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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4-09-01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系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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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1】

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中,重点提到了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排查。在股权情况中,监管要求银行对股权的获得、股东的资质、出资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等行为进行自查,并报送监管部门。在关联交易中,排查是否按照监管规定是否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用关联交易向股东等进行利益输送、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也在此次重点排查之列。

排查股权情况及股东资质、资金来源等

据悉,监管方面要求银行填写股东股权的基本信息表,对股东具体情况进行排查,并鼓励填报最新数据,原则要求截止到2019年6月末。

对于股权方面的排查要求大都依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1号)(以下简称“1号令”)的规定。

按照1号令的要求,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监管要求银行对股权的获得、股东的资质、出资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等行为进行自查,并报送监管部门。

在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或是监管将排查的首要问题。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未在股权转让后10日内向所在区域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报告的情况等行为都将被排查。此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也是此次排查的重点。

股东资质方面,要求自查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另外,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是否清晰透明也在本次检查情况之列。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四)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五)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七)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资金来源方面,要求检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是否通过本行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另外检查股东是否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情况或重大嫌疑。同时,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超过5%的情况、以及主要股东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的情况都在此次检查之列。

股东行为方面,则重点关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实施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

另外,在股权排查中,对于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排查要求,如是否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行为。股东股权出质担保未事先告知董事会;股东在本机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仍将股权进行质押等行为也在重点排查之列。

对关联交易排查提出四项重点

在进行股权情况排查的同时,监管也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关联交易排查。

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该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按照穿透原则尽职认定关联方,关联方名单要全面;银行董监高及主要股东要向商业银行报告关联方情况;计算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时,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要合并计算;向关联方所在集团统一授信要覆盖全部关联企业。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等情况重点排查。

对于存在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排查关联交易是否合规,独立董事及内审部门履职情况如何、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等。

另外,利用关联交易向股东或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也在此次重点排查之列。监管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等情况都是此次排查重点。

在并表管理上,监管要求检查并表处理是否全面合规,是否存在规避资本、会计或风险并表监管的情况。借道附属机构,内部交易转移资产、调节业务规模以及不良等监管指标的行为也是此次排查中提到的重点。监管要求集团成员间做到内部风险隔离,此次排查中,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客户信息优势、银行集团股权关系和组织架构等便利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外机构的问题等。

对于检查的范围,据了解,检查范围为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2】

六项专项整治

六项专项整治为:

一.集中整治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深入、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查摆整治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覆盖不全、流动党员底数不清、处置不合格党员标准不统

一、党员名册不完善等问题。

二.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是否存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不足50人未单独设置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不足100人未单独设置党总支,党员100人以上未单独设置党委等问题。

三.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到期应换届未换、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建立或未定期维护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台账、上级党组织未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下级党组织任期、未经“两请示一报告”进行选举、换届风气不正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落实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建立组织生活制度、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五.集中整治党员交纳党费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查摆整治未按规定比例和标准核算党员应交纳党费、党员不主动不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党支部未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问题。

六.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班子功能虚化弱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重点查摆整治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不会为不善为、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党组织工作规则不健全、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基层基础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3】

根据xx纪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对照“十项整治重点”,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刘永兴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们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这次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我局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的文件精神,并进行了宣传动员。

二、整治重点自查自纠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方面,我局能够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衡水市委十二条规定和市委双八条精神要求,从自我做起,互相监督,确保要个要求没有顶风违纪现象。

(二)对于办事吃拿卡要现象我单位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禁接受宴请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三)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情况,我局采取了了严格的措施以保证此种情况不会发生。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开拓创新,讲究方法,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在充分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承诺整改时限。三是从完成任务、办事效率、工作作风、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更进一步的转变提升。

(四)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方面,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领导干部签了《xx市干部廉政承诺书》,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落实。

(五)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我局制定责任到人的详细分管,在此基础上互相监督,互相提高,以确保责任到位,杜绝失职渎职行为。

(六)对于干部在岗不敬业问题,我局强化日常监督,把治理庸懒散拖问题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中,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即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又要管好下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查找到位、措施到位,明确治理的重点、措施、方法、步骤,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七)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由局综合科负责进行跟踪督办。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等。要求全体干部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责分工,做到了按时上下班、外出办事告知、有事请假。对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等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严肃了工作纪律,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签订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更好的管理干部,结合实际,对每个干部的工作都做了详细的分工,形成了“个个头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良好局面。并与干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将对照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真正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4】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1某乡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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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涉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即乡政府各涉农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涉农资金检查做到二个全覆盖,即全乡23个村检查全覆盖,在柏林乡涉及到的涉农资金全覆盖。检查内容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的3大项补助类资金,即粮食直接补贴(含种粮大户和国有农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含良种良法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包括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助)。二是水利方面的2个项目类资金,即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涉及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13年至2014年9月份。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项程序是否到位。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打卡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各项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整,手续是否完善。六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检查方法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村全面自查和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23个村全面进行自查,村委会主任是本次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乡政府及时召开重点检查协调会,从财政所、农经站抽调6人分成3个重点检查组,每组7-8个村,要求每村至少走访农户5户,并详细登记走访农户登记表,对每项涉农资金打卡情况详细了解,搞清来龙去脉。走访结束后所有走访表集中到财政所惠民资金会计手中与打卡台账核对,梳理、查找问题。

