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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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篇1)
20xx劳务派遣合同:解读最新《劳动合同法》修订案
20xx年12月28日,《劳动合同法》修订案正式通过公布,将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劳务派遣行业以及众多采取劳务派遣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该修订案专门针对对劳务派遣实施了诸多限制。具体解读如下:
一、劳务派遣重新设立许可,并提高进入门槛。
今后,从事劳务派遣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对于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具体要求没有列出,但相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作在劳务派遣的审批办法中实施严格的要求的。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即在审批劳务派遣资质时,需要提供相应制度。这些制度要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包括此次修订案)的要求,例如民主协商程序、加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建立与终止解除等方面均应符合法律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不排除国务院会在接下来对劳务派遣作出进一步的要求,例如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等方面要求。
注意,并非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就可以从事劳务派遣,还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如为新设公司,必须申请许可之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那么,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就一定能获得批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呢?也不一定:
1、不排除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对劳务派遣企业提出进一步的要求。法理上人保部无权提出法定要求之外的要求,但实务中却常常如此,这些要求一般会体现在接下来出台的“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办法”之类的文件中。
2、经营场所与设施到底应该要达到何种标准?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到底要如何才合乎要求?像中国社会常见的其它审批一样,免不了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处罚比较严厉: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总的来讲,笔者对该规定并不看好。管制会带来寻租、腐败等种种成本,且未必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劳务派遣用工与本企业用工同工同酬。
修正案要求在劳务派遣合同及劳动合同中载明同工同酬条款,如果违规,可被责令限期改正,如不予改正,则可能被罚款,劳务派遣单位可能被吊销劳务派遣许可。
其实同工同酬的规定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中就已经有了规定,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落到实处的案例。就世界范围来看,同工同酬也是个难题。因为每个人的素质、资历、能力不一样,并不能说做着同样的工作就应该拿着同样的钱。因此,关键不在于是否实行同工同酬,而在于如何实施,例如:
1、何为同工?何为同酬(是否包括奖金、福利、津贴等)?
2、如果没有同工同酬,员工如何主张权利?
理论上一般认为,福利并不受同工同酬的限制。理论上,至少劳务派遣员工可以以该法条为依据,要求与其它员工同等工资标准,并要求补发少发的工资。但仲裁委与法院对于同工同酬如何认定,仍然是难题。
实务中,这一条对不少国企影响不小。很多国企或国企背景的公司存在编制内外员工的明显不公平待遇,倒是私企此类现象较少。这种不公平现象是应该得到纠正的。
三、劳务派遣适用岗位的限制。
修正案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会受到如下两方面的限制:
1、岗位的限制。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有了较明确的规定。
2、人数限制。这一点也相当严格,只要劳务派遣用工的比例受到限制,事实上就大大压缩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目前,江苏等地酝酿在地方法规中限制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为不超过30%。我个人倾向认为,国务院出台的比例也不会高于这个标准。
如果超出上述标准使用劳务派遣,将会导致如下法律后果:
1、超出范围使用劳务派遣的,可被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按被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这类处罚既可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也可以对用工单位实施。逾期不改正,还可调销劳务派遣许可,这是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的。
2、如果超出这些范围适用,则原来建立且履行的劳务派遣关系是否还有效?与此相关联的问题是:劳动者可能会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进而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修正案未明确。我倾向于认为之前的劳务派遣还是有效的,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但被责令改正之后,必然会涉及劳务派遣的变更问题。届时应采取协商变更,或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过渡问题。
1、修订案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2、修订案公布前已依法签约的劳务派遣业务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即可以不受本修正案中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劳务派遣资质要求的限制。请注意,这里说的是“修订案公布前”即20xx年12月28日前。
3、在20xx年12月28日之后至20xx年7月1之前已经开始的劳务派遣业务,则必须在20xx年7月1日(修订案实施日)之后符合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同时,最迟在20xx年7月1日之前必须获得劳务派遣的资质许可。
4、在20xx年7月1日以后新开始的劳务派遣业务,则必须有劳务派遣的资质许可,且符合岗位等要求。
5、无论如何,自20xx年7月1日起,劳力派遣用工与劳动合同用工同工同酬的规定即必须执行。
举例:甲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A于20xx年12月27日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期限为两年,派遣员工岗位是A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两天之后的20xx年12月29日,甲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B新签一笔劳务派遣业务,期限也是两年,派遣员工也是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20xx年6月,甲公司另与用工单位C开展一批劳务派遣业务,派遣到C单位的辅助性岗位,期限为两年。20xx年6月,甲公司办理了劳务派遣许可。则:
1、与A单位的劳务派遣仍可以延期至20xx年12月27日正常到期终止。但20xx年7月1日起必须遵守同工同酬的规定。
2、与B单位的劳务派遣业务在20xx年7月1日之后必须终止或变更。就算甲公司在20xx年7月1日之后取得了劳务派遣的许可,该项劳务派遣业务仍然必须终止,否则即为违法。
(因为该业务不符合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
3、与C单位的劳务派遣业务可以正常经营至20xx年7月1日,但自20xx年7月1日起必须遵守同工同酬的规定。
4、20xx年7月1日起一年内,原劳务派遣企业必须办理许可手续,才能从事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五、其它
1、总的而言,此次《劳动合同法》的修订矛头直指劳务派遣,将使20xx年以来被大量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受到严格限制,劳务派遣企业的日子恐怕是不好过了。不少的用工单位也不得不调整用工形式。
2、劳务派遣少了,外包是否会增多?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区分?这恐怕会成为接下来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决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派遣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店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号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 元(包括全勤奖、几件奖金另计);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或给予相应处罚。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甲方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个人意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要听从甲方负责人指挥,服从调动。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
4.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
