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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矫正报告

发表时间:2024-10-19

思想矫正报告。

思想矫正报告 篇1

根据夹江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夹司【20xx】40号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我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

我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止今年7月底,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名,已矫正期满解矫的有9人。目前在矫正的有4人,全部为缓刑人员。在矫对象从年龄来看4人全为成年人,其中60岁以上只有1人,其余3人年龄均在45岁-60岁之间;从犯罪类型看,其中非法持有枪的3人,聚众斗殴的1人。今年7月份,我所已实现利用司法定位手机对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管理。

二、规范管理,强化教育

(一)落实日常动态管理。一是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了解社区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二是规范日常化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情况,司法所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次定位检查,查找关机、欠费、离开监管区域、人机分离等情况,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核实确认、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发现不经请假而擅自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对有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不稳定、认罪态度不深刻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亲情、友情等促进其转化。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从法、理、情的角度去疏导社区服刑人员消除积怨,消除对他人、社会的仇视心理。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积极化解其不良情绪,消除其再违法犯罪心理,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社区思想顽固,不能正确看待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不能从内心,从本质上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对别人造成的伤害。二是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家境非常困难,我们又没有直接有效的救助帮扶措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三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水平有待提高。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扭转歇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被动现状,近日,歇马司法所落实下列措施来整改社区矫正工作:

一、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在20xx年8月5日前通知在矫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并按要求完善各项档案材料。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在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的情况下,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非重点管理对象。建立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同时,针对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环境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对于情绪低落,思想悲观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安身暖心,实施心理疏导,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对于存在抵触心理、拒不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法;对于患病及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制定合理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每月定时制定走访计划表,确定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时间,确保每月28日前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完成月排查分析报告,确保当月工作按时完成。

四、坚持两项原则,严把审前调查关。一是全面调查原则,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处遇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的范围。二是直接调查原则,必须做到直接接触、实地考察,以保障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调查结束后,进行后期跟踪,继续做好对被调查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五、运用管理系统,加强监管力度。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输入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内容处于最新状态。利用GPS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询,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活动范围。在节假日到来前,利用系统的短信平台向矫正对象发送慰问与警示信息,确保矫正对象节假日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六、利用走访谈话,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矫正对象的处遇等级进行相应的家庭走访。矫正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对其进行特定走访:没有及时电话汇报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或公益劳动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月度、季度考核的;定位手机出现关机、停机现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矫正对象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如家庭住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换、结婚、生病等。在走访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技巧,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思想矫正报告 篇2

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罪犯改造的重要环节之一。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我有幸参与了一次走访活动,深入与矫正对象交流,近距离感受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变化。通过这次走访,我深刻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意义以及我们矫正人员的责任,也对未来矫正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

在走访前,我十分紧张,因为这是我首次走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圈。然而,当我看到他们表情平和、与家人和谐相处的场景时,我对他们产生了更多的了解和尊重。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迷失在犯罪的深渊中,但现在他们已经做好了改变的准备。在走访过程中,我尽量保持平和的心态,建立了互信的关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激发自觉自愿改造的内在动力。

社区矫正人员需要具备足够的尊重和理解。通过一次次的走访,我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和处境。社区矫正对象并不是冷血的罪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工作和社会关系。通过与他们的对话,我深入了解到他们内心的挣扎和渴望重新融入社会的愿望。尊重和理解是我们与他们建立亲密关系的桥梁,也是帮助他们重新找到人生方向的'关键。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我们始终强调人性关怀和社会支持的重要性。我亲身体验到,社区矫正对象常常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我们的关怀息息相关。这次走访中,我遇到了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因失去工作而陷入困境,对未来感到迷茫。通过与他的交流,我提醒他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机会,并将他介绍给相关的职业教育机构。这个小小的安慰和帮助让他重新燃起希望,对改变生活充满了信心。

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成功的案例,这些案例是对我们努力的最好回报。通过走访,我见证了一些社区矫正对象重获新生的案例。有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有的人重新和家人团聚,有的人在社区建立了积极的社交关系。这些成功案例鼓舞着我,让我更加坚定了走好社区矫正道路的决心。未来,我希望通过继续走访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见证更多的成功案例,推动他们真正实现身心的全面改造。

通过社区矫正走访活动,我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意义和重要性,加深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理解与尊重。同时,我也意识到矫正人员的责任和社会支持的重要性。通过人性关怀和支持,的确可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回正轨。回顾这次走访,我感到由衷地由于有能力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份子,也对未来矫正工作充满了信心与期待。

