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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务合同

发表时间:2024-09-11

新劳务合同。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当下,在商务洽谈时合同就显得很重要。签订合同是为了约束两方的行为,帮助交易正常进行,写好一份合同真的难吗?请到我们的网站上查看以了解更多信息。

新劳务合同 篇1

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xx-8-15 11:02

我们各签了一份,但两分时间不吻合

提问者: ZHUTAO19790622 - 二级

最佳答案

最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合同对用人单位是没有约束力的。劳务派遣后,出现薪酬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只能找劳务公司。 因为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均由劳务公司负责。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花钱从劳务公司购买劳动力,至于“劳动力是否依法享受各种待遇”的问题没有法律义务

具体说:就是你不是用人单位的人而是劳务公司的人.你的劳动关系养老医疗工伤问题都和用人单位无关.而且哪天用人单位不想要你了,就会把你退回劳务公司,没有补偿,由劳务公司再给你安排工作.劳务就像家政公司的钟点工到别人家提供服务.还有保安公司也是劳务公司的一种.你工资的一部分有可能是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用.但是如果是正规的劳务公司,就应该负责你的养老医疗工伤问题.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会委托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一旦发生问题,劳务公司的资金有限,可以逃避风险。

因此最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新劳务合同 篇2

发布时间: 20xx-04-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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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20xx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xx〕6号公布 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

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

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xx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新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劳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概况

1.1工程名称: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

1.2工程地点:福建省宁化县曹坊镇

1.3工作范围:第 F 标段范围内为黄金进1#桥、黄金进2#桥的墩台身、盖帽梁及附属工程、预制空心板梁、桥面系、防撞护栏的施工。

1.4劳务协作内容:协议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其工程内容的延伸或变更,包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劳务、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费和配合工程等。

1.5承包方式

协议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包含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有施工工序及辅助工序施工内容的全部工作。在本协议履约期间,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为确保工程争先创优规划实施,桥梁施工进行动态调整。乙方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奖罚规定。

第二条 劳务工期

2.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个月。其中阶段性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阶段性形象进度,则按业主阶段性目标处罚规定给予罚款,甲方将从乙方任何一期计价款中扣除该罚款。

2.2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并最终按甲方每月批复下达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确保调整工期或阶段工期的实现。

2.3因实际工期调整,甲方要求乙方劳务、机具设备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满足调整要求,对由此给乙方带来成本增加或减少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公路验收质量合格的等级。否则,将对乙方处以结算总价的5%罚款,但并不免除乙方责任。

第四条 协议价款

工序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中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法定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三项费用除外)、各类保险费、风险包干费用、管理费和利润;施工期间本协议单价一律不作调整。(详见附件三《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

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认可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该数量不得超过施工图。

第五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1材料供应管理

5.1.1本工程混凝土由甲方有偿限量供应(单价补充),

5.1.2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

5.1.3除甲供材料处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并提供送检甲方,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5.1.4材料控制:乙方对甲供材料不得自行采购或超定额使用。对于超过甲供限量部分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0%管理费收取乙方费用;如出现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或偷工减料现象,甲方将从当期计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合理节约的费用。

5.1.5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5.2机械设备供应管理

5.2.1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场到位。

5.2.2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时须签订书面协议,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3乙方需自备120KW以上发电机1台,用于施工发电或备用电。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无预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按月办理计价。工程进度款按照计价款的90%进行支付。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立即组织验收和结算,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6.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

6.3乙方办理拨款人员须为经授权的专人,甲方账务部门留存乙方授权书原件,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6.4若业主或有权审计部门确认核减了工程量,则本工程不论是否已经结算,均应核减,核减部分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

6.5计价程序

6.5.1月计价程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在业主与甲方办理月计价后于每月25-30日前进行当月计价。

6.5.2最终决算程序:交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应将工程结算书提交甲方;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对结算的审核。如果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自主编制结算书并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该结论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书。