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若欲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若因乙方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三个月以上,如中途离职则按照自离处理,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如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则工资按双倍计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续约。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派遣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代为派遣管理(招聘)的劳务人员(以下称派遣员工),以实发工资人数为准;本着合法、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服务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派遣岗位明细、岗位要求、人员数量、工资福利标准等,在甲方提出用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给甲方面试,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根据劳动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由乙方对派遣员工提供工作以外的管理培训和生活服务。
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派遣费,以及雇用派遣员工所需的工资福利保险费用。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乙方关于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2.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定对派遣员工有试用和使用选择权、决定权和管理权,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要求对派遣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4.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出勤管理,并负责派遣员工的考勤统计和薪资计算。
5.派遣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奖惩制度和有关劳动法规给予批评、处罚直至辞退。派遣员工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依法处理,若乙方未给予协助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或补偿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派遣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安排工作岗位。
7.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派遣员工进行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安排调休。
8.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甲方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9.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应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10.甲方有选择的将一些必要的人事制度通报乙方知晓(考勤制度、休假制度、工资制度、考核制度、员工手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篇4)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指定代收人(直系): 代收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派遣合同采用固定期限,派遣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按实际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工作,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件制或其他工时制度。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前,工资发放形式由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决定。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月薪制,具体标准按照实际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
自 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或其他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积极重新派遣。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劳动纪律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按 执行。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遵守执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乙方违反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实际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给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可从乙方的工资中依法扣除赔偿款,具体扣除办法见内部规章制度。
2、联系达送
(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确定的电话、送达地址、代收地址作为日常联系方式和文书送到地址,乙方及乙方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送达。如一方电话、送达地址、乙方指定代收人或代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联系或送达不能的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确定的或按上述方式变更的送达地址、代收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相关文书,如未退回视为送达;如信件被退回,甲方在厂区或媒体上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并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5)
派遣合同是一种雇佣形式,代表企业为需要短期或长期工作的雇员提供工作机会。这种合同在现代法律体系下受到了广泛应用,并有着特定的法律规定。
一、派遣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派遣合同是指企业作为中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自己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它只对短期劳动力需求存在的企业或机构适用,或对特殊技能和专业性的雇员进行雇佣。派遣工作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规定了企业和外包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派遣合同的内容
派遣合同是一份包含多个条款的文本材料,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雇佣期限:合同应明确双方协议的工作期限。协议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以项目为基础的。
2.工资和福利:合同规定了派遣工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同时,合同还可规定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的培训等事项。
3.工作内容:在合同中,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描述。这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4.保密条款:派遣合同还需要规定员工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与外界共享。
5.通知期:合同对解除雇佣关系的条件、通知期及相关责任条款作出规定
6.合同变更和终止: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方式、标准及相关责任。
三、派遣合同的优点和缺点
优点:
1. 适应企业环境的变动,节约资金和人力资源;
2. 能增加某些特殊技能或经验不足的员工的经验和技能;
3.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雇佣法律风险
缺点:
1. 无法确保员工稳定地工作并获得适当的薪酬,并且面临在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中适应和生产能力问题。
2. 只有短期的工作保证,对职业规划和事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雇佣模式透明度相对较低,管理难度也较大。
四、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独特的劳动关系行为,受到了许多法律规定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派遣工的人力资源收集、安排、培训和管理的法律责任;
2.对派遣员工的待遇、保险、休息与假期、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3.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一定的制度和标准,如应向员工支付法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供充足的工作保险、实现平等就业和禁止侵犯员工权益等。
总之,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关系,需要双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合同条款,确保派遣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以实现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稳定。
派遣合同(篇6)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派遣合同(篇7)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
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
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
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
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派遣合同(篇8)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第四条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篇9)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已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成为甲方的合同制员工,并同意被甲方派遣到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_天。
