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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谣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10-03

大漠谣读后感(精华6篇)。

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大漠谣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

大漠谣读后感 篇1

如果说《云中歌》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的悲凉,《步步惊心》是“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的痴缠遗憾,那《大漠谣》就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大漠风华。——题记

苍凉大漠,阵阵狼烟,在滚滚黄沙之中走来的是她——来自狼族的少女金玉。

她是一个孤儿,被阿爹从狼群中捡起。阿爹是匈奴头领帐下的一名汉人。在一开始,阿爹为她取名为玉瑾,她跟随阿爹读书学武,从一开始不习惯“人”的生活而仍旧像一匹狼一样奔跑猎食到遵从阿爹的教训读书学艺,阿爹在她的心中成了不可分割的亲人。然而,在几年后匈奴发生内乱,阿爹惨遭杀害。怀着对长安的向往,玉瑾改名为金玉前往长安。在路途中,她又与狼群朝夕相伴,还遇到了送给她楼兰服饰的孟九——孟西漠,和载她一程的少年——霍去病。

故事正是从这里开始,作者桐华是一个笔墨细腻的人,她笔下的孟西漠虽然双腿残疾却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温润如玉、内敛沉默,一袭白衣在瑟瑟竹林中静坐,连皓月清风也生生的成了陪衬。也许这便是金玉对他如此着迷的一个原因。孟九是一个淡淡出现却深入人心的角色。正如他所说的“一个人这一辈子可以走多远,不是由他的腿决定,而是由他的心决定的。”也正是为了他所谓的“证明自己”而没看清金玉之于自己的重要性而选择了拒绝这样一段感情。一个转身便是千山万水。

“一时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人生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回头的机会。”这是阿爹送给金玉的话。用在这里,恰适。

关于金玉和孟九的纠葛正是《大漠谣》中悲伤氛围的主线。这样一个雅致的男子,这样一段还没开始却急急收尾的还算不上爱情的故事,让人不得不跟着心痛、怀念。

在金玉黯然失落想回到打磨的时候霍去病追上了她。如果说孟九是带着雨后潮湿沉闷的氛围出场,那霍去病的出场一定是带着阳光普照的背景。因为他是那样一个阳光、朝气的少年。他有勇有谋、才智惊人,他不畏敌军、沥血杀敌,他封狼居胥、战敌沙场。这样一个少年英雄同样可以为了金玉用握刀结茧的双手在后院种下了金银花。如此这般的少年让人怎能不为之倾心、终许一生。

在这样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之中,金玉——从西域而来的狼女,只一个敢爱敢恨、桀骜不驯的奇女子。她在明了自己对孟九的爱慕后,不似小女儿家的害羞、遮掩,而是勇敢的说出了口,作文情愿以最卑微的姿态等待他的回答。“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正如孟九所说,金玉亦是如此,爱了一场,纵然无果也无怨无悔。这样的放下,让她在回首之间看见了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等待、守候的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在历经生死与磨难后终究是“白首不相离”了。

最后的最后,“余愿已尽,君愿亦了。白云悠悠,物过人老。黄沙漠漠,各寻逍遥。今日一别,相见无期。”孟九离开,霍去病与金玉也回到了大漠。

悠悠笛声挟着黄沙与园区的脚印,奏出了一曲大漠风华。

大漠谣读后感 篇2

初看唏嘘,再读却只能释然。

桐大很善于将人物命运的必然隐藏在许多看似偶然的巧合下,无论是《山海经》系列还是《大汉情缘》系列。我小时候读,虽然很喜欢霍去病,但真的真的很为九爷伤心。

可是这次再看,却觉得玉瑾一开始有好感的就是霍去病,看似最终错过的是九爷,但最开始错过了的,是霍去病。不同的是霍去病绝不会像九爷那样,哪怕是片刻的松手都不会,所以看似只是九爷晚找到了玉瑾一步而错过终身,但其实,回去后玉瑾仍拒绝九爷是因为她认清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和喜欢的而已。这是必然的,只是被桐大编织的种种偶然给掩盖住了罢了。