6..5.3月计价与最终结算有冲突的,以最终结算为准。

第七条 安全生产

7.1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损失自负。

7.2乙方必须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本工程施工期间向雇用劳务人员提供劳动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用具。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须按程序和国家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行上报。相关法律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负责支付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同时接受相应的安全处罚。

7.3为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安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禁止标识等,为此发生的支出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7.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尤其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发生火灾,责任自负。

7.5本项目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实行全程跟班监控。

7.6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200000元处罚。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

8.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技术负责人为: 。

8.2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为: ,施工队长为: 职称: 技术负责人为: ,职称: 。

8.3乙方应提供进场主要人员名单,工程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更换,甲方将给予必要处罚。

8.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未接受人员不得上岗。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负责提供施工主便道,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

9.1.2负责甲供材料运至乙方施工工地。

9.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1.4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测量成果复核、提供相应的水准基点与坐标控制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9.1.6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事事务,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并办理验工计价。

9.1.7指导解决乙方书面报告的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1.8负责本工程与其它部分工程的施工协调与配合。

9.2乙方权利与义务

9.2.1乙方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在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防偷拿现场用料。

9.2.2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出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工程标志。现场负责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同时请假期间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否则每逾期1天罚款3000天。

9.2.3临建须搭建彩钢房,活动板房按甲方统一要求和标准布置建设,施工现场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排水通畅。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空中管线和已施工工程的保护工程,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责任自负。

9.2.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识、标牌。

9.2.5乙方有义务协助现场试验、测量放样、监控预报等工作,并负责对现场工程控制桩、护桩的保护。

9.2.6临时水、电管路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中,乙方完成自身承担项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甲方需要时应无偿提供使用。

9.2.7乙方施工中须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相应的措施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

9.2.8负责自己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交通道路的修建和维护。

9.2.9乙方须按甲方账务规定,按月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及自购材料等合规票据,并对票据的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9.2.10乙方须注意环保,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加以保护;如因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障碍,责任自负。

9.2.11乙方不得在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员工有贿赂、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如经甲方综合判断乙方有前述行为,则甲方在提前14日向乙方发出通知,可终止协议并将其驱逐出现场。

9.2.12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承担整个工期内的保险责任,若乙方未尽此义务,甲方可随时从应付款中扣除此笔保险费。

第十条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反之须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2协议履约期间,甲方或上级单位的月检查时乙方未通过安全施工或文明施工或环保要求时,乙方必须全额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内达到标准甲方返还所扣款项,不达标的将予罚没,并指派第三方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10.3乙方在劳务作业中发现矿产、古墓、文物和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物品,以及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上障碍物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承担造成损害的后果。

10.4桥涵施工、生产生活污水、费用处理须满足环保要求,开挖及施工中产生的余土、碴土要按甲方要求弃至指定弃土场。以上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在相应劳务综合承包单价中。

10.5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劳务综合单价中。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11.1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11.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由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11.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积极配合,配合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 劳动者保障及福利待遇

12.1乙方按新《劳动法》规定与雇用的劳务人员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月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要求劳务用工合同一份副本交给甲方备案。

12.2乙方必须建立上场劳务人员花名册及月考勤制度,每月动态人同名册和考勤结果上报甲方;当劳务人员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解除或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及时上报甲方。花名册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须与劳务用工合同一致,必要时须附数码照片。

12.3乙方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额中必须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12.4甲方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方被告替发制。每月乙方做好工资表后交给甲方财务人员,在每位劳务人员核对身份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将工资直接发至个人手中。

12.5每月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遗漏或伪造用工现象,或出现虚高工资现象,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每次对乙方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13.1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5%,其余5%仍留做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13.2竣工交验起算日期为业主对普通国省干线纵八宁化连屋至下曹公路工程F标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如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瑕疵需修复时,质保金作为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或收到通知未按期到现场时,甲方有权直接委派第三方完成修复工作,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有效签证的约定

