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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款合同

发表时间:2024-09-09

正规借款合同(锦集十一篇)。

你知道拟制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随着时代的进步,签订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在众多文章中栏目小编看到了一篇令人深思的“正规借款合同”,您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有所收获吧!

正规借款合同(篇1)

1、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利息的,或者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或者甲方在借款时隐瞒虚构事实欺诈出借人提供借款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合同情事的,构成违约。

2、 如借款人出现还款违约,应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延期支付利息的,应支付利息被延期所产生的违约金(按照未付利息每日________从应付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2)延期支付本金的,应支付本金被延期所产生的违约金(按照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从应付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行使相应权利:

(1)延期支付当月借款利息长达___________以上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_计算至借款人实际偿还完所有款项日为止。

(2)延期归还本金长达___________以上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违约金,以未付本金每日_________计算至借款人实际偿还完所有款项日为止。

(3)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借款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乙方受到欺诈而提供借款的,出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予以赔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规借款合同(篇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借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日之内将借款放出,转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甲方银行账户为: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开户人为________。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款,并转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XX银行账户为: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开户人为________。

2、甲方可以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性还款,也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分批还款。

3、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

六、保证条款:

1、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当期规定的________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不动产、银行资产等进行处理,并按银行当期规定的________年以上贷款利率加收罚息(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还款的除外)。

3、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据和收据,以银行转账的记录作为借款、还款到账的依据。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壹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____

正规借款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张xx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xxxx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篇4)

正规借款合同:保障双方权益的有力工具


在现代社会中,借款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常见的金融需求之一。为了保障借款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签订一份正规借款合同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多年的工作经验出发,介绍正规借款合同的意义、内容和注意事项。


正规借款合同的意义:


1.明确权益与责任:正规借款合同能够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借款人可以明确借款用途、还款计划和利率等,而出借人则可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


2.规范交易行为:正规借款合同能够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避免合同纠纷。合同中清楚列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等关键信息,能够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为解决潜在纠纷提供了依据。


正规借款合同的内容:


1.借款金额和利率:合同中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和利率,并约定还款方式。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而利率则直接关系到借款人的还款负担。还款方式可以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等多种方式。


2.借款用途:合同中应明确借款的用途,防止逾期产生争议。借款用途可以是购房、创业、教育等,明确用途可以确保借款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借款。


3.还款计划: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还款计划,包括还款开始时间、还款周期、还款金额等详细信息。还款计划的明确性有助于双方合理安排资金,避免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


4.逾期利息和罚金:合同中应明确逾期利息和罚金的计算方法,防止借款人对还款不负责任。逾期利息和罚金的制定应当公平合理,并能够对借款人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


正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明确双方身份及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中应列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并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合同撰写要准确明了:合同应尽量简洁明了,条款不宜过多繁琐,以免产生歧义。合同中的用词要具体明确,不应存在模糊不清的措辞。


3.签订合同需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在签订正规借款合同时应共同参与,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避免发生争议。


4.合同存档备查:合同签订后,应妥善保管合同副本,并定期备份电子文档。合同的存档备查在后续的借款还款过程中非常重要,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正规借款合同是一份能够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书。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借款交易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正规借款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要准确明了,双方共同参与并备份存档。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证借款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正规借款合同(篇5)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篇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篇7)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签订地:

20xx年2月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经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给予债务人额度授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则本合同以下词汇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一、“授信额度”指债权人在综合评价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及所提供担保的基础上,为债务人核定的在一定期限内综合融资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分为“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能融通使用。“自助额度”除本合同另有说明外,适用本合同所有条款约定,“非自助额度”不适用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条款约定。

二、“额度授信有效期”是指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在债权人处办理额度授信项下的业务。额度项下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额度授信有效期届满,额度授信即失效。

三、“余额”:债权人对债务人办理额度项下各类业务实行余额管理和控制。该余额是指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方式使用债权人所给予的授信额度而形成的各项余额之和,包括未到期余额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两部分,即:

(一)“未到期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尚未届满所形成的各项待清偿债务本金余额。

(二)“已到期未清偿余额”是指债权人依债务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内为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作出清偿的责任期限届满但仍未清偿的各项债务本金余额。

四、“自助额度”是指债权人根据债务人申请,在额度授信项下核定一定的额度,同意债务人在该核定的额度内以本人借记卡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经密码验证,由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上实施操作,循环使用贷款,自助完成借款与还款,无须逐笔出具书面借款申请,无须逐笔签订借款合同。个人自助额度项下的个人自助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个人自助额度期限到期日。

五、“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

“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个人授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务金额、主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本合同为各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分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对于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及贷款到期日超过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约定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个人自助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及还款的金额、期限等以债权人形成的电子记录为准,该电子记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主债务”指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业务时所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电讯费、差旅费、处置费等。