其实最初九爷选择拒绝,从长远看对玉瑾是好的,九爷伤得最狠的从来只是自己而已。他每拒绝玉瑾一次,玉瑾对他的爱就松一点。霍去病每主动走进玉瑾一次,玉瑾对他的好感就多一点。直到最后,彻底放弃九爷之后,玉瑾对霍去病的好感就由量变正式转为质变,一次醉酒后彻底爆发。桐大的书总是这样,初读,唏嘘不已,再读,却只能释然。

大漠谣读后感 篇3

《大漠谣》是一部值得赞叹的小说。虽然只是普通的言情视角,但整个故事真真切切、栩栩如生。故事选材独到,选取的是汉朝史上18岁上战场、24岁就英年早逝的战神霍去病为主人公。

两个男主人公,一个文气清秀,一个英武阳光。女主人公的奇特经历使她的性格更加突出和矛盾。全书既有大漠狼音,又有长安靡靡;既有缠绵纠葛的儿女情长,又有纵横百阖的战争场面……

桐华的文字功底自不必多说,更可贵的是她对历史的驾驭,让我深深折服。拜读《云中歌》和《大漠谣》后,更是激起了我读汉朝历史的兴趣(《云中歌》不细数,待再次拜读后再详述)。

奈何自己学识浅薄,更谈不上文学素养。终于搞清楚了匈奴的单于叫伊稚斜(chá);霍去病的封号是骠骑(piào qí)将军;李广难封的典故及军前自刎;更正视了李广之子李敢被霍去病射杀,因武帝正极宠霍去病,不惜背上骂名,对外只称李敢乃狩猎时被鹿撞死……能从言情作品中学到文学知识,是一大乐事。

当然,为了便于故事的发展,小说中肯定会有些“历史变动”,比如:伊稚斜的年龄问题;比如:李夫人是在霍去病死后才进宫的,所以霍去病上书给皇子封王时,根本没有李夫人所生的皇子;比如:

平阳公主是在霍去病死后几年,才被汉武帝指给卫青做妻子,霍去病在世时,她是另外一个侯爷的夫人;比如:卫伉毒杀霍去病;等等……小说毕竟是故事,不能拿来当历史看,否则就是傻子了。1467.cOm.cn

【人生也许真的像金银花藤,但却不是纠缠不休。花开花落,金银荡漾,邂逅离别,面目转身,聚散。一季的莲花,却演绎着人生的悲欢离合;一首云歌谣,花愁花笑。

究竟是哪两人如花般微笑?又是哪一人独自花开?落玉坊后院满院的“鸳鸯藤”;石府湖边整片的“忍冬”;抑或那山坡上漫山遍野的“金银花”……痴痴缠缠,喋喋不休,绕进去的竟是金玉,九爷,霍去病三个人的一场人生……】

————————孟西漠p>

“少年的面容渐渐清晰,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身姿俊雅若芝兰玉树。他只是静静地坐着。我仿佛看见月亮从天山升起,春风吹过漠北。”

这个金玉心中的九爷,西域子民恭称的释难天,读者心中气愤又心疼的人物。此时若不是要以此注明我先说的是他,倒还真不会提起这个原本真正属于他的名字。

孟九,伤心时平安美丽;微笑时,月亮入怀;行动时,风吹柳树;静止时,浪不快乐这在世界上并不罕见,但根本没有这样的人。我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谪仙。

命运多舛的他,年幼时便担起家族产业,游走在西域和大汉间,尽力周旋,不得安宁。

月牙泉边与金玉初次相见,长安城中再次相逢,金玉像一米阳光照进他的生活,而他,一如温玉,温暖着金玉的点点滴滴,老天是厚待他们的,是厚待他的。

九爷和金玉初在长安的日子是充满情调的。丝绢记日记,小淘小谦传书,同食长寿面,还有九爷亲手diy的耳环、笛子……也难怪狼女的心被九爷抓得死死的,如此小资的日子,谁不向往?如此暖心的细节,谁不稀罕?