思想矫正报告 篇3

社区矫正是一种通过行为干预和社会支持来帮助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的方法。我有幸参与了社区矫正项目,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社区矫正强调个人责任和自我反思。社区矫正并不是简单地将犯罪者扔到监狱中,而是为他们提供一个机会来认识自己的错误和伤害,从而改变自己。通过与专业人士的谈话和参加各种教育课程,我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开始思考如何改变自己以及如何对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社区矫正的过程让我意识到我可以选择不再犯罪,并为我自己和周围的人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其次,社区矫正注重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社区矫正不仅仅是为了纠正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帮助犯罪者重新获得生活的目标和方向。在社区矫正项目中,我接受了职业培训和教育课程,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和支持。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发现了自己的潜力和兴趣,并为自己设定了积极的生活目标。社区矫正的过程让我认识到,无论过去犯下了多少错误,只要努力奋斗,就有机会重建自己的未来。

第三,社区矫正强调社会融入和积极互动。社区矫正的目标是让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并与社区中的其他人建立积极的联系。在社区矫正项目中,我参加了各种社会活动和志愿者工作,与不同背景的人们互动并分享我的故事。通过这些互动,我感受到了社区中的.温暖和包容,并得到了周围人的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的过程让我明白,无论过去犯了什么错,只要我们敢于正视自己的过去,并努力改变,就有机会被社会接纳和重视。

第四,社区矫正强调心理健康和情绪管理。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我得到了专业人士的心理咨询和支持。通过与心理咨询师的谈话,我学会了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和应对压力。社区矫正的过程让我明白,只有拥有良好的心理健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和面对困难。因此,我深信在社区矫正后,继续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社区矫正注重持续的监督和支持。社区矫正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需要犯罪者和社区保持持续的合作和关注。在社区矫正项目结束后,我继续得到专业人士的监督和支持,以确保我在社会中的稳定发展。社区矫正的过程让我认识到自己是一个永远需要进步和改变的人,并且需要不断地反思和调整自己的行为。

总的来说,通过参与社区矫正项目,我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社区矫正教会了我责任感、自我反思、个人成长、社会融入、心理健康和持续努力。我相信,只要有机会参与社区矫正,每个人都有机会重建自己的生活,创造一个有意义的未来。

思想矫正报告 篇4

社区矫正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方式,通过在社区环境中对犯罪行为进行矫正,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在此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必须经历各种挑战和困难,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本文将围绕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心得体会展开叙述。

首先,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认识到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个人的伤害。很多人错误的认为,犯罪只会伤害到被害人,而忽视了犯罪对自己和社会的伤害。然而,通过社区矫正的过程,他们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感受到了犯罪行为带来的痛苦。这种意识的转变对于他们重新做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要有反思自己行为的意识,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后果。

其次,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他们必须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自觉遵守社区规定。这对于以往习惯于违法的人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然而,通过与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流和自我反省,他们慢慢学会了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他们学会了控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学会了正确对待自己的行为。这对于他们的人生转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服务。社区矫正的目的是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应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服务。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他们能够跟社区的其他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增加自己的社交能力,并且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他们也能够通过帮助他人来弥补自己过去的错误,从而改变他人对自己的看法。

第四,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是一个人终身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矫正对象人员来说尤为重要。通过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他们能够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为将来找工作或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学到一门技能不仅有利于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还能够帮助他们实现人生价值,摆脱犯罪的阴影。

最后,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和警醒。社区矫正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他们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以免陷入以往的错误之中。他们应该始终保持警惕和警醒,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重蹈覆辙。同时,他们也应该及时寻求帮助和支持,与社区的其他人员进行交流和互动,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总之,通过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他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学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服务,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时刻保持警惕和警醒。通过这些经历,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思想矫正报告 篇5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80人,每所平均2.5人。截至20xx年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31人,累计解除矫正455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576人。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20人以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30人以上。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7.2:1。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15:1。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621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三)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定位社区矫正手机的使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办发【xx】1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按每名社区矫正每年1000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但从现实来看,财政保障力度还远不能达到标准。

二、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一)缓解矫正力量不足。各社区矫正中队、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但在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工作拓展难等问题。现有条件下,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可有效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可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上分散在各村(居、社区)和乡镇。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矫正工作能得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高、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设想

(一)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办理衔接手续;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专职社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优先录取;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控制40岁以下。

另外,社区矫正是刑法执行活动,工作的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高危人群的范畴。特别是在基层农村一线工作的社工,常常要独挡一面,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女性社工的比例不宜过多。

(三)专职社工的配备比例。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管理社区矫正人员18名。考虑到我县的经济条件以及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多的现实,建议每20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可有效缓解司法行政干警不足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

(四)提高专职社工福利待遇。社区矫正试点中,聘用的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高素质的专职社工留不住。为保证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稳定健康发展,专职社工的工资不仅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还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以吸引更多社会专业人才,充实壮大专职社工队伍。

(五)出台激励措施。目前,有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备,未建立完善的培养、激励和评价机制。现有专职社工大多数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性强,思想活跃,要求进步强烈。实践中应建立社会人才与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使用人才相衔接的制度,如将专职社工中的大学毕业生,纳入“三支一扶”范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给予加分优惠,可使专职社工干有前途,干有出路,干有奔头,干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