14.1施工中甲方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必须盖有甲方项目部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字,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14.2乙方对计价签认、材料设备签收、拨款签认、文件资料签收应收协议签订人办理或合法授权人办理。无合法授权手续,甲方拒绝办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双方现场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必须补力签认手续,否则不具法律效力。现场签证单2个月几必须报项目部计价,过期甲方不予认可。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1乙方不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等级责任质量安全事故及在社会生产不良影响的;

15..2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安全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5..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15.1.4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视情节由乙方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直接计价款全额进行赔偿);

15.1.5乙方擅自停工、经劝说仍不复工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5.1.6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5.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协议,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六条 变更与索赔

16.1双方签宁协议后,协议履行中单价一次包干,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单价。

16.2因电力线路检修、施工方案原因、地质、征地拆迁、社会干扰原因导致的停误工现象,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或索赔要求。

16.3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三明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为最终裁定。 第十八条 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18.1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人员、机械停窝工及转场现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因业主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同时放弃对甲方的诉权。

18.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否则应承提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18.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罚款、强令支付第三人款项等情况时,甲方可自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8.4乙方施工中开挖出一切矿产、文物等资源要及时上报甲方并由甲方统一处理,乙方不得据为己有或阻挠处理。

18.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主干道,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房屋、临时供水、主干道与各施工场地的连接及场内施工道路及场内供水(电)支线等均由乙方自行修建,并承担在修建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8.6根据本工程工期要求,在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开工,保证足够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否则逾期1天罚款5000元,逾期5天仍不能形成生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7甲方试验室负责乙方所施工本项目送检的试验工作,乙方设专职试验员负责送检,乙方承担自购材料的外委试验费用;乙方承担自己负责的施工测量费用,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劳务合同 篇4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开县工业园区临港移民生态园居民拆迁安置区一期市政工程

二、 工程地点:重庆市开县渠口镇钦云村6,9,10社

三、 承包范围和方式

1、范围:平基(人工部分)、水稳层摊铺、砼垫层浇筑、排水(雨、污)管网埋设、路灯土建、路灯安装、石材及地砖粘贴等。

2、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水、电、微地形施工场地及大型挖机和压路机。乙方负责的所有劳务部分及操作的中转运输工具概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解决乙方部分人员住宿及工具保管室。

四、 承包价格

1、排(雨、污)水安装(人工清基槽、夯实、浇筑垫层、管道安装人工回填) 元/m。

2、检查井、砌筑、抹灰、井盖调平、安装。

3、雨水篦子进水口砌筑、抹灰、调平、安装。

4、水稳层、砼垫层浇筑(包含搅拌机、配料机、铲车、施工场内的中转、运输各种材料、砼搅拌、水稳层摊铺、砼浇筑、支模、模板、抹面、养护、切割等)元/m。

5、路灯土建(含管道开挖、清平、铺设线管、埋设接地扁铁、管沟回填,灯基开挖、钢筋地笼制作、浇筑灯基、线井砌筑、井盖安装等) 元/盏路灯安装路灯安装、穿线、立灯等、庭院灯 元/盏落地灯 元/盏(一套包干)

6、石材、地砖粘贴:

(1)大理石粘贴(大面积) /m

(2)青石板粘贴 /m

(3)花台、花池、踏步等零星大理石粘贴 /m

(4)透水砖粘贴 /m

(5)清条石安装 /m

(6)路沿石安装 /m

(7)碎拼 /m

(8) 以上承包范围未列明确和未约定在以上各劳务项目和单价内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工期质量:在甲方施工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施工,保证按指定时间内分类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乙方须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安全法规,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甲方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及劳动保护,乙方不得违章 作业,如乙方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劳务工资的支付:考虑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劳动密集型生产,劳务全部为人工工资,为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工程款按月支付,支付额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如未能按月支付,拖延时间不能超过60天,在此期间由乙方垫付。

八、工程结算:工程量完成后,甲乙双方按现场验收量计价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劳务合同 篇5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促销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协议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劳务内容、要求

1、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促销员职务。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时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2、甲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息或休假。

