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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通知

发表时间:2024-10-02

卫生通知。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卫生通知”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公告通知就像我们的“熟人”。 单位主体发出的公告通知更加具有官方性和权威性。

卫生通知 篇1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9个上海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市各委、办、局爱卫会,市各大(集团)公司爱卫会,驻沪部队(武警)爱卫会:

2017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5周年,4月是第29个爱国卫生月。根据全国爱卫会部署,为深入宣传贯彻上海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市爱卫会决定于今年4月至5月期间在全市广泛开展以“让上海更清洁,让市民更健康”为主题的第29个爱国卫生月(以下简称“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区爱卫会要把开展好卫生月活动作为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5周年的重要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优良传统和现实意义,深入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开展专项社会卫生整治,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促进广大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

二、活动内容

(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5周年纪念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各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单位职工的宣传活动,把爱国卫生发展历程、取得的主要成效、健康城市建设情况以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健康素养提升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向社会进行宣传发布,引起全社会对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活动期间,以“三个一”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一是各街镇要组织各居(村)委、各主要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以纪念爱国卫生65周年为主题的展版巡展;同时,组织各居委、学校等开展以“让上海更清洁,让市民更健康”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各级爱卫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号召广大社区居民、单位职工清洁居住区、单位内外、门责区域、人流密集等公共场所的内外环境,清除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

三是各街镇要以健康自管小组和健康大讲堂为载体,在社区居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结合国家卫生区镇创建复审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各区、各街镇要依托卫生月活动的开展,组织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清除暴露垃圾、整顿环境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为复审工作做好准备。进一步强化对环境卫生薄弱点位的整治,卫生月期间重点落实三项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洁净城市行动。深入推进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工作,发动志愿者、沿街单位等开展对重点路段、商铺集中区域的沿街单位门前和周边卫生死角、乱张贴、非机动车乱停放等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质量、落实门前清洁责任。

二是开展集市清整行动。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集中治理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乱倒污水、乱扔垃圾、摊外经营、市场尾巴等现象,完善保洁制度,强化公厕管理,督促各门店及摊位保持卫生整洁,着力解决市场脏乱差现象。

三是开展老旧小区清洁行动。以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为重点,组织居民开展对小区散在垃圾、楼道(过道)堆物以及乱贴乱画的清除工作,进一步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健全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垃圾收集容器的管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做到保洁制度落实,居民反响良好。

(三)结合春夏季防病工作,大力开展重点病媒生物控制行动

市和各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疾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考虑今年暖冬和病媒生物季节消长特点,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虫消杀工作,夯实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春季灭鼠工作。在做好前密度监测的基础上,3月下旬重点开展本市原流行性出血热高发农村地区、各类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居住区以及各类建筑工地的突击灭鼠工作,消除鼠类栖息地,完善防鼠设施,确保鼠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统一开展早春蚊蝇消杀工作。4月中旬以地下车库、防空洞、农贸集市、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绿地等场所为重点,全市统一开展为期3天的早春蚊蝇集中消杀活动,消灭早春蚊蝇,降低今夏蚊蝇基数。同时积极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清除积水、疏通沟渠、减少散在垃圾,进一步控制病媒生物易孳生环境。

三是启动虫情观察员试点工作。在试点街镇内开展虫情观察员招募工作,建立培训、巡查、反馈、处理和奖惩相关配套机制,5月上旬组织虫情观察员对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情况进行巡查。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发动

各区、各部门在4月5日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重点活动

按照“集中组织、重点突破、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发动广大群众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和清洁活动,做到“每周有重点整治项目、每周有集中活动日、每周有动态情况上报”,从而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三)活动督查

卫生月结束后,市爱卫办将对各区开展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活动组织、脏乱点位整治成效、市民参与等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把开展卫生月活动作为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5周年活动的有效载体,与预防控制疾病、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紧密联系,组织好、宣传好、落实好、完成好。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要传承爱国卫生运动光荣传统,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参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地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脏、乱、差”现象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各区、各街镇要深入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同时要与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推进工作

各区爱卫会要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不走过场,真正做到以月促年,推进全年工作开展。

为配合做好今年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组织设计了宣传资料,请各区及时下发和张贴。活动结束后,请各区爱卫办、各系统爱卫办于5月12日前分别将本次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爱卫办。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卫生通知 篇2

今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爱国卫生月”,也是健康湖北全民行动活动月。此次“爱国卫生月”以“清洁家园,除害防病”为主题,旨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控制蚊媒密度上升,杜绝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等蚊媒传播疾病发生。

为了促进全校师生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校师生的整体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我校在爱国卫生月期间以“讲卫生,建健康美丽实中”为主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健康我传承,爱国卫生我先行”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齐抓共管,促“爱国卫生”活动顺利开展

4月初,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安排,法制安全处、团委、各年级组共同参与,分头实施。团委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及具体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工作有计划、活动有目标,工作见成效

(一)启动阶段——宣传动员活动拉开活动月的帷幕(4月初)

召开班主任会议,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及具体要求。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口号以及学校橱窗等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是指宣传讲文明、树新风,防疾病保健康和卫生知识。

(二)实施阶段——形式多样的活动将卫生月活动推向高潮

1、“人人动手,创造健康环境”活动(4月5日—4月20日)

