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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参考: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

发表时间:202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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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一)

《草房子》共读共写——桑桑

在油麻地小学的所有孩子们中,桑桑无疑是最骄傲的,因为他是校长的儿子,还能住在学校的草房子里。他顽皮活泼,令人喜爱。在他的母亲晒棉被棉衣时,他想: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将棉衣棉裤都穿上,人会怎样?他记得那回进城,看到卖冰棍的都将冰棍捂在棉套里。他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被棉套死死捂着,冰棍反而不溶化。这个念头缠住了他。桑桑这个人,很容易被一些念头所缠住。(其实小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念头,但从不敢问也没有去找答案,只是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直到上了初中才明白。现在想想,那时觉得很神奇。)于是,桑桑穿着棉衣棉裤出现在教室中间的那片空地上,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桑桑觉得自己成了大家关注的中心,于是他卖力的表演,丝毫不在意肆意流淌的汗水,直到秃鹤过来抢走了他的关注。他才尴尬的矗立在人群外。因此当秃鹤的帽子被抢走乱传时,桑桑不仅传走了秃鹤的帽子,还阻挡秃鹤抢帽子的道路,并且用计拖延秃鹤,让阿恕把秃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顶上,小小的报了仇。从桑桑的计谋中我们可以看出桑桑是个很调皮也很聪明的孩子。桑桑快乐的童年生活令人怀念和感叹。桑桑是调皮的也是善良的。在汇演结束后,人们沉浸在巨大的成功中,秃鹤不见了,桑桑第一个找到了秃鹤。孩子们的友谊是在打闹和矛盾中成长起来的。

桑桑幼稚中带点成熟,调皮中带点害羞。当纸月的外婆夸赞桑桑很俊时,桑桑不安来自于他对纸月的关注,第一次桑桑觉得自己的形象很有问题。在开学前,他不仅让母亲给他做了新衣服,还在冰凉的河水里吧自己洗了个干净。美好情感在桑桑的心里开始萌芽。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二)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上。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好少年。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三)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有一个妹妹,名字叫柳柳,桑桑的家就住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同样是一幢草房子。

桑桑是个充满好奇心,经常奇思妙想的人。为了想知道秃头摸上去怎么样,他用一块断了的格尺,换得了抚摸两次秃鹤的头。还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把家里仅有的碗柜改制成了鸽笼,又把蚊帐剪了当渔网捕鱼,晚上便被蚊子叮得身上到处是蚊子块。

桑桑还是个爱出风头的人。他在夏天最热的三伏天里,穿着棉袄、棉裤,带着大棉帽,在校园里一片空地上不停地走圆场,也是出尽了风头。在和杜小康练习脱把骑自行车期间,他们两个因烤红薯引起了火灾,事后杜小康率先勇敢地承认了错误,受到崇拜,而桑桑则受到轻蔑的目光,他也不记仇。

桑桑还有点顽皮。在秃鹤帽子被拿走后,他抢了过来,并故意不让秃鹤拿到,最后还让好朋友阿恕把帽子挂在旗杆上,践踏秃鹤的自尊。

但桑桑也有不少优点,他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拥有道德底线。当他知道蒋一轮已经结婚后,就再也没有把白雀的信送给蒋一轮。

桑桑还对弱者有着同情、怜爱的情感。当纸月早上被刘一水他们欺负时,桑桑立刻挺身而出,解救了纸月。当杜小康家家道中落时,桑桑又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出资帮助杜小康摆小摊子,还第一个去购买物品。

桑桑还充满了正义。当他得知戚小罐在李桐壶家也晕过一次,而且他爸习以为常后,立即赶到镇上,告诉了父亲,还主动去了较远的地方寻找李桐壶,找到后欣喜若狂。

桑桑身上还有一种十分坚强的意志。当他喝那常人无法想象的苦中药时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退缩和吵闹,甚至把喝药当成了一件悲壮而优美的事,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桑桑这个人物让我感触颇丰,他既有普通少年的顽皮,充满好奇心的天性,又有悲天悯人,富有正义感的优点,他既让我大加赞叹,又让我感到有趣。这个人物真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啊!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四)

在茫茫书海中,我一眼就看见了《草房子》,也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拿着蕴含着无穷知识的《草房子》,坐在看书区仔仔细细地先浏览了目录,因为我深知,想知道故事发展的程度一定离不开对目录的解读。

可打开目录,我却懵了:为什么篇章名都是两个字的呢?我喃喃自语道,难道作者是按人物的出场顺序来写的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下一页,想一探究竟

看完了第一章《秃鹤》,我又翻回到目录的第二章《纸月》。这时我心想:纸月是不是和第一章的秃鹤一样是个秃子?于是我决定继续往下看。我一下子又看了第二、第三和第四章

渐渐地,我发现目录上的篇章名真的都是人名,而且这些人名都和他们的自身特点有关,比如纸月没有父母,却有着乡下人家少有的月的灵气和纸的书卷气;再比如白雀是油麻地的大美人

最后我发现这些人都和桑桑有关,而我也在桑桑的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

【简评】

小作者把自己用篇章梳一梳的方法自然地融入进了自己阅读体验中,然后又把自己的阅读体验写得像故事一样一波三折,可读性大大提升:初读目录有疑惑,读完第一章后看到第二章的篇名产生新的疑惑,你还总结出了不同人物与名字之间的联系。既然题目是《我的影子,桑桑》,试着说说自己与桑桑的共同点会更点题。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五)

桑兰,这个名字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她坚强的意志、灿烂的笑容触动了我幼小的心灵;她在跳马上翻腾的姿势赢得了世人的喝彩,然而面对命运的不恭,她毫不示弱,勇敢地战胜了挫折

