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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井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9-26

水源井应急预案汇总十篇。

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事故。制定好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减轻应急情况带来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会面临一些难题与挑战?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水源井应急预案”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1)

杭州市处置(重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本市相关部门应对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形成和完善本市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杭州市范围内一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臵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

1 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爆发、上游污水处理厂运行事故、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或市卫生局局长),市林水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的分管区、县(市)长

成 员: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现场指挥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臵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臵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市污染事故应急处臵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2、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事发地的分管区、县(市)长

2 副组长:事发地区(县、市)环保或卫生(疾控)局长,

林水局局长

成 员:事发地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林水)局、交通局等部门分管副局长

各区(县、市)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现场指挥组和应急处臵小组,建立本区域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网络。

(2)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发生的水源污染事故负责并组织处理;做好污染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3、市应急现场指挥组及其职责 (1)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

现场指挥: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或市卫生(疾控)副局长

(视污染事件性质而定)

副 指 挥: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林水局分管处室处长

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事发地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科)、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或事发地区(县、市)疾控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处室相关人员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建各应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调查、处臵、监测等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职责

3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通知环境监测站或卫生(疾控)部门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臵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臵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4、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小组组成 (1)、应急处臵小组组成 市应急处臵小组:

组长:市环保局或卫生局(疾控中心)相关处室副处长 成员: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指定人员

各区(县、市)应急小组:

组长 :环保局或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成员 :事发地区(县、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林水)局、交通局等部门指定人员

(2)、应急监测小组组成

发生化学品水源污染事故后,由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建应急监测小组(具体见附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

4 发生生物病原菌污染水源事故后,由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对应的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二)应急小组职责

应急处臵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展开现场监察、处臵工作。组长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臵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臵、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应急监测小组: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特大事故在特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

3、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4、环保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5、林水部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起用备用的输水渠道,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

6、交通部门:负责有关船闸的开闭,航道的调整和水上运输秩序的维护。

7、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要求相关水厂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8、责任部门:是指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其职责: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臵和调查处理。

9、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是指根据职责应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确定。其职责:参与特大事故现场处臵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

各水厂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环保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水厂要加强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作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督察;市政市容部门同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臵,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六、处臵突发水源污染事故程序

1、迅速报告

6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或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和市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市领导小组组长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省环境保护局、卫生厅或疾控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必要时在2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县(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及时减小受害范围。市环保局或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分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

2、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指令各应急小组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赶赴现场。应急现场指挥组同时通知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3、现场控制

如果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臵,应急小组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7 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1)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造纸、电镀厂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暴雨入河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2)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3)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

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 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

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环境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和有关的分散式供水)、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江河湖库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水源水 8 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臵方案

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臵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臵,以减少污染。

5、情况上报

应急小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局领导及上级部门,并派员代表环保部门参加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臵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2)采取控制措施。市政市容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 9 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林水及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处理污染的能力如水厂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3)加强监测。包括增加指标和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4)加强水源保护;

5)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小组向应急现场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 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 10 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9、调查取证

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行政处罚

环保、卫生等行政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11、事件处理总结报告

行政性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文号、主送抄送单位、事件概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检测和结果、事件原因分析、事件性质与结论、事件处理经过和效果、问题和建议、落款、单位、时间、附件。

业务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前言、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调查方法结果、分析、讨论、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价、结语。

12、上报与反馈

调查报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和防疫部门、肇事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

13、结案归档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1、杭州市环保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杭州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杭州市林水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杭州市市政市容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6、常见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应急处臵原则

7、杭州市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8、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臵常用物资供应单位

9、浙江省环保局辐射处和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0、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等级划分

12 附件: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2)

5.l 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集中式饮用本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5.2 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己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由办公室报请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组织专业队伍对事件发生地现场清理及污染物进行处理,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建议,并组织实施。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3)

2.l 组织机构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县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环保、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卫生、气象、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承担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事务,通过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

(3)建立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重要环境信息,向县应急指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4)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

(5)承担组织评估、修订本预案的具体工作。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2 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控制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对由于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质,等级和危害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对污染事故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水务局:负责公共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应急供水水量削减方案,督促区域供水达到水质标准;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危机时,督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必须的供水量和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负责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件现场处置调查、群众疏散,保障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交通道路的通畅。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贮存、经营等活动中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所引发的突发事故;协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加强对全市各类工矿商贸、重点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

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由饮用水源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重大应急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气象资料的监测,采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服务产品;根据需要和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协助组织工业企业地下水源井的应急供水能力恢复和取水设施的储备和维护。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产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县农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林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财政局:负责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相关饮用水源地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并协助做好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要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负责保证应急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和信息传输的畅通。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的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协调、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预报、预警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

事件发生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4)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蟒河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报县政府环境应急处理机构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长:郑晓峰

副组长:赵国校

张永亮

赵军凯

成员:宋加龙毕杨晋郭子兵杜素梅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蟒河镇环保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卫生部门或镇政府办公室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环保所、安监站、水保站,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级卫生所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水保站等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镇行政办、民政、财政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质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镇信访办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质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5)

1.制订目的

为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抢险和应急处理,确保本供水工程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供水工程安全巡查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发生。

(2)统一指挥,保证重点。以保证本饮水安全工程范围内的群众生活用水为核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供水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以人为本,确保供水预防为主,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3.预案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4.适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本饮水安全工程出现突发状况,对供水范围内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应急事故。