第四条、劳务安全、社会保险和职工培训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保用品。

2、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同时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职工培训。

第五条、劳务报酬

1、甲方按每月底薪+提成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每月____号,甲方转账到乙方银行账号。

2、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_____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乙方退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

经办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劳务合同 篇6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搬运甲方货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搬运货物,可交由乙方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另行签订合同。若合同期满 ,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则双方合作条件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

第三条 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及时、安全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第四条 运输费用市内各商场不分远近,每车起价 元,增加一个点将增加费用 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月结____日。乙方于每月____日左右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请款对帐单给甲方,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发票到甲方处结帐。

第六条 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使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乙方确认包装合格,并进行装车监督。

第七条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货物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双方现场共同签署搬运交接表,并以此作为交接货、结算、索赔等依据。

第八条 运输及装卸:甲方装货及卸货时,乙方应提供协助。

第九条 甲方责任:

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甲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货物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破坏,运输设备损坏的,或造成人身伤害,甲方应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的地点。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货物错运的,乙方应无偿再次将货物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货差的,乙方应在货损、货差发生后____日内向甲方赔偿。

3、甲方委托乙方搬运的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其他行为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该商品或该同类商品在本地市场的零售价格予以计算赔偿。

第十一条 搬运期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证据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第十二条 搬运期间为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之时起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搬运到指定地点的货物验收完毕并签字确认之时止的全部时间。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亲自处理搬运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宜转委托给

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对

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的验收:甲方或收货人在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同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外包装必须为甲方专用的封箱胶带且完好无损,方可签字验收。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甲方或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出,并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料,以确保甲方系合法的经营单位;

合法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原件,并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用于担保本合同的履行。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折抵甲方的损失,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金不足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应自接到甲方的通知后____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____日内,凭收据原件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文完,以下仅为签署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且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劳务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大武口世爵府邸项目工程的土建劳务大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调。更好互相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的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

2 :乙方承包内容:主体结构、人工、木工、钢筋工、打混凝土、砌转、外架、抹灰、屋面找平、周转辅材、钢管、扣件、木胶板、木方、安全网、竹夹板、步步紧、穿墙螺杆(不含止水钢板)、施工大小型机具、塔吊,及搅拌机。自配满足施工要求的具有独立施工技术管理能力的施工管理员,包质量、包进度,文明施工,包施工中所需用的各种辅材.毛墙毛地交工的方式。以上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A:1:基槽(坑)土石方(机械)开挖,劳务公司人工配合开挖清槽,

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内外运输、回填由甲方负责(土方回填劳务公司人工配合机械夯实)。

A:2:分公司在施工现场设工程管理项目部, 由工程管理部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合同签订的其他协议内容。

A:3:劳务公司应按照施工图纸的内容及施工规范和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施工方案完成施工。施工图所包括的模板、钢筋、架子、混凝土所有分项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墙体、构造柱、二次构造柱、造型柱、地平、散水、抹灰、层面炉渣、找平层及零星的其他砌体工程;室内外脚架、临边防护、上人马道与架体有关的安装和拆除,搅拌机、提升架的安装与拆除及塔吊基础的施工等工作量。及施工现场的临舍搭建,砌筑搭设。

B、1、钢筋制作过程内容

钢筋车间机械安装及拆除、操作架、防护棚、通道及周边安全防护搭拆;材料进场后的卸车、场内水平运转、钢筋下料、配置、冷拉、切断、弯曲成型、钢筋对焊、配合机械接头、直罗纹套丝(套筒和直罗纹套丝费用由甲方提供)堆码和一般机具的维修、保养、发料点数、完工清场及车间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B、2、钢筋绑扎工程工作内容:根据材料表检查核对加工配置的钢筋及数量,专人领料点数,清扫模板内的杂物,直螺纹套丝安装包括套丝机在内)绑扎成型、入模、垫保护层、马镫、土建预埋件、过梁构造柱插筋、现场钢筋焊接、运转(材料进场后运送至乙方加工点)钢筋调校、加固配合木工支模、浇筑混凝土看护用工、塔吊基础钢筋的绑扎、完工清场及钢筋绑扎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B、3、钢筋焊接工作内容:

