工作组组长为征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组须按时完成项目征地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四)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办理有关低保手续。

(五)县局负责征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征地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项目用地征地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二)在征地过程中,对无理取闹、聚众滋事、内外,阻挠工程施工,扰乱公共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