更何况是众叛亲离从粗犷的大漠来到中原的玉瑾(金玉)呢。

幸福近在眼前,唾手可得,奈何顾忌家族复杂状况及可怕的遗传病症,“花开堪折未敢折”,他一次又一次冷漠的拒绝了那个美好热情的人儿。直到玉儿离开后,那写满心事的丝丝绢帕唤醒了他。他豁然开朗了,他说:

玉儿,这次换我追你。然,再回首,已然是百年身,隔着十里红妆,佳人早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他和她,两个方向,远去了。

“余愿已尽,君意亦了。

白云悠悠,物过人老。

黄沙漠漠,各寻逍遥。

今日一别,相见无期。”

这是九爷留给霍去病的信,他实在写不上玉儿的名字。

九爷,你说“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霍去病,汉武帝时期有名的武将,天之骄子,不败战神,在未满二十岁时就赢得了骠骑将军的美名。

“没想到只是一个年纪十六七的少年,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正充满探究地盯着我,脸上带着一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笑。”这是霍去病在小说中的出场。

于九爷不同,九爷为天,小霍为地;九爷为月,小霍为日;九爷为湾清泉,小霍为团火

他的相貌不比九爷好,因为越见的第一个人不是他。再次相逢,他也晚了九爷一步。可他却一直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模样。

好个自信,这才像霍去病,这才是霍去病。他自以为高高在上,即使是高官也不会让他一心一意屈服。只有金玉,可以让小霍用着平视的眼光,以一个正常人的身份,平凡地去爱慕她,呵护她。

霍去病和金玉的相处是充满乐趣的。让我想到“不是冤家不聚头”。骑马,落水,斗武,斗嘴……写得最好的要数斗嘴了,我几次捧着书都能笑出声来。

“一个‘恰好赶上’才最难求,有些事情如果早一步,一切都会不一样。”这个骄傲的人,在追求金玉的过程中,却是尝尽了销魂与黯然神伤。因为金玉遇到的第一个人,不管是在沙漠里还是在这个复杂的长安,都是九爷。

“只要方向对,总能赶上的。”

于是,他一路走来,在金玉身边,用自己的方式,从头到尾,从头到尾。

个人认为霍去病其实是钻了个空子——金玉因九爷的多次拒绝失望出走;而且使了些小手段——他先一步找到金玉,当得知九爷也在满世界找金玉的时候,他生生瞒过了金玉。

但鉴于他对金玉的一片痴心,这一切也都无可厚非了。

————————金玉p>

很喜欢这个女子,不拘小节,洒脱不羁,足智多谋,坚强勇敢,遇事乐观,敢爱敢恨。

当我读到一半的小说时,我想:如果只有九位大师,那么金玉和九位大师的生活应该像丝绸一样,温暖而缠绵。如果只有霍去病,那么金玉和霍去病在当时时自由快乐的,驰骋在世界各地。

偏偏两个都遇到,是幸?还是不幸?

为了九爷,她将长安城歌舞坊打理的风生水起;为了九爷,她冒险演绎《花月浓》来拉拢公主;为了九爷,更是招惹了满腹仇恨的李夫人……

为了霍去病,她和舞者在宫前跳舞;为了霍去病,她勇敢地冲进鹿群,一起死去

这样的女子,担得起所有深情。

个人认为金玉先喜欢上的是霍去病。一开头,作者就做好了铺垫——“我盯着他马上的身姿,心中滋味难述,长安城中,我最彷徨时,希冀着能找到他,可是没有。我进入石府时,以为穿过长廊,在竹林尽头看到的会是他,却仍不是。

”……世间最浪漫的事:

一是相忘于江湖,一如孟九与金玉,“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一是相濡以沫,一如霍去病与金玉,“愿得一人心,白头不相离。”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大漠谣读后感 篇4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生命很多时候在过程,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子儿,但活过,怒放过,迎过朝阳,送过晚霞,与风嬉戏过,和雨打闹过,生命已是丰足,我想它们没有遗憾……

我愿意遗忘,愿意把生命中快乐的事情记住,愿意把不愉快都抛在身后,继续向前走,人这一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即使赶着走,都只怕会有很多好看的,好玩的没有时间见、没有时间玩,有恨的力气,不如用来珍惜已经拥有的幸福。