检查核对钢筋规格及数量,钢筋搭拆简易脚手架。钢筋弯头切割或调值、对缝、焊接(焊条钢筋工自理)及焊苞的清理、试件现场取样切割和重新焊接,每日完工清场及钢筋竖焊平悍、对焊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的辅助工作。

C、木工工程工作内容:

施工图纸中的所有构件砼的模板支设、架设墙体设计宽度的水泥预制条的固定,拆除、清理、堆放、归类及完工后各种材料归类整理,进场材料甲方指定位置,现场由乙方人工配合机械装卸,后浇带的预留及二次清理支设谟板浇筑。

D:混凝土工程完成工作内容

浇筑砼前应先检查钢筋保护层后浇筑成型,严格按照图纸中所设计的砼强度及要求浇筑成型,后浇带的清理浇筑及保护工作做到完工清场。

E:砌筑工程内容及现场文明施工

图纸中所表示墙体砌筑、抹灰、压光及其它的零星墙的砌筑、抹灰、压光成型、屋面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的施工达到防水施工条件。如墙体图纸有变更,应按变更后的施工。

3、脚手架工程工作内容

室内外综合脚手架搭拆、卸荷支撑的制作与安装、垂直与水平安全网及兜网挂拆,安全挡板的制作与安装、跳板的铺设、及拆除、人行马道的搭设、铺设及拆除,人行通道和防护棚搭拆、施工电梯门外

至各楼层安全门的安装拆除、走道平台的拆除及修改搭设、四口五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楼层周边的安全防护搭拆,施工区所有临边安全防护剂施工通道搭拆提升机的安装,拆除。要求每日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等脚手架工程的所有工作和内容相互辅助工作。脚手架在劳务公司外墙抹灰完成后20天拆除(20天为甲方提供装修时间),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费用由甲方按建筑面积向乙方支付。

4、装饰工程

A、按图纸要求做水泥砂浆抹灰、顶棚清平砼表面。

B、墙面粉饰、粘贴钢丝网或密目网、饰面抹灰。

C、明沟、暗沟,台阶、室外2米以内的附属工程,土方建筑垃圾挖运另行结算,(仅限清理现场而言)由甲方承担费用。

5、乙方负责所有水、电、暖、气管道、施工的预留洞口、抹灰处理。门窗、消防乙方负责预留洞口、抹灰处理。

6、甲方负责变压器及一级的配制,从一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线及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临电设施,均由乙方负责配制,至施工现场及本电箱的所有劳务、材料、照明灯具、电源电线。

7、临时施工用水:甲方负责从总水表接至施工现场一个供水点,以后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均由乙方自己解决。

8、甲方提供测量基准水准点,乙方对基准水准点予以保护。基础及楼层放线甲方提供轴线施测,乙方据此进行轴线控制放线施工。

9、乙方自备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架子板、钉子、铁丝、扎丝、止水螺杆、步步紧、穿墙PVC管、蝴蝶扣安全网及辅材。

新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一 、劳务地点:

二、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 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4、负责对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给予技术指导、文明和安全生产教育;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材料、生产场地、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负责进行图纸交底。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现场人员的协调,并有义务配合监理、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

2、乙方负责定期对其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对其雇佣工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对其雇佣工人的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的培训,保证执行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

4、乙方负责为其雇佣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在劳务工进入生产现场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工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核对),作为甲方发放基本劳务费的依据;

8.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号前按支付实际出勤人数劳务费;

(2)甲方付至合同劳务费工程款的80%后,不再支付劳务费,工程款项待项目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以竣工报告为准。

1劳务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工程出现需维修、返工等事宜劳务分包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除管材质量外的)。保修期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

九、争议解决条款

十、其它条款:

1、本协议及其履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资发放、人身损失等产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对于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结算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甲方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按期完成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