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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歌且行作文

发表时间:2024-04-17

且歌且行作文范本八篇。

想要了解“且歌且行作文”的相关知识不妨来看一看这篇文章,作文是反映自己和他人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写作让我们更有能力和信心转化想法为行动和实践。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够加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你是否在为写作而苦恼呢?

且歌且行作文【篇1】

同桌:Hownaughtyyouare!

我:你比我淘气!

同桌:你最淘气!呵呵,我们巧妙地运用了比较级和最高级。(这厮把“巧妙”二字读得牛煽情)

我暗暗地想:小样!就你这水平还敢在我面前卖弄英语,也不用你的大脚趾头想想我的英语,那可是~~~

(英语课)

――某某同学,26题选哪个?

――Apple(A:AppleB:BoyC:CatD:Dog)

初一初二我和Apple同班。

一个炎热的夏日下午,Apple似乎汲取了烈日的火暴,为了一件芝麻大的事很气到吼了我一句。一向脾气不好的我也来火了,刚过几秒钟,全班都知道我俩吵架的事了。那全得仰仗于课间时的怒吼实在是太震撼了。上课铃响了,回到各自的座位,另一场在纸上的唇枪舌战拉开帷幕。这节本是班会课,可都这会儿了,还不见老班身影。大概是被某位可爱的校长不小心踩进了哪条地缝里去了。平日里上课老班总是四只眼睛在窗户口监视着我们这群“善良”的孩子还有同样四只眼睛的语文老师。

在此介绍Apple

Apple,性别:女,出生在一个很富裕的家庭(在我看来)在家中是公主级人物。老天自然地造就了一个可爱并爱耍小性子的女孩。Apple有很好的人缘。和我比起来,还是要差一点点滴!Apple的妈妈是位重量级人物。这话是听同学说的。周杰伦小朋友代言了动感地带,出了专辑《叶惠美》,唱了首《我的地盘》,Apple马上到了手。Apple说,这是她妈那儿的。作为杰迷的俺。真是羡慕死她了!话休絮繁。

高一,我在25班,一楼。Apple在7班,五楼。一次,我和Apple很戏剧性地相遇了,然后她很“深情”地问我要不要Jay《我的地盘》的CD。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之后就是Apple很守信到把那张我朝思暮想的CD给了我。再接着,一次,两次,三次……心有灵犀不用点就通,“我以后都来等你”。“OK!”我保证当时我的脸绝对诠释了什么是Happy。再后来,我和Apple的单车并排停放在车棚的同一个位置。冬日里,Apple灿烂的笑脸时时刻刻温暖着我的心!同桌灰指着这一句说,真恶心!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平静地说,灰,你还小,不懂。

(待续)

且歌且行作文【篇2】

我坐在院子里,沉默温柔的黑暗给我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夜空是繁星的坟冢,清寂的气息就从坟冢里渗出来,从头顶渗入我的心扉,再进入身体里比心更深的深渊,然后消失了踪影。我要说的人不是我,主角该登场了,只希望不要太冷清才好。

他是我的邻居,我们做了七八年邻居,可我还不知道他的真名是什么,只是碰到他时就问候一声“老歪”,关于“老歪”这个称谓是怎么来的我更是一头雾水。他快50岁了吧,皮肤黝黑,因为年岁,脸上的肥肉都耷拉了下来,眼睛很小,像是人工开凿一半的井洞,眉毛浓而粗,酒糟鼻,厚嘴唇,大光头无时不刻不闪着光。他不高,一米六左右,短手短脚的,腆着啤酒肚,形象实在令人生不起什么好感。

他有很多事情我都捉摸不透,就像电影里角色互换之后的种种场景,然而电影的结局往往让你情不自禁把所有场景穿起来,或感叹一下,或敬与一两滴泪。

他家没有电视,没有电脑。我曾瞥了几眼客厅,墙边两处放着两排椅子,靠背上似乎有褐色的油烟渍,一个大大的书桌横在窗户下,桌上摞着一摞书。旁边摆着一个老式天线收音机和青瓷茶杯,它们俩像是多年的老夫妻一样,心平气和的,已融为一体,好像损坏和磨损的地方都有隐隐的关联,我不大能表达清楚。我清楚的是,大多数时候他会把收音机开得很大声,我在家都可以隐隐地听见收音机的声音。这促使我在一段时间内尤其喜欢静下来仔细分辨他是在听京剧呢,还是在男女主播轻柔的声线里回忆往昔。也许他正把他的光头像向日葵迎向太阳一样迎向高处,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抚摸着他的老收音机,不知道在想什么。对于我可有可无的收音机对于他来说也许是陪伴多年的老友——那种一句话可以让人温暖好久的老友。所以他把收音机开那么大声也值得原谅了,毕竟人们都希望有些“生气”,但他以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房子里充满了“生气”,着实孤独。

