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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

发表时间:2024-09-13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8篇)。

在我看来“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是众多文章中的绝美之作。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我们读书的途径已经越来越便捷了,在阅读作品之后,内心的感动是久久难以平静的。读后感可以迅速的帮助我们抓住想法的重点,记录下来就是我们每一次阅读的收获。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启发!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1】

这学期利用学习之余时间再次拜读了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又一次让我感到受益匪浅。此书作者彼得德鲁克曾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克莱斯勒公司、ibm公司等大企业的管理顾问,管理学是他一生主要的研究对象。此书是彼得德鲁克40多年前写的一本著作,但是书中的思想和观点,现在读起来也仍然让人感到那么实际有效,感觉对自己的学习甚至是整个的人生规划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本发表于四十多年前——1966年的经典作品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那么的真实而适用,极富洞察力而且文笔自然。管理大师德鲁克在书中重点阐述了如何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管理者,主要包括:管理者必须学会如何让自己的工作卓有成效,先要从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开始,通过时间管理四象限法,做好决策,要事优先,让自己的工作有贡献值,并能够用人之长,激发别人的潜质,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措施,取得最佳绩效,等等。在书中,德鲁克把“管理”的适用性扩展到了非常广泛的范畴。组织类型从企业、商业延展到了几乎所有的各类社会组织,只要有组织的地方就需要“管理”;只要需要做出决策,那就需要管理者了,“管理”不再是高层经理的特权,管理者队伍被扩大了。德鲁克从来不将“管理者”等同于“经理”,他认为管理者泛指知识工作者、经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无论其是否有下属,无论其职位高低,只要他们在工作中需要做出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的决策。管理者阵营的扩大有利于专业人员、知识工作者等生产力的释放与激发,实质性地推动组织专业能力的根本性提升,使“管理”成为一项应该被广泛掌握的能力。

进一步讲,德鲁克先生认为管理者是必须在工作中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决策的知识工作者,由于知识工作者的工作难以监督,因而组织效率将撒于组织成员是否能够对自身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想提高管理者的绩效和成就,使工作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提高有效性。书中随后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组织中知识工作者的数量日益增多,并且更重要的是知识工作者们的成果通常要结合起来才能够产生效益,因此管理者的作用和以前相比要重要得多。以上的种种理由,说明管理者必须力求有效!

德鲁克先生还认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在实践中都要经历一段训练,正是因为有了训练,他们工作起来才卓有成效。有效性是一种后天的习惯,是一种实践的综合,而且必须靠学习获得。接下来他告诉我们,要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必须要在思想上养成的五个习惯,分别是善于利用有限的时间、注重贡献和工作绩效、善于发挥人之所长、做到要事优先及善于做有效的决策。这五个习惯是此书的精髓部分,全书也是围绕这五点来展开说明的。

德鲁克先生教了我们卓有成效的五招,这五招看似简单,但是要学好、学透,就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地基础上,充分理解这五点的内涵,最终将追求成效变成一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卓有成效!下面我分别对这五点谈谈我的读后感想。

第一点: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知道他们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

德鲁克先生建议管理者在时间上的一些做法后,我真正意识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平时大多数普读后感通人浪费了大量的自认为没有浪费的时间。我深刻认识到,时间正是像德鲁克先生所说的那样,是一种最为特殊也最为稀有的资源。人这一生的时间有限,用于工作的时间更为有限,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要想在有限的工作时间里做出影响组织整体绩效和成果决策的成就来,必须要做到善于充分的利用好自己有限的时间。

正如德鲁克先生教给我们的那样,首先要诊断自己的时间,也就是要了解自己的时间是怎么使用的,然后分析自己做过的事情中有哪些是不一定必须亲历亲为的。然后是要统一合理的安排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自己要有一种刻意的倾向,用短的零散时间去处理必须由自己处理的不费时的事情上,把大块的时间留下来去处理相对重要的费时的事情上。如果我们能把最为特殊也最为稀有的时间资源利用好,可以说就为做到卓有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2】

今天刚刚读完余华的书《活着》,可以说《活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激动和悲伤,而是震撼和感叹。感叹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的坎坷,震撼人的生存能力,当生活一次次苦难要打垮富贵时,他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好好地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开始,让“我”遇到了一位开朗乐观的老人富贵,富贵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活着》是个悲剧,但看到富贵在喊他的牛“富贵”干活时,为了让牛不偷懒,他还故意喊着其他牛的名字,来激励他的牛。我不免还觉得《活着》还有些好笑。看到后面才发现富贵喊另外牛的名字,都是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