本次走访活动3个组共走访23个村45个村民组115个农户,检查中未明显发现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冒领涉农资金现象,涉农资金能够及时打卡发放到位,农民对上级涉农政策和乡村干部服务工作基本满意。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三项惠农补贴资金共计发放876.6万元。其中2013年一卡通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80.3万元,2013年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85.8万元,2013年一卡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10.35万元。 2014年三项惠农补贴资金共计发放834.81万元。其中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粮食直接补贴资金77.45万

元,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47.53万元,2014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9.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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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年我乡未发生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群众对涉农补贴项目、标准等知晓率低。

(二)发放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村干部和农民手中。

(三)农民土地流转不规范,有村民组长包办现象。

(四)乡村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有些死亡等情况不能及时通知村民更换涉农存折。

(五)信息维护不及时。

(六)银行打印的项目简称不准确。

(七)群众对早、中晚稻上报种植面积与群众实际种植面积有疑惑。

五、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村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协调配合,明确各村主任是涉农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进一步加强发放信息宣传工作。自2014年11月份起所有发放信息必须在乡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直业务主管部门在造册完成后都必须将造册信息反馈到村,以便各村在村公开栏及时公布以及村干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六、建议

(一)县财政局恢复短信通知制度,以便群众及时知晓发放情况。

(二)县财政局与县信用联社加强沟通,进一步规范项目简称打印工作。

2县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民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该局集中安排4月18至20日3天时间,由分管负责人带队,五个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村入户实地对全县各镇(园区)的民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2014年度的农村低保、五保、优抚、救灾、孤儿救助等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政策落实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此次检查按每镇(园区)随机抽取一个行政村,并按每类对象各抽查3-5户,做到检查面全覆盖。同时,根据检查的情况,该局将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 3

市农民负担

监督管理办公室涉农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4月1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专门进行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并向涉农单位分解了任务,组织各单位各县市区逐项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是在去年全市深入开展涉农收费及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各地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专班,更加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得到有序推进,按照我市制定的工作方案,涉及的农业、财政、物价、国土、住建、审计几个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建立了部门联系制度,对去年清理的涉农收费文件依据进行了回头看,对各地农民通过信访途径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处理,及时在政策上进行了答疑解难。

经自查,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了涉农收费的各项政策和标准,没有发现突出的涉农乱收费和其它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在接通知后,市减负办迅速向十三个县市区和五个相关市直部门发出了通知,根据《全市开展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农函[2014]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农业局(减负办)、市综改办(财政)、物价、国土、住建、审计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个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确定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和任务。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村务政务公开栏,对各项涉农收费政策、标准和依据进行公开。印发《强农惠农政策知识汇总手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册》,《征地政策宣传资料》等近60多万份。

(二)明确工作重点,深入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农业用水收费、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向村级组织摊派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并将每项重点内容逐一分解,逐项逐条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一是由县市区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检查,做到乡镇、村、农户检查的全覆盖,确保各项

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秭归县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3年收取农资经营培训费、代收肥料检测费、农作物种子委托检验费等违规问题,严格进行了查处整改,及时停止了其不合规的收费行为,对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对有些乡镇、村报刊征订超标的问题,已要求各村对超出金额全额退回。并对报刊征订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人平不超过1元的标准,改过去现金支付为转账支付。二是由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集中力量对各项涉农收费的政策和文件进行清理,对继续执行和将要停止的收费项目进行鉴别分类,并将清理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全市目前涉农收费的文件和依据共46个,其中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文件30个,省级文件13个,市级文件2个,县级文件1个。猇亭区深入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为保证涉农收费公示全面、准确、规范,严格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所有区内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均通过公示栏,媒体等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枝江市统一制作《涉农价费公示栏》,发放到全市9个镇(街办)和198个行政村进行公示宣传,对涉农价费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印发《涉农收费明白卡》,将涉农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编印成册发放全市10万农户,并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涉农价费政策宣传。三是由市农业局组织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由市减负办派出人员深入到开发区、枝江、宜都、远安、夷陵、点军等征占地较多的地区,被征占农户专门调查,细致了解情