我总是不懂孤独的人为什么会有一些怪癖,但我很尊重这些。“老歪”总是很晚回家且关门时用力非常大。我想,他沉默寡言,也许这是他独有的宣泄方式吧。可他重重的关门声有一次把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思路全部打乱,我气急了,“嗖”得一声站起来向门口吼道:“你不会关门轻点啊!”黑暗中什么声音也没传来。我有些尴尬,又坐了下去。此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见面也很少打招呼,更少听到半夜里野兽嘶吼般的关门声了。我觉得有些愧疚,毕竟我“禁止”了他的怪癖,就像给他执行了枪决。于是上学时会主动把他家门口的垃圾袋带走扔掉,希望他心中不会有太大的芥蒂吧。

每个星期六下午放学的时候,我都会看见他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口,身子微微向后靠,燃着一支烟,沐着夕阳,绛红色的暖光静静地在他身上流淌。我跟他打了个招呼,他抬抬头算是回应了,我经过他,然后回头看他,眼里的神色跟我十岁生日时最好的朋友没来,第二天我看他的眼神一样。他坐在夕阳里一动不动,只是时不时吸一口烟,再吐出来,白烟和夕阳混在一起像是终年烟云弥漫的武夷山的一角。他保持吸完的烟蒂长长地附在烟屁股上,倒像是在时间和空间的作用下,一根烟湮灭为了尘,却还保持着原来的形状。

他的确去过武夷山,一个人去的,半个多月后他回来了,我放学后又看见他坐在夕阳里,等待一根烟燃烧成灰。

“哦,回来了啊!”我的语气里好像的确有一丝惊喜,一丝淡得连我自己都没听出来的惊喜。

“嗯,带了些种子回来。”说完他起身,抖了抖衣上的夕阳,走到屋子里拿出一个小袋子来,“这是滴水观音的种子,还有几株很特别的月季,给你吧。”

我拿过袋子,礼貌性地道了声谢谢。进家门之前,习惯性地回望了下,他又点了一支烟,叼在嘴边,一只手放在小腹上,另一只手搭在靠背处,身子蜷在一起,眼睛好像盯着空处,我看着他的模样,叹了口气,进了屋。

他的生活没变,我的生活也没变。它们以一个波澜不惊的速度缓步向前,时不时遇见,时不时全无交集。其实我也很难去针对一个人臆测什么。我并不懂他,现实中不过一米的距离,我却觉得自己被处于一个比例尺极小的空旷的环境中,像是在黑暗的舞台上,一束光突然打向我,我看得清楚了,其实他根本就不在观众席之列。其实人与人之间并不需要彼此完全弄懂,你说一条鱼和一只狗之间会有友谊吗?会的。我并不刻意去懂“老歪”这个人,就像我并不去质问朋友会不会与我一路相伴,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倦极的飞鸟,生是过客,跋涉虚无之境,在尘世翻滚的人们,谁不是心带惆怅的红尘过客。

他携着他的收音机和没人懂的孤独在他的世界里且歌且行,慢慢下沉到我目不能及的虚无之中。

且歌且行作文【篇3】

篇一:且行且歌

如同晚点却依旧赶场的火车,军训一路鸣着汽笛呼啸而过。

没有通知,没有安排。只一个突然的紧急集合,便拉开了军训的帷幕。当第一缕阳光突破黑夜的防线,当第一声哨响震碎清晨的宁和,当第一缕阳光驱散昨夜的阴寒,我们的战役便开始打响。头顶艳阳,脚踏大地,绿茵场上一排排静若立松的身影定格成一幅明媚的画卷,不同的队列里相同的是那迷彩服映衬的刚毅。汗珠挂在眉角,悬在指尖,有随时滴奏出一首小调的可能。在这曲小调里,我们收获的是沉稳,是忍耐,是坚持,是始终在极限的那道槛上再坚持多一秒。一秒钟只是眨眼的瞬间,但每一个下一秒的累积便开拓出了另一片崭新的天地。哪怕双脚麻木全身战栗。踏步。敬礼。定腿。正步。高强度的训练折磨着我们的身体和神筋。起床后的手脚酸痛,散训后的筋疲力尽都会引来怨声连天。在这一片片的哀嚎声里,有人在卧倒时磨破手肘,却在下次命令下达时毫不犹豫地扑下去。有人在踢正步时磨破了脚掌却在下一步又使劲的压下去。只因我们都懂得,只有经历过风雨的小树才可直破苍穹,只有跋山涉水过的马驹才能日行千里。