这《大漠谣》是实力作家桐华又一部力作。全书围绕着玉谨、霍去病、孟九三个人的感情纠缠展开描写。这三人的感情为主线,中间掺杂穿插宫延斗争的黑暗。其实这部小说的感情没什么太大的悬念,女主角不是跟霍去病就是跟孟九,这本小说里没有另外的男主人公。吸引我眼球的是感情的描写,这部书对女主角的感情描写是那么的直白,而且玉谨的敢爱敢恨让我喜欢。她也算是一个奇女子,在狼群中长大,又遇上一个有才的男人把她收养,成了她的爹,为她成长为奇女子付出了不少的努力。不可不说她是幸运的,如果没有这个爹捡到她,那她的后来就什么都没有。也是,如果没有这一出,这书也写不下去啊。这三人的感情纠缠,最让我心疼的是九爷,这个男人因为身体有残疾,所以不能接受玉谨的爱,硬生生的把她推进了霍去病的怀里,可一旦失去了自己又受不了,又想去夺回,可晚了一步。后半部的描写简直就是九爷的一部奉献史,为了心爱的女人,去给自己的情敌治病,最后还解毒,差点把命搭上。虽然命没搭上,但是搭上了自己的腿。这样的男人真是至情至性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吗?我只是感觉对九爷太不公平了,但世间根本也没什么公平可言。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对大漠的描写,西域的风土人情,大漠的风光都让我神往。可能是我最近一直想去沙漠而没去成的原因,所以对大漠有着一种莫名的向往。鸣沙山、胡杨林、西域舞娘等这些人景的描写都让我的热血沸扬,多想马上就是大西北看看。看过这本书后,把我的背包情结又勾上来了,我多想自己背一个背包,去大西北体验一下大漠美景啊。一个人独自走在大西北的沙漠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好期待。

这本书中还描写了一种植物——鸳鸯藤。也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金银花,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种叫法。这种花白的皎如玉,黄的灿如金,香气清静悠长。晒干后泡水喝,像看到水中的鸳鸯共舞。因此得名。多美的描写啊,这也是对主角爱情的一种肯定。

看完这部书,留给我的是余味悠长,那种对大漠的情结还纠缠着我。九爷对爱情的牺牲还一直感动着我。我还一直在怨作者,为什么就不能给九爷一个完美的结局呢?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吗?我只能在自己的想法里为九爷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啦。

大漠谣读后感 篇5

《大漠谣》——英雄美人镌刻的异域情史

《大漠谣》,还有另一个名字《大汉情史》,两个名字各有侧重,前者突出大漠西域的生活,后者突出大汉长安的生活。

幼年被遗弃,与狼为舞,似野人生活的女孩,幸运地被随汉朝嫁往匈奴的瘀氏的侍从所救,开始了学习汉人文化、汉人习俗的生活,被取名为玉谨,并学会了基本的防身之术。在匈奴人的生活中,他于单于的儿子和后来的单于伊稚成为朋友。

叶稚斜逐渐长大,志向越来越明显。玉谨养父与瘀家的相恋被发现。在逃跑的过程中,养父死了,但只有玉谨在狼的帮助下活了下来。在大漠风沙中,她与狼群生活、嬉戏。意外地,她遇到了两个改写她命运的男子:

九爷、霍去病。她去偷衣服。九爷腿有残疾,把楼兰裙给了她。她在月芽泉边救了被盗匪追杀的霍去病。

当她听说长安的兴盛时,想到了养父提到的汉代文明,情不自禁地开始了她的汉代之旅。

玉谨改名为金玉,来到长安。在大漠无忧无虑的她,却因为毫无城府又无身份,落魄为乞丐,并且被诱拐为歌舞妓。她独特的楼兰装被九爷发现。

九爷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使她渐渐地依恋并迷恋上了他。然而,九爷有着深厚的自卑情结,他的腿病,他的先天遗传病。玉多次试探、表白,却都被拒之门外。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霍去病重新走进了玉的生活。尽管玉的心中只有九爷,霍去病却情有独钟。

一遍又一遍被九爷拒绝的玉,伤痕累累。九爷却仍在犹豫和退缩。终于,被伤到绝望的玉心灰意冷地要重回西域。

至此,九爷才忽然醒悟到自己不能失去她。而玉,却已经在回大漠的路上。远征西域的霍去病,听说了余秋雨要离开长安的消息,尽最大努力把他留在身边。

教她骑马,带她打仗,两人情愫渐生。霍去病渐渐走入玉的心,并与玉互订终身。

再次回到长安玉,是霍的女人,但她无法面对九爷依旧对她的爱。九爷是玉的守护者。霍去病出征。九爷保护宫中女子陷害的玉和胎儿,帮助玉早产,使玉的孩子逃脱了宫中被劫的命运。