富贵的回忆最初他和父亲是两个败家子,父亲败掉了100多亩地,而到他这又赌掉了剩下的100多亩地。读到这里,我甚至觉得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一点不值得可怜,这也不算什么悲剧,尤其是他打自己怀孕的妻子时,我感到愤慨。可随着往下看,父亲被富贵气死了,母亲生病富贵去城里找医生,结果被抓去当了国家民党,九死一生回到家。母亲死了,女儿哑了,我就有些同情富贵了。当霸占富贵家产的龙二被枪毙时,我有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富贵这个地主少爷因为把家产败光了,反倒捡了一条命,还以为富贵的命也不错吗,尽管日子很苦很艰难,但一家相互搀扶和关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比家里有钱时更幸福。可当富贵家中唯一健康能干的儿子有庆,为给县长的夫人输血而死,富贵背着儿子瞒着病重的妻子埋了,而没瞒几天,妻子也知道,我无法再看下去了。稳定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止住眼泪。可再往下看,还有更悲哀的事情,多病的妻子去世,聋哑的女儿凤霞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却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又被砸死了,相依为命的外孙因为吃豆子又撑死了。这人间的一幕幕悲剧怎么全发生在富贵的身上,而老年的他却如此的乐观。

我觉得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故事,都苍白无力似的,而作者用《活着》这两个字,再恰当不过了,是啊,富贵他还活着,苦难也没有把他击垮,这就够了。现在人们活在这个时代,生活是富裕了,不会像富贵他们天天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可精神生活却感到空虚和失落了,有些人没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富贵告诉我们,活着就有意义,活着就是最美好的事。

真希望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幸福!不要总是纠结在“我为什么而活”、“我为谁而活”的问题上,记住活着就好,没有什么理由让你放弃活着。好好活着吧!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3】

无论发生什么事,活着,因为总有爱你的人,总有你牵挂的事。

主人公福贵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在我们这个年纪,现在担忧的无非是现在生活中的琐事罢了,不过是恋人朋友矛盾争吵离开分手,学习成绩工作不理想,别夸张了一点挫折,我们有吃有穿有钱花,没病没痛没灾祸,我们正是青春奋斗的年头,我们凭什么不快乐,我们凭什么整天怨天尤人,我们凭什么说别人幸运我们没他们好彩。其实活着很简单,特别是我们现在这个时候,有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永远无条件支持我们,有那么几个闺蜜好友来分享快乐分担忧愁,我们正可以全心全意奋斗的时候,所以,别总是放大那些琐碎的小事,让他们占据了你生活中心,更应该把自己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值得的事情上。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虽然不用总把自己的不幸自己的苦难跟别人比较,也没这个必要,可当你意志消沉,觉得活着真辛苦现在的日子不理想的时候,请别放弃,一旦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意义了什么都不可能。勇敢活下去,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挺过来,已经是一种很勇敢的活着了。加油,正在挣扎正在纠结的人们,加油!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4】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读后感800字左右大学生4

经过一个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5】

“时间是贪婪的——有时它自己会吃掉所有的细节。”我会承认的。读完这本书已经几个月了,书中的一些细节已经模糊了,但我还是无法摆脱它留下的一些情绪。或许,最珍贵的,是那些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东西。

我一直在想,《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了什么样的复杂情绪——是后悔吗?印象深刻?还是开心?没有解决方案。我觉得在不同的心情下很难有相似的感受,因为不同的视角而产生不同的情绪。对你来说,我似乎有万千感慨。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纠结一件事,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的提醒着我——只要青春还在,谁都会迷茫。迷茫似乎是青春的代名词,我似乎以此为借口,所以做出了一些当时觉得超级神圣,却没有得到别人甚至我自己认可的选择。习惯性天真以为自己可以,看似天生的自信,却缺乏“戴冠,必负重”的勇气,连付出都不敢,什么有点懦弱!所以,我找到了一大堆理由让自己放手,让我觉得如果我没有得到那个结果,我会被原谅。

然而,现实终究是太骨感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说过的所有敷衍的话,一遍遍地回荡在我的耳边,仿佛在强调我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感到内疚到“难以忘怀”的程度。当然,我很幸运。我仍然感觉到,因为麻木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在对自己的错误极为恼怒和懊悔时曾对阿米尔说:“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受苦。”我从这个世界感受到了深深的温暖。事实证明,有可能是错误的。原谅,虽然我知道这不是结局,但真正的结局是什么?