(1)各处室、各年级彻底清理整治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室内外卫生,清除灰尘和各种垃圾。

(2)清除校园内死角的垃圾污物,加大对乱倒、乱扔垃圾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

(3)集中开展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大检查。

(4)大力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活动。

(5)政教处组织“美丽黄冈卫士”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社区街道卫生清扫工作。

(6)在日常管理中由值周领导和学生会干部对校园卫生及乱吃不洁食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纪检部负责)

2、班级开展讲卫生主题班会,督促学生行动起来(4月8日)。

3、“文明健康行为,校园卫生我先行”活动(4月11日)

卫生月期间,在全校开展“文明健康行为,校园卫生我先行”活动。由学校政教处向全校学生发起倡议,自觉抵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在全校弘扬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建设实中良好的育人环境。(宣传部负责)

4、“我运动,我健康”的活动(4月18日)

由学校体育部牵头,各班体育委员配合,开展卫生月“我运动,我健康”的全民运动活动。坚持倡导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增强师生身体素质,打造健康的生活方式。(体育部负责)

(三)检查、验收阶段——活动有成效,查找不足(4月下旬)

1、学生会组织值日干部进行日常卫生检查和周五的卫生大扫除的检查验收。

2、通过检查,对在活动中认真组织、落实好的班级予以表扬;对敷衍了事,落实情况差的班级,除限期整改外,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四)总结阶段(4月末)

活动中,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对各年级和各班级的活动开展过程进行督查,并结合检查打分情况评选卫生先进班集体若干名。

xxxx实验中学政教处、团委

20xx年4月5日

卫生通知 篇3

(一)个人区域环境要求:

(1)个人办公桌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如:零食、纸巾、药品、化妆品、饰品等)。

(2)个人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个人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公司(两小时以上),离开前必须将桌面整理齐、物品摆放有序,椅子推入座位、摆放端正。(示范照片附后)

(4)个人区域卫生由使用人负责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

(二)公共区域环境要求:

(1)相关物品、资料等必须分类有序地存放在分配的橱柜内,摆放整齐。公共桌面或地面禁止堆放各类杂物、资料、废品。

(2)设备、用电线路分布要安全、美观,过长线路必须用线捆扎,位于隐蔽处,不允许线路混杂遗留火灾隐患。

(三)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由环保督导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分配工作内容和工作区域,全体员工共同参加。

(2)环保督导每天安排值日。员工按值日表轮流承担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具体区域、内容详见值日表)。办公场地内全体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务必共同维护好各区域的环境卫生。

(3)使用任何公共区域进行会议或接待,使用人员应负责整理相应区域,清理桌面、整理茶具及烟灰缸、椅子摆放整齐。

(四)办公环境督查、乐捐标准:

(1)环保督导有权利安排任意人员担临时任督察工作。

(2)个人区域办公环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责任人乐捐5元-10元/次,情节严重或多次抽检不合格者将加重处罚力度。

(3)公共区域物品摆放不整齐、橱柜零乱,责任人乐捐5元-30元/次。

(4)未参与卫生大扫除或未按值日表进行公共、办公区域日常保洁的,责任人乐捐20元/次。(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或调换)

(5)经检查大扫除或日常保洁未到位的,应立即予以整改,整改到位的不予以处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任人乐捐10元-30元/次。

卫生通知 篇4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和帮助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在我县校园内发生,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与食堂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经研究,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决定联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各乡镇防保站要加强对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督导。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25日

(二)检查由县教育局彭日阳、县卫生局李一民同志带队,检查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彭日阳

副组长:刘柏林

成 员:李明华 刘桃英 陈 玲 易爱文

第二组:

组 长:李一民

副组长:吴维斌

成 员:李寿发 易萍莲 王 平 刘天祥

(三)检查路线及范围

此次检查每一个乡(镇)抽查一所中学、一所中心小学和一所托幼机构,未抽查到的学校和托幼机构由各学校与所在地的防保站负责督导检查。

第一检查组:

5月24日:麻田办事处、新泉乡、张佳坊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车。

5月25日:上埠镇、南坑镇、长丰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车。

第二检查组:

5月24日:万龙山乡、银河镇、宣风镇,由县卫生监督所派车;

5月25日:源南乡、芦溪镇,由县妇幼保健院派车。

四、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采用听汇报,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现场检查,走访教职员工和学生等了解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卫生通知 篇5

2017汨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及《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其中含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乡镇卫生院和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3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汨罗市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报考乡镇卫生院须具有医学类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须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报考乡镇卫生院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9年7月26日至1977年7月26日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6日之后出生)。

3.岗位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考试(笔试)、体检、考察及招聘结果审定、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下午5:00止,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汨罗市人力资源市场网。

3.报名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证、资格证)。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市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入围面试的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在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是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其面试资格。

5、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根据《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考试工作由汨罗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汨罗市人社局、卫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考生参加考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 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属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汨罗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告岳阳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笔试内容见附表。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0%。

2、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各系统岗位类别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8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4、准考证由考生自主网上打印,打印时间为:8月2日-3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详情见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ei508.cOM 实用文书网)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有同分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在本市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七、人员替补

1、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汨罗网,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没有确定单位的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招聘单位时,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监察局及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7年汨罗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