会有受不了苦偷偷抹眼泪的辛酸,会有对着明月思念家人的落寞,也会有面对一个崭新而又陌生的环境的惶恐。可最终这一切都会消融在来自集体互偎互依的温暖里,湮灭在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奋斗的自豪和亢奋里。始终记得歌咏比赛那天,作为舞者的我静伫在场上侯乐时,心里忐忑不安,笑容僵硬到抽搐。可在身后那庞大的人群共同发声的瞬间,雄浑厚重的歌声响起,一股震撼人心的力量涌过歌声注入了我的身体,浸透了我的灵魂。自信与骄傲在顷刻间寻回,怕什么?我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集体!立于精神之源,甩手,飞跃。我用充满力量的舞蹈诠释着信念的花朵。震撼发声,五年连败的枷锁被我们打破,充斥着比赛场地的欢呼与尖叫。笑容与泪水交混出壮烈的重奏。

还有那么一个可爱的人。我会记得有那么一个瘦弱的身躯藏起他所有的胆怯,留给我们刚毅伟岸的背影,只为教给我们如山的沉稳。有那么一张生涩的面庞,敛收他全部的忐忑,留给我们严肃刻板的表情,只为教给我们若石的专注。他说,一个都不能少;他说,只要心里泛起了一点点涟漪就要上;他说,你们是我的人,我是你们的。

军训,是单纯校园生活的断点,也是缤纷的社会生活的起点。在这段激情澎湃、斗志昂扬的征途里,或受挫失意,或胜利欢喜,我们携手,且行且歌,在点点滴滴的故事里合唱出了一首振奋人心的战歌。

知了声。炙热。吱呀转悠的旧电扇。属于盛夏的事物一同在这凉风细雨中走完。冷空气里凝结出的香,是属于那远去的十四天的记忆。

篇二:且歌且行

总想从周而复始的日子中找到些许令人耳目一新的存在,可不停地追寻求索换来的却是徒劳无获。更多的是因为不懂得如何去珍惜,才使那些青春时光都停留在了无指望的空想里。

白驹过隙。

某个精神欠佳的晚自习,灯下蚊虫成群。

某张干净的作业纸,布满了天马行空的图文。

桌上的试卷总是要耀武扬威地展示它那让人不敢小觑的强势。时而心乱如麻,可还是得臣服于它的脚下。在这些心高气傲的年岁里,本可以建立自己的乐队,本可以徒步旅行,登山览月,本可以把种种不悦高傲地踏在脚下,本可以……

还是会那样固执地不去相信时光的力量,不去正视年岁留给青春的究竟是褒奖还是讽刺。当为别人的故事而动容时,才恍觉自己对流年有太多曲解,因为不懂得如何去正确地主宰,从而使那些疾速奔走的时间各安天命,丢失掉的就这样无迹可寻了。

我喝我自己冲的咖啡,穿我自己洗的衣服,写我自己想倾吐的文字。看似井然有序,可是到最后,自己心之所向的另一种完美还是会兑现成最敷衍的现实。

事与愿违,大概就是这样。

因为成长并不完美,有如一幅未经渲染的画作,美艳而又存在着缺憾。因为有太多不得不去做的事情等待着被解决,也有太多理想与现实的敌对需要去面对。我时常会庆幸自己没有被同化,从而依着自己的意愿为自己而活。

无论时光吝啬与否,它也总会在某个特定的时期赠予每个人一个明媚如春的名字——年轻人。

因为年轻,我们可以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创造奇迹,而不是将自己梗在记忆的断层中。因为年轻,我们可以逃开现实的影子接近梦想,而不是弃甲曳兵,让自己败得一无所有。于此,我是在日后才明白的。

20XX年的暑假去看了海。第一次看见被众人赞美了千万遍、广阔包容的大海,一时语塞,竟找不到合适的语句来表达心境。呼啸的海风吹乱了发,独自在岸边驻足良久,回忆的片断渐次出现在海水的澎湃起伏中。少顷,心静得纯粹,眼之所见的是灵动的浪潮,而窥不到的或是陈年旧物,或是深不可测的伤口,又或许是被隐藏了的心事……惊叹于这无限的包容,无论喻悦还是愤怒都能收纳其中,年岁沉淀了多少不愿提及的故事,最终剩下的就只有自知与不再放任的心。

“青春就该如同大海”,这是当年的自己写下的最稚气的文字。

对于青春,真的不想去定义什么了,热泪盈眶过,离经叛道过,隐忍坚持过,而在某一刻也触景生情淡忘宽容过,还有那些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旧日时光,都只是属于我的最澄澈的青春。