“我们总是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来解释我们的懦弱,总是欺骗自己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隐藏我们内心的恐惧,总是试图逃避我们所犯的罪。犯罪。但是事实上,总有一天,我们必须冷静地面对这些罪孽,赎回我们的灵魂。”看来这就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在经历阿米尔以不同的形式经历过的事情,这似乎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错误都是相同的本质和不同的故事。只是我比他幸运。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沉的自我救赎的声音,所以我记得。在我“必须冷静地面对那些罪恶”并尝试转化那些“罪恶”之前,我始终相信有一种叫做奇迹的东西可以用来代替那些似乎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身为大三,学习他的座右铭,作为观众,我对阿米尔也有不一样的感觉。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和拉辛汗。羡慕阿桑对他的坚定承诺和对他的承诺:“为了你,千千万万次。”我羡慕拉辛汗对他的一贯对待,给了他最大的安慰。我又这么恨他,恨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恨他伤害了阿桑……突然间,我害怕阿米尔,我惊讶地发现我也能有同样的感觉,无助和不知所措,我不是只有他 观众,我已经走进角色,我说我恨他,我有什么资格恨他?我们就是这样一种人,一种软弱到无法照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的人,不是吗?他辜负了阿桑,我辜负了我的朋友和家人。幸运的是,他意识到:“我们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做过一些让我们日后感到羞耻的事情。这些事情可能会像影子一样伴随我们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看。”倒。是。但时间不会回头,我尽力弥补,不也是一种自我救赎吗?”至于我,是的,我试图意识到他的意识。天啊,老爷子真是偷偷给我留了一扇窗,试图去领悟“启示”:我还有机会弥补,也就是冷静地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事实证明,最好的自我救赎状态就是心平气和地做一切可能的事情。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的爱情观:人生至少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忘记自己,不求完美,不惊讶,甚至不有结果,但只为在我最美好的岁月里,有过这样任性诚恳不愿回头的时光。

生活充满惊喜,我常说。为自己的事情担心了很久,很难释怀,但当我“想起”《追风筝的人》时,我才如释重负,多么幸运!过去,我认为阅读可以丰富人们的“体验”。我可以像个老人一样,从容不迫地看着书中的事物发展,稍加评论就很好了;现在,我发现,原来阅读真的可以丰富一个人的经历。我需要像个孩子一样,跑进书里,走进角色,感受一路上的风雨阳光。如果正好男主有空,我也可以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完成世界观,给自己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很美的书,里面藏着太多可耻的宝藏。例如,我不明白阿富汗人是什么样的状态。我所看到的太肤浅了,我现有的经验不支持我对更深层次的东西的理解。再读一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感觉阅读快要结束了。《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至今令人难以忘怀。 一时兴起,我突然在书中构筑了一个场景。 风筝... 震惊: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 你心里也有一只风筝吗? 如果有,那么,不管是什么意思,只要风筝起飞,就让我们勇敢地追逐它,为他人,为自己。 阿桑的公司还在:为了你,千千万万次。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6】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述鲁滨逊漂流到一个荒岛,建立自己的家园,蓄养打猎时捉来的猎物,还对抗野人,收养一个名为“星期五”的野人,教他如何吃饭,说英语等,最后一支船队航行到荒岛,把荒岛交给船上的犯人,几年后,荒岛兴兴向荣,到处一片繁荣的景象。

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对鲁滨逊佩服得五体投地。鲁滨逊只是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并非世代航海家庭,但他却从事了航海的工作,真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冒险,与大海风浪搏斗。当他来到荒无人烟的岛上时竟然知道寻找可靠的洞穴;寻找失事船上的物品;把存活下来的猎物许扬起来;用大片的树林掩盖自己,低于野人等等,鲁滨逊竟能考虑得如此周到。他白手起家,创造了一个能够防止外来侵略、不愁吃穿的家园,真可谓是生存能力和保护自我意识极其精明。再加上他在荒岛上孤零零的,每天担惊受怕,还得想方设法谋求生计,这几年的艰苦生活,鲁宾逊依然靠自己的毅力艰难地过下去。正所谓“宝剑方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鲁滨逊也完成了一项大事业。正是靠着这三点重要的人生品质,鲁宾逊才得以度过难关。我们在生活中是不是也需要这些精神,是不是也应该锻炼自我呢?

麦哲伦带着船队第一次环球航行,对于地图又创造了一个大奇迹;“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年红军到处尝百草、找食物而得以生存,xx靠自己顽强的精神奋斗着,发表了《xx》的著作。我们也许应该扪心自问:冒险、生存、坚强,我是否已掌握了呢?因为生活永远离不开它们。

记得小时候妈妈曾读过一篇童话:从前有一只小花猫极其懒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一次,妈妈外出,出门前,妈妈在小花猫的脖子上挂了一块大饼。几天后,小花猫的大饼变成了半月形,嘴巴够不着大饼了。小花猫哭起来,老鼠一听,乐坏了,吃完了小花猫的大饼,还欺负小花猫的鼻子,从此,小花猫再也不敢偷懒了,如果小花猫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练习本领,会被老鼠欺负吗?在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一个男孩每天早上都能吃到妈妈剥好的鸡蛋,有一次妈妈忘记了剥鸡蛋,男孩呆呆地望着鸡蛋,不知该如何是好。我们可以设想,男孩娇生惯养,以后进入社会,该怎么生活呢?遇到困难,又该怎么办呢?因此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尽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不做无用人。

军训的时候,每次艰苦残酷的训练使我总想退出这次活动,但每一次我都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想:鲁滨逊能够做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呢?最后,我终于挺过去了。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每一次锻炼自我的机会,掌握:冒险、生存、坚强,实现我们共同的愿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7】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大学生读书笔记左右【篇8】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