七、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

八、债务人是指额度授信申请人。债务人如有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债务人配偶;债务人如无配偶,则共同债务人为自愿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其他人。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授信额度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包括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其中自助额度部分以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为准,非自助额度为授信额度扣除自助额度的剩余额度,自助额度和非自助额度不得融通使用。

具体业务中借款金额涉及到外币的,按照借款发放当日兴业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基准价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授信额度。

第四条 额度授信有效期及调整

一、本合同额度授信有效期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各分合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且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除个人自助贷款外,债务人必须逐笔申请,经债权人逐笔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在债务人逐笔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时,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二、本合同不构成债权人向债务人必然提供融资的确定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有权单方面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助额度金额及自助额度期限等作出调整甚至取消全部或部分授信额度而无需事先征求债务人同意。前述“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债务人产生重大或有负债;

(二)债务人发生重大经济困难和风险;

(三)债务人还款信用下降,还款风险增加;

(四)债务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相关声明与承诺不再真实有效;

(五)债务人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或所从事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

(六)债权人认为有必要改变、调整或取消债务人授信情况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授信用途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第六条 自助额度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借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额度金额、额度期限及借款用途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二)。其中,自助额度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可使用的授信余额,具体自助额度金额以兴业银行在业务办理渠道提示的信息为准;自助额度期限须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授信有效期到期日。

二、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一)借款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或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同期指个人自助额度生效之日,同档次指自助额度期限对应的期限档次。

(二)借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动确定。其中:绝对值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加或减浮动百分点确定借款利率,百分比利率浮动是在基准利率上乘以系数确定借款利率。

(三)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币按照360天计算,其他币种按市场惯例计算)。

(四)自助额度项下所有自助贷款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自助额度借款利率,并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所有贷款以借款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具体情况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三)。

三、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具体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四)。

四、贷款罚息与复利

(一)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债权人有权对被挪用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1,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二)如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五)2,计收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计收方式执行。

(三)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债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的计收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计息方式计息。

五、本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自助额度期限届满,若债务人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的,债务人应提交贷款用途等证明材料,债权人有权根据贷款具体情况,对自助额度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经审批同意后确定。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以债权人审批为准,但重新申请的自助额度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重新申请自助额度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自助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额度金额、期限、利率等)变更,债务人必须另行申请,经债权人另行审批,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个人资信、还款能力、财产状况、抵质押物价值、保证人担保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七、如因债权人停办相关业务,或因信贷规模调整或控制等原因致使债权人无法发放借款的,债权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关于自助额度的相关约定,债务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七条 担保措施

一、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六。授信额度(含自助额度)项下的所有债务均由上述担保人(即保证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提供最高额担保。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签订完毕、担保手续办妥前,债权人有权不办理债务人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支用申请以及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各分合同及自助额度的放款等各项义务。如本合同项下担保权不可能生效的,则债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发生下列事由,债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采取措施:

(一)保证人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或保证人资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担保能力减弱的事件;

(二)抵押人违反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约定,或故意毁损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可能或已经明显减少,或其他有损债权人抵押权的事件;

(三)出质人违反最高额质押合同的约定,或质物价值已经或可能明显减少,或质押的权利必须提前兑现,或其他有损债权人质权的事件。

四、对于本合同既有物权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在行使担保权时进行选择,既可以先行使物权担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证担保,还可同时行使物权担保和保证担保以清偿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

五、债务人以自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债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同意并不因此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仍然提供合同约定的担保。

第八条 立约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债务人办理个人额度授信业务时,应当符合债权人要求的各项具体条件,积极配合债权人所进行的资信调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债权人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为借款提供足额的担保,办理必要的各项手续,并保证向债权人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二、涉及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业务,债务人均须通过在债权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

三、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债权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债务人承诺如贷款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违反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将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自助额度债务人不得在其指定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结算工具的借记卡上开通办理监管部门禁止贷款资金进入投资领域业务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通第三方存管、房市、基金、黄金、外汇买卖等。一旦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在其借记卡上开通上述业务功能或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有权采取暂停放款、提前收贷乃至取消债务人额度等各项措施。

四、债务人在此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合同签署和执行未违反任何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的,如因债务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的权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无效,债务人将立即无条件赔偿债权人的全部损失。

五、如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债务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从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六、无论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交易阶段,如债务人将有关具体交易的任何文件提交给债权人审核,债务人保证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债权人将只对交易文件的表面真实性作出决定,债权人对债务人从事的具体交易实质既不参与也不知晓,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开办个人授信额度借款的各项条件后,债务人可享有债权人已开办的个人授信额度借款项下的各项贷款业务,循环申请使用额度内贷款,债权人应当及时满足债务人的借款需求,但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的除外。债务人在债权人提供的业务平台办理个人自助贷款的,贷款办理的时间以债权人在办理渠道提示的工作时间为准。