其实从未想过这些零星的片断也能拼凑得如此整饬。其实前行是条不得不去选择的路,如果终将要为青春找个出口,而今还是不要留下什么遗憾才好。其实我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一路且歌且行,抱着我的吉他用心唱歌。

以我此时的只言片语致我最可爱的青春,仅此而已。尽管在某个百无聊赖的茶色黄昏,不经意地瞥一眼窗外,看到的依旧是那被切割的四四方方的天空;尽管那些不期而至的不公、不测依旧在角落里熠熠生辉,但“青春是难以战胜的奇迹,它创造着超越以往的未来”,仍需用一颗波澜不惊的心去经历我最平凡的青春,笑靥明媚,且歌且行。

篇三:且行且歌

花散落一地,自成诗歌;我且行且歌,快乐而又悲伤。

两生花,清醇地妖艳在空中,风拂过,轻歌曼舞;我的两个自己,互相微笑,肆意地张扬所剩不多的青春,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就这么张扬一回,不要遗憾。

于是,过于乐观;然后,过于悲伤。

我在人生的路上且行且歌,仰望着未来;看着身边风景如画的一切,微笑。不想看见一丝皱眉,于是,自己先微笑。马上就要走到18岁的站牌,驻足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热泪盈眶,或是回顾过去,亦或者是昂首向前。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不会因为什么而放弃什么。老师说考试是我们的转折点,可是,不是我的转折点。我在转折点上学会了成长,一次又一次的成长,没有预期。我付出了眼泪。

花不断地开放,我找不到我喜欢的花,好象就此失去了信仰。

手中的塔罗牌自右往左翻,我的生命路线。

终是要回归尘土的,于是我要珍惜;即使是有来世,或许我找不到我的灵魂。

终是且行且歌,终是漫漫远行。终有一天,我会找到被世俗蒙蔽的我的心灵。

篇四:且歌且行

世界的某些角落总有那么一类人,他们时常徘徊在寂寞的边缘,流走于空虚的城市,整颗心在天地间游荡,找不到依托,他们的脸上时常漾着淡淡的笑,你会觉得阳光很和煦,日子很美好,总以为,他们简单地快乐着……

人生匆匆几十载,留下的是什么?带走的又是什么?无论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都只是说给活着的人听的,死就死了,不管生前的是好人,还是坏人,不都走向同一个归宿吗?好人会说为了良心的安宁云云,“良心”是什么?“良心”安了怎样?不安又怎样?坏人会说一切只为享受等等。享受之后呢?一生荣华能怎地?两袖清风又如何?到最后还不是都睡在脚下这方遭千人踩,万人踏的泥土里?那如此来看,善与恶,是与非又有什么区别?

归宿?当听人们谈及令人毛骨悚然鬼怪时,我更希望它们是存在的,最起码这样会让我觉得死后还有个去处,不会迷路。的确,我害怕起了死亡,在我年少的时候,我是多么憧憬它,沉迷它,它是我的信仰。我无数次地为自己编织一个又一个关于死亡的迷梦。可当我发现除却死亡一切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的时候,我退缩了,畏惧了,恐慌了。其实,人生只是一个选择死亡途径的过程。你可以选择安乐死或是痛苦地离开。

佛教中说有极乐世界,只要请愿书主向佛就可以抵达。可是,什么又是“极乐”?若没有死的对比,永生的快乐又怎会是快乐?

曾经有一个人满怀信心地说:“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是两个月后,他沉睡在长城边的铁轨上。信念到底是什么?或许我们只是在盲目地坚持着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信念,人生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不论路上有多少风景,你只能头也不回地向前走,通往自己的终点,走进永恒的夜色中。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老师说起“幸福”,幸福?真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字眼儿啊!思索良久,我郑重地在书侧写下一句话:活着已经很幸福了。

可是,我还活着吗?

且歌且行,人生路上依旧独行。

篇五:且歌且行

有人说:“人劳碌一生,最终都要为自己铸就一副棺材”。何为劳碌?何为闲散?劳为功名,闲为无以聊赖,很多人都以这两个极端度过苍白的一生。然而真正活出韵味的,是那些”且歌且行”的人,“歌”可歌无限事:歌心胸,歌自然,歌宇宙!“行”可行走出一片天地,在慢慢行走中感悟一种淡然,一种洒脱。劳累身心的人难有”且歌且行”的心愿,庸闲无聊的人难有”且歌且行”的智慧。”且歌且行”活出了生命的质感与充实,正因为”且歌且行”才造就了风流与潇洒!