乙方的岗位和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地点时,乙方应服从安排。
1.乙方工作时间以服务单位安排为准,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改正。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支付给甲方。在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下月前支付给乙方。
1.甲方应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缴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服务单位未按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补休。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兼职或从事与服务单位业务经营相关的任何活动,并保守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1)合同经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服务单位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被服务单位退回,或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违约退回乙方的,由服务单位负责,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与甲方合作,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3.无论何种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错误的一方追偿损失。
(2)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给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合同的新合同。
(3)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和服务单位,并终止与甲方的本合同。
2.乙方以服务单位为由,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或者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工作条件,不愿意在服务单位工作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本合同与甲方解除。
3.一旦服务单位未能按照相关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终止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务单位。如果乙方未能在期限内做出选择,则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务单位。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留在服务单位造成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如果乙方因上述原因以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向甲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归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收取的工具和劳保用品,并与甲方和服务单位结清债权债务。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一年合同期支付乙方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支付给对方。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但拒绝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赔偿所有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除保险机构承担的部分保险待遇外,其余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三方承担的工伤或意外保险待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任何损害服务单位利益的纠纷或其他纠纷,如由乙方造成,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鉴证部门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篇10)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务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派遣合同(篇11)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12)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店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号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 元(包括全勤奖、几件奖金另计);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派遣劳务人员同时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复印件加盖乙方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或给予相应处罚。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甲方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个人意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
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复印件应提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要听从甲方负责人指挥,服从调动。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向店内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旷工。
协助甲方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
4.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意外死亡或患职业病等,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保外,涉及其他赔偿问题。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
如甲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保险和乙方服务费用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若欲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若因乙方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如乙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劳务派遣人员抗议、罢工等造成甲方工作困扰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三个月以上,如中途离职则按照自离处理,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不能履行。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如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则工资按双倍计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续约。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13)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市保安服务公司
单位类型,国有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章聘用与派遣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并派遣至甲方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____名。根据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技术保障、综合保障、治安协勤、后勤保障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派遣的公安协勤人员可以试用,试用期为______月,试用期满,甲方愿意留用的,乙方方可与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要求乙方对公安协勤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甲方岗位条件,经政审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由乙方书面告知拟派遣人员并留有书面记载)的公安协勤人员,甲方可即时退回并不承担经济补偿。
(三)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至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可依法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资格条件、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
(二)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安协勤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公安协勤人员法定节假日及婚嫁、探亲、生育、丧事等带薪假
期。
(四)甲方安排公安协勤人员加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调休。
(五)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劳务派遣费用应以货币形式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有权在公安协勤人员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撤回公安协勤人员,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为派遣至甲方工作的公安协勤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合法聘用手续,存放人事档案,保持其工龄的连续性;