5.统筹安排,应急上报工作

(1)建立供水24小时轮流值班监督机制(值班电话:64955116)

(2)成立应急小组:

总指挥:镇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镇长、水利员、公司负责人

成员:公司各岗位人员

6.预警机制

(1)突发状况发生时,要求水厂管理人员立即停水供水,并立即告知各用户停止使用,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

(2)经过安全处理,解除预警状态后再正常供水。

7.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态势,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肇事者进行严惩。同时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6)

1.l 编制目的

为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全县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政〔2007〕66号)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国

本预案所称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全县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县城及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饮用水水源地,暂指由本次报请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后,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准。

1.4 事件分级

依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分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特别重大事件(I级):指因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或者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城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指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指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因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使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把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警演练。

(3)坚持科学处置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科学应急体系。(中学范文网 wwW.F215.com)

(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有关法律宣传,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坚持依靠科技优先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调度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6)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7)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有: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8)

3.l 信息监测和报告

(1)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实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各网络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水文、水质、气象和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可能对我市水环境造成影响的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

(2)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监测机构的预警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接收和评估,并视情上报办公室。

(3)办公室接到有关预警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手段,进行信息评估,根据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确认后,做出与预警信息相应等级的处置决定。

3.2 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应当坚持着眼于应对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1)把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环保部门应着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研究,住建部门应组织开展饮用水供给保障研究,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可能产生的危机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联合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通过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开展相关水文、水质和气象等各类参数的日常监测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表征手段切实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3)摸清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供给条件、水污染和环境状况以及管理保护措施等现状,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6)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活动,治理可能导致保护区内水体污染的排污行为。

(7)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规划,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实施地下水补充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

3.3 事件信息发布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III级(较大,黄色)和IV级(一般,蓝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 预警措施

在发布预警公告,进入预警状态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4)指令启动工程预警调度体系,控制或关闭可能受污染的河道的水利涵闸、泵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自来水公司做好水源和清水储备工作;发动群众储备饮用水。

(5)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9)

近年来,特大突发水污染事故发生频繁,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预防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就显得很重要。尽管有些水污染事故是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发生规律的可预见性。通常从事故发生到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有一段时间间隔,如果能够建立有效的预防计划和措施,就有可能防止污染物进入水环境。要预防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调查与识别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的调查,采用普查和详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企业或单位工作中的每一环节都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在确定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基础上,详尽收集与整理基础资料,建立水环境参数数据库,并确定危险因素及危险类型,建立事故危险数据库,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污染方式、危险程度、排放浓度、排放量、持续时间等因素都要登记建档。特别是对那些易引发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其毒性程度、拥有量、位置等分类建档。

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也称危险度评价,是预防、预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以实现水资源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因素进行分析与辨识,判断系统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从而制定管理决策和防范措施。对那些污染事故诱发因素多、威胁性大的企业,通过风险评价,提供防范措施的科学依据。另外,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还要研究污染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消减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风险的措施

(1)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管理,加强污染源的调查,对不合格的企业令其停产、限期整改,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令其关闭或转产,对布局于环境敏感地区的污染企业令其迁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运输,工业废物的处置等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管理制度。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库等易发水污染事故的场所,安装预测报警装置。

(2)加强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源的安全设施投入。

(3)建立应急预案。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调取污染事故的预案材料,指导应急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防范重大水污染紧急措施

一是加强监管。认真排查分析水污染事故隐患,做好对企业建立和使用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的检查,防止偷排、直排超标污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停产整顿。

二是加强对水质状况的监测。加大对水质监测频次,做到每十天对主要超标项目做一次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最新水质数据,一旦水质恶劣达到事故临界点,必须采取限电等措施,调控违法排污企业的生产,确保污染物减量排放。

三是成立快速反应队伍。一旦发生水污染事故,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污染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水源井应急预案(篇10)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排险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大楠政府高度重视,整合镇、村、组各级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况

1.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两处。一是龙水村6组牌坊坝,二是麻央村6组马草井,轮换供水。

2.大楠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场镇居民、政府、卫生院、中小学人口约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镇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大楠镇党委书记

大楠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

镇人大主席

武装部长

副镇长

成员:

镇安办主任

环保员

水利员

水管员

党政办主任

卫生院院长

派出所所长

龙水村联系村干部

麻央村联系村干部

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支书、主任、组长、保洁、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

2.加强责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镇政府和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和风险防范,以高度的责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任务纳入到日常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扩大。

3.坚持预防为主。镇、村、组干部要清楚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做到情况一目了然,对水源地周边的种养殖业和村民污水排放情况实行监控,充分利用走访、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指导水源地周边群众按规定实施生产生活活动,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喷施农药和乱倒垃圾。

4.在水源地设立了警示标牌。以便提高涉及农户和其他群众的警惕。

三、应急措施

1.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水源地有被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指挥部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启动预案。

2.报警方式:采用通讯联系,报警要及时准确,镇党政办电话4661069,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派专人传递信息。

3.应急措施:应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单位、住户暂停供水饮用,做好二次供水准备,县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卫生、防疫部门对水进行化验检测。对有可能中毒人员送医院观测治疗,彻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静应对,清除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一定要头脑冷静、科学应对,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注意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在媒体公开和网络发表、正确引导,相信党和政府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