“且歌且行”是无拘无束,张扬个性的潇洒。李白“痛饮狂歌飞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样的歌,歌出了李白心目中的大气,而真正把酒,文章还有歌熔为一体的也只有李白。他还有“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还还乡。”的心志,歌出了自己纵情愉悦的情思。更有那“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的至极的风流,这是人生在世思想的极度升华。何人可以与月相伴心醉月也醉,何人可以舞于山月之间,,何人可以忘却躯体的存在,何人可以把思想交给一轮明月,无视功名,无视尘世,只有李白,潇洒中“且歌且行”的醉客。

“且歌且行”是博情壮志的风流与潇洒。曹操在连锁的战船上“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他歌,难道歌的是江水的涛涛吗?他歌的难道是战船连锁的恢弘吗?他歌的难道是四座视其为主的情景吗?这些都不是,他看到的是人生,思考的是历史,在他的眼里有前朝兴衰,有王侯将相的跌,物是人非世事变迁的沧桑。他的这种潇洒是一个政治家领袖行与天地间,望尽历史,看遍人生,思及天下,无视生死的豪情壮志。他不是没有活力的老骥,他是一匹志在千里的骏马!

“且歌且行”是一种坦然与淡定中流露的潇洒。苏轼一句“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这是一种心与神的同意,无论外界如何,以一种淡定,洒脱的心态走过,而且是慢慢地,坦然地走过。坦然是视外界的诽谤如粪土,是任凭他人恶意的职责而不理会。坦然走过可以吟啸,也可以吟歌,歌也风流,行也潇洒!

“且歌且行”是一种融入自然的风流与潇洒。为什么说行到水穷处?行是与自然想和的动作,行是在平稳与缓慢的节奏中感悟自然。把心灵与自然相合,看见了渤渤的流水,望见了云雾的起腾,感悟了走出世尘的潇洒。

“且歌且行”是精神的及至,风流,潇洒是一种人性的追求。”且歌且行”是相驳与劳碌和无为的洒脱,它不是一个惊叹的结果,而是一个体验风流潇洒的过程。只要有这

且歌且行作文【篇4】

晚自习结束,走出教室的时候,脚下竟已铺满一片皎洁的月光。不禁哑然,秋天又到了。

今夕何年,今年何年,仔细想想,时间也过得太快,它就如同时光里划过的一个个小小的碎片,要认真体会,身边的美好因此而弥足珍贵。早晨出门的时候,太阳不再刺眼,但天空却是红彤彤的,秋日的朝霞是最美的吧,像挂在天边色泽质量上好的绸缎,一匹匹在广阔辽远的天空中铺展开来。我总忍不住多望一眼,总觉得,望一眼就可以把平凡瑟缩的心洗涤干净,望一眼就可以逃离这钢筋水泥包裹的世俗,到达我想去的诗和远方。路边高大的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子了,偶尔风一吹,便悉悉索索的卷着一阵风在你脚边旋起舞,像个调皮的来逗你玩的孩童。

我喜欢秋天,就像喜欢春天、夏天、冬天一样;我对四季充满着敬畏,因为在我心里,四季就是一生,七天即是一生你看,人生多么简单,星期一、星期二到星期天,只需要考虑这几日怎么过就行了。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而今科技创新,人在耳边。时间就这么被割裂成一段段、一片片,像一节节动听的旋律,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像一块块零散的拼图,像一颗颗清透的弹珠,构成一个未竟之至的人生篇章。狄更斯曾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身处其中,纵使喧嚣,只要心中修篱种菊,也如身处净土。

世界这么大,我的幸福却是小小的时间片段,是烈日当头的正午吃好午饭,赖在家中沙发上惬意的午睡;是与一群玩伴拎着跑鞋光着脚丫,满操场的疯跑;是课堂上老师鼓励的笑容;是大夏天爸爸下班时买回来的汁多饱满的水蜜桃;是妈妈温暖的怀抱;是空气里弥漫着青草味道,路边长满不知名的野花,忍不住就伸手采了一大把,紫色的束成一束,竟也十分美丽。我所经历的一切人和事和物,都凝结在那一刻,成为不可逆的过去。回头望望,彼时的孩童已长成此时的少女,虽然课业繁重,但在碎片化的时间里,依然爱极了用钢琴去演绎曾经的美好,用笔尖去记录过往的幸福,用双手去拥抱那个烂漫的自己。只要认真体会,身边的美好依然如故。

我们不能阻止时间的碎片化,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把握当下,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的时光。在最好的年华,热爱自己的热爱,努力去看看不一样的风景,在碎片化的时光里,且歌且行!