2、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公安协勤人员申报评定技术职称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根据实际需要,为公安协勤人员出具各种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有关证明等;
4、公安协勤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乙方的党团工组织,由乙方定期组织活动。
(二)要求公安协勤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责任书;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警务秘密。
(三)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_____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公安协勤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标准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四)除依据约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外,其他由甲方划转的公安协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应及时足额发放与缴纳,不得截留。
第四章培训上岗
第八条乙方负责对公安协勤人员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甲方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第九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对新招聘的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
第十条乙方负责与通过统一岗前培训并试用合格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要求公安协勤人员签订由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保密责任书及保密补充条款,并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乙方统一签发入职通知书,公安协勤人员凭入职通知书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前往甲方报到上岗。
第五章日常管理分工
第十二条公安协勤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主要由乙方负责。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由甲方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入公安协勤人员人事档案并负责为公安协勤人员建立统一的业绩档案。
第十三条乙方应指定专人管理派往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定期到甲方掌握公安协勤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第十四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政治学习。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安协勤人员的技能水平调换岗位。
第十五条公安协勤人员在合同期内产生的各种纠纷、诉讼及政策和法律关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权处理,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六条公安协勤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公或非因公发生伤、残、亡或患病及病故等,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
第十七条公安协勤人员
因公或非因公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派遣合同(篇14)
派遣人员合同是指雇主与派遣机构以及派遣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就业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派遣机构将其招募的员工派遣到雇主的工作场所,以雇主为指导下进行工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派遣人员合同的内容和意义。
首先,派遣人员合同包括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其中一项是关于工作期限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合同会明确规定派遣员工从事工作的时间范围以及每天的工作小时数。这有助于确保派遣员工与雇主之间在工作时间上达成共识,避免因工作时间的限制而引发的纠纷。
其次,在派遣人员合同中也会明确规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合同会详细列出派遣员工所需从事的工作任务,并且指定具体的工作地点。这有助于保证派遣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也确保他们知道自己所需到达的工作地点。
派遣人员合同还会规定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工作时间外的加班费用、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内容。这有助于保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作待遇。
此外,派遣人员合同还涉及到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合同会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原因,例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等情况。同时,合同中还会明确规定终止合同的程序,例如双方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对方等。这有助于确保在合同终止时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引发纠纷。
派遣人员合同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灵活且有保障的就业形式。对于雇主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派遣人员合同灵活地调整员工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工作人员。对于派遣员工来说,他们能够通过派遣人员合同获得就业机会,积累工作经验。同时,派遣人员合同也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间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的来说,派遣人员合同是一种灵活且有保障的就业形式。通过明确规定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待遇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与程序,派遣人员合同有助于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引发纠纷。该合同的意义在于为雇主提供了灵活的员工调度方式,为派遣员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和保障。通过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可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派遣合同(篇15)
派遣合同是指一种劳务派遣关系下的合同,它是派遣员工与派遣企业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规定了派遣员工和派遣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派遣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派遣合同明确了派遣员工和派遣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派遣合同,派遣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和保障。派遣员工在工资、工时、休假、社保等方面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权益,这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避免了劳动者因雇佣关系不明确而受到侵害。同时,派遣企业也承担起对派遣员工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包括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派遣员工能够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下工作。
派遣合同还规定了派遣员工与派遣企业之间的终止条件。派遣员工可以根据派遣合同的约定和事先通知的方式终止劳动关系,保障了派遣员工的自由离职权利。而派遣企业也可以在派遣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岗位需求变化等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保护了派遣企业的合法权益。派遣合同规定了双方终止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避免了合同终止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
派遣合同还明确了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派遣员工一般是在派遣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派遣企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在派遣合同中,派遣员工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也应明确规定,以便派遣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派遣合同还规定了派遣员工工作地点的范围和要求,明确了派遣员工是否需要出差或调动工作地点等情况。
派遣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它明确了派遣员工和派遣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派遣合同还规定了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使得工作过程更加明确和规范。派遣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推动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重视派遣合同的制定和遵守,以确保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建立更加和谐和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