债务人在工作时间因业务平台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及债务人在非工作时间申请办理业务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八、凡与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一)约定的借记卡卡号相符并通过密码验证的借款均视为债务人实施的操作,债务人应当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九、债务人使用自助贷款的',债务人有权打印、要求债权人打印或传真借款以及还款的电子记录,债权人应积极配合。

十、债权人应当恪守对债务人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但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任一债务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对全部借款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而未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债务人(含配偶)同意债权人就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其收入、财产和就业状况、担保实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债务人(含配偶)应允许债权人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十三、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人应配合办理。在办理公证手续后,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四、在授信额度项下各借款本息清偿前,债务人发生下列事由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

(一)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二)个人收入明显减少,财务状况不佳;

(三)因疾病等原因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取得出国(境)资格后计划出国(境);

(五)涉入、即将涉入或可能涉入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

(六)其他可能影响借款收回的事件。

十五、如本合同项下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发生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形或发生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在上述情形未消除前或未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前,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申请办理包括“自助额度”在内的本合同项下各类融资业务。

由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在额度授信有效期内,债务人应负责跟踪、调查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前款约定的情形并及时通知债权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形视为债务人违约:

(一)债务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三)债务人未按本合同及各分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四)债务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偿债诚意;

(五)债务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等;

(六)债务人拒绝或阻挠债权人对其收支情况或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债务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踪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八)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九)债务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分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十)债权人认为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十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叉违约情形的。

二、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一)暂停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二)减少或取消债务人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债务人额度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届满;

(四)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五)要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三、债务人虽未违约,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三款、第八条第十四款的约定,债权人亦有权采取上述措施。

第十条 交叉违约

债务人及担保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为债务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债权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分合同的约定提前回收融资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借款、融资或债务出现或可能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二)任何担保或类似义务未履行,或存在未履行的可能性;

(三)未履行或违反有关债务担保以及其他类似义务的法律文件或合同,或存在未履行或违反的可能性;

(四)出现或即将出现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到期借款/融资的情况;

(五)危及本合同项下融资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债权人要求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则本合同在依法办理公证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或担保人代为还清全部债务时止。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债务人延缓行使其在

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的,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也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不影响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四、因债务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引起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的,则债权人所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债务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各项合法费用,其中包括因提供融资而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的必要费用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二)债务人

1、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2、共同债务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二、授信额度

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 (大写) 元整。

三、额度授信有效期

本合同授信有效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授信用途

本合同用于 (综合消费/经营/其他用途)贷款额度授信。

五、自助额度

(一)债务人以本人借记卡(卡号为: )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

(二)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授信额度项下,债权人同意授予债务人自助额度为 (币种) (大写) 元整;自助额度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用途为 。

(三)自助额度的借款利率

1、借款基准利率选择下列第 项:

(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贰)兴业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2、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种约定定价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为 %。

(壹)百分比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乘以系数 ;

(贰)绝对值浮动定价,借款利率等于基准利率加 %或减 %。

(四)自助贷款的贷款本息偿还按下列第 种约定执行:

(壹)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日为还款日。

(贰)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分期付息。按 (月/季/其他周期)计息,每个公历 (月/季末月/其他周期)的

日及借款到期日为结息日,到期结清贷款本息;

(叁)其他偿还方式: 。

(五)自助贷款的罚息率为:

1、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2、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上浮 %。

六、担保合同

下列合同为本合同及分合同的担保合同:

(一)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二)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三)编号 的《 》(合同名称),担保人为 ,担保方式为 。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 份,债权人、债务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正规借款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借款用途:

乙方用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x万元整。

(小写金额)xxx元整。

2.借款期限: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借款期限为xx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双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需在20xx年xx月xx日前将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实际金额的借条。

2.甲方有权不定期向乙方查询资金情况。

3.乙方必须合法使用资金,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合同到期最低需归还甲方本金xxx万元。

4.利息约定:

第四条担保条款:

乙方对上述条款的履行,由担保人(身份证:xxxxxxxx)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到期无法还款,将由担保人代替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借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法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第六条强制执行:

若乙方到期不能履行还贷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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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正规个人借款合同正文内容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方是一家实收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临时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柒拾万元整(按借款人需要临时性借款)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到期后本合同终止。

三、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1、 借款为无息借款

2、 借款人在资金充足时还清上次借款。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处理: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正规借款合同(篇10)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篇1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