且歌且行作文【篇5】

碧水蓝天,悠悠远山,有一首歌有着柔柔的和弦叫感动,有一条河有着清清的水叫快乐,有一幅画有着暖暖的底色叫简单。风对我来说,用心去对待每一个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用眼去辨明属于生活的本色。一路前行,一路高歌,一路踩歌远行...

儿时总喜欢蓝蓝的天和大朵的云,喜欢无忧无虑地睡在母亲的眠歌里。那时候的感情很单纯,谁对自己好,谁就是好人。努力在模糊的的记忆中寻找那个‘坏伯伯’,却发现所谓的‘坏’只是每次生病时,都用一个带管子的针扎我。扎着我嫩嫩的屁股,嘴里还一个劲的说;‘不痛,不痛’。

后来的后来,只记得没次黄昏放学,路过他家时都会被他抱起来,用硬硬的胡子扎我,然后给我一个有着白兔的糖纸,里面是一颗葡萄或是别的小玩意。渐渐地长大了。熟悉了,也就发现,喔。他是个好人。

一路前行,哼着儿歌,摇摇摆摆地长大。当明白为什么太阳总是要东升西落时,方才懂得了好人坏人,那能那样分啊。

只是,还是说不清楚;喜欢了,说出来都是优点。比如那有刺的蜜蜂。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果熟,年年成长的我走在属于自己的单行道上。不懂得什么是忧伤。当我想,林林总总的往事应该被记录在快乐的薄上时,我也知道了,有些不快乐是难免的。陌生不代表着坏,熟悉也不代表着好。就象长大着的我们...

14岁的我,成长的每一步都有很多人的呵护,我习惯在跌倒时寻找亲人的熟悉的目光。在父母不在的时候,我习惯了和朋友在一起,过地还很开心。

当离别的前奏敲响,我的心门被轻轻地扣开,我在回首地时候发现,因为在一起,所以有许多缺点可以容忍。因为陌生,所以一点点的缺点也会为我们所厌弃,幼稚只是成长的起点。

且行且歌,有一种感觉叫陌生,但陌生也会使人们感动,有一首歌叫成长,用歌声去抚慰心灵,流淌出的将是泊泊人间真情。

且歌且行作文【篇6】

夏日的午后,总是那样漫长、炎热而又无聊.我坐在打工的店里昏昏欲睡,偶尔抬眼看一看橱窗外走过的行人和车辆,这么大热的天,也不知道这些人都在忙些什么.

唉,我轻轻叹了一口气,都是为了这不得不继续的生活啊!我为别人打工有好些年了,也不知道打工生涯何时才能结束?真的是过够了这种千篇 一律的生活,昨天今天和明天所做的事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有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如同一具行尸走肉,生活变得毫无意义,郁闷的心情时常伴随着我,令我郁郁寡欢,很少呈现欢颜.

“走走走走走啊走,走到九月九,他乡没有烈酒没有问候……”一阵突如其来的歌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揉了揉发涩的眼睛,伸了个懒腰.心想,谁呀这是,唱得这么难听,跑腔跑调的,还敢在大街上唱歌,神经病啊!我扭头向窗外看去,竟看到了出乎我意料的一幕——唱歌的人,不是什么神经病,而是一个手拿拐杖的盲人!我的心猛的颤抖了一下,不由得站起来走到门口,把眼睛定格在他的身上.盲人在满街的人流车流中显得是那样的特殊,然而他的脚步却又是那样的坚定和执着,没有一丝的犹豫和迟疑,似乎他正奔向某一个目标.他用手中的拐杖敲击着节奏,一边走一边旁若无人的大声唱着歌:“又是九月九,重阳日难聚首,思乡的人儿漂流在外头.走走走走走啊走,走到九月九……”这歌声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望,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盲人的身上.一瞬间,大街上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汽车不再鸣笛,车铃也不再响,连孩子们也停止了喧哗,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不同寻常的人.他的面前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没有了行人和车辆,因为人们都自动地为他闪开了道路.

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盲人,用他这样的姿势走路,他昂着头挺着胸唱着歌,歌声中充满了自信,好象在告诉人们,“我来了!我走过来了!请您给我让路!”一切的障碍在他的歌声中都不复存在.他就这样唱着歌越走越远.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直到他在我的视线里消失,然而他的歌声依旧随着风飘过来,在我的耳朵里久久地回旋回旋……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盲人面对着的这个世界,是永远也无法穿透的无边的黑暗.但是我的眼前仍然有光的影子在跳动,我不能真正地走进他们的世界.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没有光明,没有颜色,没有形状……什么都没有,可是他们都有一颗向往光明的心啊,这就已经足够了!我不是盲人,可是在我的眼中,我又看到了一些什么呢?我看见过花开,可是我曾为花儿欣喜吗?没有!我看见过小鸟飞翔,可是我曾为小鸟祝福吗?没有!我也能看见太阳,可是我曾留意过它的轨迹吗?没有!我还看见过满天的繁星和那一轮明月,我曾为它们的存在而感动吗?也没有!

