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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发表时间:2024-10-18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汇总七篇)。

法律是行为的准绳,学法是行为的提醒,守法是安宁的保证,宣法是幸福的共鸣,执法是和平的使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班会教案(精选7篇),欢迎大家来阅读。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1

一、教学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

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能力,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一)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勇于斗争。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2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和《XX市统计管理条例》,十二月七号,我镇综合统计站在歌乐山广场开展了规模较大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参加这次活动的有:镇分管领导张祖平、镇综合统计站全体工作人员及镇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等。此次活动,我们借助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强大东风,认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首先,我们在广场拉起了鲜艳夺目的横幅标语,“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如实申报统计资料是企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并请了社区腰鼓队进行了表演,造成了强大的声势。

其次,我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两个,积极、热情地为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这次宣传活动,我们共计发放了宣传资料数千份(其中统计资料200来份)。

再次,我们根据沙委法建办[2009]10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干部、群众和企业中展开了《统计法》暨人口普查的'知识竞赛,完成了答卷202份并上报,在镇、村、社区各地张贴宣传画共计30多份。同时还请了镇广播站进行了录象拍摄,并以电视字幕、电视录象等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时间为一周)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市民对统计工作均有了一定的认识,大大增强了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为我镇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我们还将利用即将到来的年报会议及其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3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动员辖区各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法制宣传,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积极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现将今年法制宣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以“法治环境最佳、法治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为主题,大力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将《宪法》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要求辖区各单位立足职能,对群众关注的城镇房屋拆迁、非法集资等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制基础。健全完善各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联合的工作网络,发挥好“大调解”体系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

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各社区因地制宜,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开展内容实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强势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法制宣传月活动中,通过以会代训、普法知识学习、电子宣传栏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居民需求,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利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和行动,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4

活动目的

通过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

活动要点

1.学会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

2.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活动准备

1.课前搜集一些关于论述纪律与自由的格言名句。

2.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知法守法”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

活动过程

一、导入课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请听故事。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

(1)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2)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3.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

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

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 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小结: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

①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 小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 小结: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小结: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5

一、活动背景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理的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根据《法治香坊创建工作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乡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的部署和要求。

二、活动要旨

1、有力落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位置,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严谨周密滴水不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零差错:各环节、各流程不出现大的纰漏,保证活动的有序圆满进行。

三、活动时间:【JZD365.cOm 迷你句子网】

创建工作启动大会于20xx年xx月xx日起。

四、活动地点

在进乡街道管辖与治理工作相关的`范围内。

五、活动内容

1、请街道办主任,介绍“依法治街”活动的实施方案。

2、请司法所所长,介绍“依法治街”活动主要的治理项目。

3、请街道办副主任,宣布“依法治街”活动正式启动。

六、活动流程

(一)8:50——9:00 准备工作

(二)9:00——10:00启动大会召开

(三)10:00宣布启动结束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6

为了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动员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坚决打击遏制毒品蔓延,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侵害,结合双街镇禁毒工作实际,我镇团委联合其他有关职能科室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使群众对禁毒工作有了鲜明的认识,形成了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推动我镇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方案内容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禁毒宣传月活动,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周晓军同志为组长的禁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举全镇之力,根据各部门特点制定了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6月初开始,镇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村、企业、学校及有关单位宣传《禁毒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群众远离毒品,积极与毒品犯罪行为做斗争。为了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我镇投入3万元,对双新大道北运河畔的百米法治科普长廊进行更新,增设了禁毒宣传内容。小街村投入2万元,在还迁社区小街新苑灯杆上安装了普法展牌50个,其中5个涉及禁毒工作。长效宣传内容丰富,画面生动,在各村宣传活动中展出,对教育群众了解毒品、远离毒品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二、积极工作,全面开展禁毒宣传

经过统一部署,禁毒宣传有条不紊地在全镇展开。各村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沙庄村、双街村、柴楼村等有条件的'村(居)悬挂了横幅,在橱窗张贴宣传挂图,利用电子显示屏幕宣传禁毒知识,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德塔、双街钢管等部分单位在悬挂横幅的基础上,抽出时间对职工分批进行禁毒教育,展示了毒品的危害。在学校,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全体在校师生集中学习《禁毒法》,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达到熟知《禁毒法》的目的,举办禁毒图片展,宣传了毒品的危害,提醒禁毒必要性和重要性,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组织有关人员和警力,集中对有关娱乐场所、外来人口聚集地、网吧等外来人口聚集地区进行清查,对经营业主进行禁毒教育培训,并与业主签订禁毒责任书。在场所内设置禁毒牌、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毒宣传画,起到警示作用。

三、集中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热情

我镇将国际禁毒日作为此次禁毒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日,6月26日双街镇团委联合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防范办、妇联、计生办、双街村治保会和3个社区居委会共15名工作人员在双街顺境路开展了以“珍爱生命、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为主题的禁毒集中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接待咨询人员100余人,向来往群众发放《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单》、以及《新编常用法律法规》、《禁毒教育》、《远离毒品,关爱生命》及其他法律宣传材料,共计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展牌4块,主要宣传《禁毒法》的有关知识,教育公民远离毒品,积极与毒品犯罪行为做斗争。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辖区禁毒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广大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得到加强,民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切实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氛围,使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篇7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定于20xx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主题为“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结合xx的学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在全市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核心理念,贯彻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印制《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制作宣传页、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在村(居)委会、审批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让社会大众了解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民政局、司法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市)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队伍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并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推动村(居)委会及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民政局负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宣传专栏。通过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团委发挥“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作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节目。(民政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城乡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公交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民政局、文旅局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5、开展专题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xx的学习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专题培训。市民政局利用“民政大讲堂”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并下发视频学习教材,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民政局负责)

(三)系列主题活动

7、“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局负责)

8、开展“开放日”活动。结合“6.19救助开放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爱心人士等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地参观,展示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成效,积极宣传其中的典型经验、有益做法和感人故事,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检视自身不足,推动工作创新。(民政局负责)

9、“传承历史、展望未来”。结合xx的学习教育,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局、团委负责)

10、“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司法局、民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1、“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市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团委、民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12、普法知识竞赛。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将网上普法知识竞答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上普法知识竞答活动。(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紧扣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保障宣传月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社会氛围。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县(区、市)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公开力度,促进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参与度不断提升。请各县(区、市)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级对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