在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了跳马这项体育运动。虽然我并没有玩过跳马,但是他在我的心灵深处屹立着,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我。每当荧屏上出现一幕幕运动员跳马的画面,我总是兴奋不已,什么都顾不上去做,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看着运动员们在跳马上优美的动作、翻腾的姿势,我不禁赞叹不休。他们仿佛是在跳马上的一个小音符,在不停地跳跃,丁冬丁冬,奏响自己的人生交响曲;又仿佛是把跳马当作自己的舞台,在演绎自己的人生之剧

可是,在这跳马上,如果一不留神,便会迎来了挫折,挫折是不可避免的。而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总会被挫折这块大石绊倒,阻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也许,有的人会因之字自暴自弃,陷入自卑的淤泥中不能自拔,就会如同温室里的花朵,经不住风霜的摧残,很容易被一时的挫折所压。而另一种则会勇敢地面对,镇定自若,如果我们也是这样,就会乘着人生之船战胜惊涛骇浪,驶过激流险滩,到达理想的彼岸。

法国问豪巴尔扎克说:力量不在别处,就在我们身上。面临挫折和逆境的你我,愿你找到站胜挫折的勇气和力量。

让挫折成为强生命的赞歌!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六)

我喜欢桑桑

我特别喜欢曹文轩写的《草房子》里面的桑桑。

桑桑是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他有着异想天开或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古怪行为。

有一次,桑桑想:“自己有一个好住处,可他的鸽子却没有”所以,桑桑就想改变他鸽子的住处。他趁父母不在时,将家中碗柜里的东西收拾出来,为鸽子做了一个家。晚上,母亲回来了,母亲看着那柜子,把桑桑狠狠的打了一顿。但桑桑不长记性,仅隔十几天,他又旧病复发,他见有人拿渔网打鱼,他便也想有一张网,他把父母的蚊帐做成了一张网,高高兴兴的去打鱼虾,中午吃饭时,母亲便问桑桑哪里来的网,小妹妹柳柳说:“用蚊帐做得呗。”妈妈走进屋一看,蚊帐没了,而母亲并没有打桑桑,而是惩罚他,母亲把桑桑的蚊帐也摘了。结果是,桑桑满身都是红包···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桑桑吗?因为他的想法总和别人不同,他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古怪的事。真让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大三司仪桑桑主持婚礼(篇七)

碧蓝的天空挂这一轮金黄的太阳,下面是用石头砖铺成的路面,路面有一条从不断流的小溪,小溪中,有一位小姑娘,身穿红色裙子,向一只螃蟹悄悄抓去,那只螃蟹去迈着横步,从上流逃跑了。

这姑娘是格桑,我认识她时,不过8岁,现在已经2年了,那时我在妈妈上班的地方过暑假,作业写完后我去找赵子艺(我的妹妹)玩,妹妹有些为难:“可我今天要去朋友家捉虫”,我想到我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有事做,干脆地打断她的话说:“我也去帮忙,好吧!”妹妹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去,跑到一个农家小院,一位小姑娘笑容满面地迎出来:啊!乌黑油亮的长发束在脑后,身着红褂子,一条短裤裙,明亮的眼睛映在一张圆脸上,显得格外可爱。妹妹把我介绍给她,她听了,大方地伸出手说:“你好!我叫格桑,我们交个朋友吧!”,于是,我们便认识了。

他家有一个大菜园,种了白菜、西红柿、胡萝卜、卷心菜、土豆毛豆、冬瓜、南瓜、茄子、辣椒等蔬菜。一到这里,我就要去捉青虫,她拉住我说:“这可不可以,青虫早上最好捉,现在已经下午了,青虫就不是那么好捉了,明天早上你再来,我们一起捉”。于是我盼望天快黑。格桑又对我说:现在时间有些早,天气炎热,知了最好捉,他是专吸树汁的坏蛋,你拿着网,悄悄走过去把它门网住,注意不让它发现,因为知了有许多眼睛,但是没有耳朵,他不咬人吗?妹妹问,“不会,即使你把它放在手上,它也不会咬你,即使咬住了,也不会很痛”格桑说,我以前不知道的这些事,知了是吸树汁的坏蛋,青虫在早上最好捉,白菜也有这样的经历,以前只知道它在蔬菜店出卖罢了。

在河畔里,能看见螃蟹,把它捉住煮了吃,味道很好的,可这个动物警惕性很高,别看他横着爬,也能看见你的,又很狡猾,专往泡沫多,流水急的地方跑,好让你看不见,看不见也捉不住它们…”天黑了,我们该回家了,格桑在我们临走的时还送了一蓝卷心菜胡萝卜给我们呢。

第2天,下起了暴雨,雨后天晴,他边架起了一座七色彩桥。当我们找她玩时,她正想去采蘑菇,就干脆带我一块去。到了树林里,各种蘑菇映如眼幕,个个长得非常肥实,有红的、黄的、白的、各种斑点的、表面光滑的…采呀采呀,我们的蓝子里很快全装满了。格桑一回头,见我的蓝中有好几朵彩色蘑菇,她急忙告诉我是哪些是毒蘑菇。

怎么会有毒呢?我拿起一朵,不解地问,格桑说:一般有色彩的蘑菇都有毒,这是人们总结出的经验,究竟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见那毒蘑菇色彩艳丽,难怪回吸引人们去吃它,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一眨眼,暑假过完了,我得回去了,只好依依不舍地与格桑告别,格桑在我走那天,托妹妹带给我一包漂亮的彩色石头和一朵在山区里开放的、压干的丁香花,我也托妹妹带给她一快香水象皮和小逗逗熊的挂饰,一支铅字笔。但是从此在没有再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