这么多年来,太多的灰尘蒙蔽了我的眼睛,也蒙蔽了我的心灵.我变得孤傲冷漠,麻木不仁,已经很少能为什么事情而感动.可是,那个唱着歌走路的盲人,用他那并不动听但是却很嘹亮的歌声,敲醒了我沉睡已久的心灵.他正如一个上帝派来的天使,用歌声驱走人间的黑暗,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光明.我终于明白,原来,人生是可以边走边唱的.

哦,朋友,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一起,且歌且行.

且歌且行作文【篇7】

在我看来,结果不是最重要的,过程才重要,这个道理是我从那次徒步爬山活动中收获的。

期中考试终于结束了!明天就能开展社会实践了!我和同学们欢快地讨论着明天将看到的风景和美味的午餐。

来到山脚下,雨也下起来了,我更是迫不及待,开始登山的命令一发出,我便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我们沿着曹雪芹小道一路向上,小道很是陡峭,有的路段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一侧是密林,另一侧便是陡崖。同学们一路上欢声笑语,有的拍打树枝,雨水便啪啪落了下来,有的收集了不同形状的石块,还有的努力寻找着林中的松鼠。只有我低着头,一声不吭,我大步流星,只为快点登上山顶。

雨越下越大,当我抬头向前望去,我好像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小道前三十米的路已经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灰蒙蒙的雾气,好似人间仙境,令人遐想,树上的嫩叶被雨水冲刷后,是青翠的,枝叶上的雨水一滴一滴落下,晶莹闪亮,好似珍珠。我不自主地停下脚步,深深吸了一口气,啊,是这么地清爽。

登上山顶,我也没有了原来的期许,因为我知道,小道是通向山顶的路,而我在小道上不断前进,每一步都是稳健的,每一步都在为登上山顶做铺垫。我发现,爬山路上的景色比山顶更美好,我庆幸我在爬山路上和同伴一路高歌,感受途中风光。

这正如一次次考试,平时的准备就是爬山的过程,过程是丰富多彩的,结果才能美好。我明白,结果不是最重要的,过程才是重要的。

且歌且行作文【篇8】

当泰戈尔的那片金色花盛开之时,孩子们在夕阳之下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清脆的笑声在纯净的空气中大朵大朵地绽放着。逐渐坠入深蓝的天空中飘着微笑的云朵,手挽着手欣赏这如画的美景。幸福的汗水与笑声融化在清风之中,笼罩在璨然的金色花上。造作、虚伪、礼节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纯真是整个画面的主色调,点染其中的,还有每个孩子心中那份小小的高傲。

轻轻跃上文学的天空,蓦然回首,有两位如孩童般率真却高傲的人物,在自己的星座之上,散发着璀璨的光芒。

回首大唐的青山绿水之中,总能发现一个闲适的身影,一串悠然的足迹,穿梭于素湍绿潭、高山险峰、站在山顶、飞扬的思绪喷薄欲出,笔走龙蛇,写下的文字更是不朽。

他就是李白。

简简单单的率真一词,便是李白性格的缩影和最真实的写照。夏日的池塘边,几朵素雅的莲花伫立在池水之中,翠绿的荷叶上滚动着晶莹的水珠,闪耀着太阳熠熠的光辉。此情此景,他微笑着轻抚胡须,淡淡地吐出几个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如轻云,如轻风,飘散在池边缭绕的雾气之中。他的确是在赞荷花,但他同样如那清丽的荷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流浪的道路上,是非坎坷,却赶走了哀哀怨怨,取而代之的是一杯杯散发着清香的酒。他借着幽雅的月光举起杯盏,放声高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酒不再是酒,而是诗仙李白的豪情壮志,更是他的好友,如影相随。从政之时,李白在逐渐笼上心头的失落中与酒为友,绘出了力士脱靴,绘出了权贵们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的丑恶面孔。面对王侯权贵,他放声大笑,惊飞了林中的飞鸟,笑声中饱含了平交王侯的高傲。在皇帝逃往成都享乐之时,李白直抒胸臆,再一次用爽朗的笑声证实了自己率真高傲的的英雄主义,游走于山水之间,醉在月夜杯盏前,轻挥手中的毛笔,和他数十年为客,未尝一日低颜色所透露出的傲立于世的人生态度。