当霍去病被毒箭射中时,他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身体寻找解药,最终独自承受孤独和伤害。

这是一部细腻的情感**。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三角恋,但书中的异国风情、微妙的情感体验和一个人的笔触,使整个故事生动生动。故事选题独到,选取的曾经英雄盖世,却英年早逝的霍去病为主人公。

两个男主人公,一个文气清秀,有着盖世医术,一个英武勇猛,有着阳光气魄。女主人公的陌生经历、与狼相处、熟悉西域、熟悉兵法、心地细腻、纠结于叶稚斜与他人的关系,都使人物性格突出,矛盾集中。全书既有儿女情长,又有纵横百阖的战争场面;既有野外狼音,又有都市靡靡。

其中,玉石的野性、玉石的人性、霍去病的率真、九爷的典雅、唯美主义和悲凉都是突出的。作为一部电影,它有着突出的想象空间、新颖的异域风情、文化融合和不同文明的冲突。如果说讲故事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是对沙漠风情的描写、对沙漠风情的参与、对沙漠内容的表达过于简短,无法充分展现西部地区的生活面貌,只限于月芽旁的狼叫声。

总体而言,《大漠谣》对**而言而有韵味,但是书中的大漠内容相对单薄。《大汉奇缘》更加通俗,却彰显不了**的特色。

大漠谣读后感 篇6

浓郁大漠情 ——《大漠谣》读后感

浓郁大漠情

——《大漠谣》读后感

精彩诗句摘录: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生命很多时候在过程,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子儿,但活过,怒放过,迎过朝阳,送过晚霞,与风嬉戏过,和雨打闹过,生命已是丰足,我想它们没有遗憾……

我愿意遗忘,愿意把生命中快乐的事情记住,愿意把不愉快都抛在身后,继续向前走,人这一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即使赶着走,都只怕会有很多好看的,好玩的没有时间见、没有时间玩,有恨的力气,不如用来珍惜已经拥有的幸福。

这《大漠谣》是实力作家桐华又一部力作。该书关注玉谨、霍去病、孟九的情感纠葛。这三个人的感情是主线,夹杂着密延斗争的黑暗。

其实,这部电影的爱情没有多少悬念。女主角不是和霍去病在一起就是和孟九在一起。这部电影里没有别的英雄。吸引我注意的是对感情的描述。这本书对女主人公感情的描写是如此直白,而玉谨敢爱敢恨的性格让我喜欢。她也算是一个奇女子,在狼群中长大,又遇上一个有才的男人把她收养,成了她的爹,为她成长为奇女子付出了不少的努力。

不可不说她是幸运的,如果没有这个爹捡到她,那她的后来就什么都没有。也是,如果没有这一出,这书也写不下去啊。这三人的感情纠缠,最让我心疼的是九爷,这个男人因为身体有残疾,所以不能接受玉谨的爱,硬生生的把她推进了霍去病的怀里,可一旦失去了自己又受不了,又想去夺回,可晚了一步。

后半部的描写简直就是九爷的一部奉献史,为了心爱的女人,去给自己的情敌治病,最后还解毒,差点把命搭上。虽然命没搭上,但是搭上了自己的腿。这样的男人真是至情至性啊。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吗?我只是觉得这对九爷不公平,但世上没有正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对大漠的描写,西域的风土人情,大漠的风光都让我神往。也许这就是我最近想去沙漠的原因,所以我对沙漠有一种莫名的向往。对鸣沙山、胡杨林、西域舞者等的描写让我热血沸腾。我想马上去看看西北部。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把我的背包组合起来了。我多么想独自背一个背包,体验西北沙漠的美景。一个人独自走在大西北的沙漠上,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好期待。

这本书中还描写了一种植物——鸳鸯藤。这也是我们所说的金银花。我不知道还有别的办法来称呼它。这种花白的皎如玉,黄的灿如金,香气清静悠长。

晒干后泡水喝,像看到水中的鸳鸯共舞。因此得名。多美的描写,也是对主人公爱情的一种肯定。

看完这部书,留给我的是余味悠长,那种对大漠的情结还纠缠着我。九爷对爱情的牺牲还一直感动着我。我一直在抱怨作者,为什么我不能给他一个完美的结局?

不是说好人有好报吗?我只能在自己的思绪中为九**来段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