另一片璀璨的光芒之中,隐藏着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身影那个隐匿于滚滚麦浪之中的守望者。一顶反戴的红色猎帽下是叛逆的面孔,风衣与牛仔裤上写满了潇洒与玩世不恭。食指与中指之间常常夹着一根燃烧着的香烟,白色的烟雾缭绕着,丝丝缕缕,仿佛都由高傲组成。被开除早已是他的家常便饭,撒谎、逃学几乎成为每天的必修课,这些顽劣的品性重重叠叠,在他给别人的印象之中画上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然而纵使顽劣与瑕疵都化作乌黑的墨水,泼洒在他的生命之中,也不足以掩盖他灵魂最纯净的颜色率真与高傲,他特立独行,因为他知道,自己就是自己,没有必要讨好别人,为别人而活,他狡黠的笑容之中包含着对旁人丑恶与虚伪的不屑,包含着对同伴假模假式的话语的嘲笑,更包含着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他满口脏话,但他拥有那些精明与圆滑之人所没有的率真,他喜怒无常,但他拥有那些卑躬屈膝之人所没有的高傲。他是厌世的,但厌世的面孔之下同样有着孩童般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一颗充满爱的心。他宁愿永远生活在湛蓝天空之下金灿灿的麦田中,摆脱一切束缚与羁绊,在麦田中翻滚,与天真无邪的孩童嬉戏。麦浪中夹杂翻腾着的热风,他就和孩子们一起迎着风,,肆无忌惮地狂奔着,卸掉一切沉重繁琐的包袱,重新使自己那些风风雨雨中被磨平的棱角变的锋利。他还想到遥远的西部做一个又聋又哑、与世无争的人,在田野间挥洒汗水,日出劳作,日落而息,在广阔的天空之下感受纯真的味道。

从这里,我仿佛也看到了李白的影子,他们都将喜怒哀乐留给自己、留给山水、留给田野、留给文字,纵使外界是狂风暴雨,他们也总是淡然而潇洒地一笑,高傲的活在自己纯洁的世界之中。

李白生性浪漫,壮年时游遍山水,人生之路虽谈不上悲惨但却是颇为艰辛。从政之时虽风光无限,实则只是一个傀儡,是皇上高兴时摆弄的玩具,原所期望的雄心壮志此时此刻渐渐远去,细心拼接的文字也成为别人的消遣的工具,李白可谓痛心疾首。与妻子儿女遥隔千里,只身飘泊,却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遥望明月,思念故乡。虽孤独寂寞,但所有的愁思都被升华,融化在苍劲豪迈的文字之中,凝结成凛然的诗句,磨难之中更显可贵的率真与高傲。

霍尔顿总徜徉在与现实世界背道而驰的美好与虚幻之间,也将自己包裹在各种恶劣品行之中,为的只是在黑暗的角落中冷眼旁观。他在红灯绿酒中穿梭,游游荡荡,刺目的红色中包含了对虚伪冷漠深刻的嘲讽,吐出的烟雾又承载了几多欢喜几多愁,飘飘悠悠,弥散在绚烂的霓虹灯中,与生俱来的率真与高傲,如同绽放在身后的黑色羽翼,片片羽毛飘落,背景是朦胧的光亮,深暗而纯净的蓝色是原始的场景,一如他灵魂的本色那般率真纯洁。原来,黑色同样可以渲染另一种黑色,在点染之中浸透、吞没。眼角一瞥,充满了对虫豸般庸庸碌碌生活的高傲的不屑;羽翼扇动,冲破束缚的欲望更加强烈,高傲与率真,淋漓尽致。

灵魂的本色如同初绽的菡萏般纯净,而在人生之路上,每一次对未知地探索都会给灵魂镀上一层未知的颜色,久而久之,最初的纯净不见了踪影,原先的棱角也被磨平。为何要行色匆匆?为何要在跌跌撞撞中忘记了那份天籁般的纯净?不如在生命之中融汇李白与霍尔顿的率真高傲,用真正的自己诠释自己的心。

荷塘边,清风徐来,细密的雾气缭绕在迷离的眼神之中,一杯浊酒,一弯明月,叹出爽朗不羁的笑。街道旁,寒风刺骨,洁白的雪花飘落在清瘦的身影旁。一杯鸡尾酒,一丝狡黠的微笑,写出波澜不惊的嘲讽。两颗永恒的星,在明朗的夜空之中,照亮了一片率真与高傲,照亮了纯净的本色。

且歌且行,是行走蜀道之上那声直抒胸臆的感叹,是酒溢出杯盏之后那声豪迈的大笑;是游荡在街道之间一声肆无忌惮的怒吼,是麦田中那曲优美动听的歌,更是傲立于世的人生态度。

明月直入,无心可猜。

且歌且行,傲立于世。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