况,解决农民反映的政策方面的问题。

(三)注重督导检查,坚持边整边改。坚持把边整边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宜都市从4月下旬开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到村组农户、学校和市直涉农单位开展走访调查,重点督办检查涉农部门收费、加重村级组织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侵占农民财产权利等方面问题。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村、农户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并建立和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除个别地区农民因对政策理解不明确向上反映咨询外,没有发现其它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边整边改,市减负办、综改办拟定了方案,将在后期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暗访调查,对发现的

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高亭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10-2012年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尹家令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亭乡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各组对各村、各单位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包干负责,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组长、驻村领导、村支书主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在全乡上下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统一到自觉维护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三是加大宣传。把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户,让全乡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明确各项政策享受

的条件和办理的流程。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补贴发放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等补贴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乡财政所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10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91.758498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04户,直补资金2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04户,直补资金149.253万元;早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1.356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905户,补贴金额23.379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2.17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1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5.84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2.34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703户,补贴金额18.62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2户,补贴金额3.024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村,补贴金额39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

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11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583.99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2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12万元;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2.569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291户,补贴金额21.4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99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36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6.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5.69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75万元;双季稻补贴652户,补贴金额4.35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07户,补贴金额16.86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8户,补贴金额3.45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9村,补贴金额72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12年截止9月15日,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80.32万元。其中: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8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3万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25.5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金额5.27万元;种粮大户奖励资金补助1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100.3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村,补贴金额67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

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三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专项整治 自查报告

财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六个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5】

银保监会表示,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为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有的放矢防范突出风险,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此次整顿分为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银保监局现场检查两部分。各银保监局应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辖内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特点,全面评估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确定监管检查对象。同时,应重点关注以往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已发现的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对于以往检查中未涉及但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的机构,应做到精准选择,重点检查,以查促改。在对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有关的现场检查中,应积极落实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检查范围为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银保监会表示,各银保监局根据被查机构类型和自查发现问题,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确定检查内容,对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按照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形成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业内:严监管节奏将持续

此次,商业银行主要排查五类股权问题、四类关联交易问题。股权排查重点主要包括股权获得、股东资质、资金来源、股东行为、股东质押商业银行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其中,根据《通知》附件,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是否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等。

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则是,例如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各方关系是否清晰透明。

《通知》对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出台后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重点关注。对以上两个办法发布后新发生的,以及到期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主要问题定性及查处参考依据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文件的出炉说明“严监管”依然在按照原计划推进,政策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6】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委“机动式”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结合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落实李清书记在巡视整改动员会上的要求,我科室认真对照重点问题清单,认真查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具体查找情况如下:

一、主要问题表现

1、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

2、工作推动力度不够

3、服务意识不强

4、勇于担当精神不够

5、积极进取精神不够

二、原因分析

1、由于我们训练中心的工作性质造成人员比较分散,有在局里办公的,有在大寺办公的较难集中,很难自觉主动抽时间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也比较少。

2、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思路不宽、措施不力、办法不多,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3、目前我训练中心共负责周边12所民办培训学校的班期申报、班期检查、企业津贴申请等工儿,工作上程序繁多,对待办事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态度不够和蔼。

4、当培训学校在报班材料上频繁出现问题时,存在有难度的事有时缓办,有压力的事有拖办现象,勇于担当精神不够。

5、由于工作人员从事培训工作时间较长,故思维有些僵化,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积极进取精神不够。

三、整改措施

1、创造一切可以学习的条件,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升小组内党员的党性修养,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理论修养。

2、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党小组成员的优势,体现其自身价值,以饱满的热情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牢固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

4、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不排斥任何工作,

做到廉洁自律,以饱满的热情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改变落后守旧的思想观念,认真审视缺点,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7】

第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转发《XX公司党委办公室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1、支部书记能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支部书记XX同志能主动承担起党建相关工作任务,每年度初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就支部相关事务及时召开支委会。能够带头讲党课,年内以《爱岗敬业,创新发展打造自强团结勇于争先的基层党组织》为主题,为支部党员、积极分子讲“两学一做”专题讲座。在日常学习中,XX同志能够率先垂范完成学习任务,并积极督促指导支部其他党员同志完成学习任务。支委委员能够根据上级党委的学习安排和支部的学习计划,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先于支部普通党员熟悉学习材料,力求学懂、学透,为其他党员的学习提供帮助。

2、能够在支部生活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支部在开展党员生活会时,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认真学习公司配发的党章党规讲话等学习材料,坚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专题学习,要求支部成员做好学习心得体会的记录,并基本建立健全了学习档案,做到应学习内容无遗漏。

3、能够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能够按照每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并结合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专题学习要求,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党课能够做到经常、规范、有效。一支部能够根据公司党委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好党日活动,近三年平均每年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围绕爱国主义、忆苦思甜等主题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但在“三会一课”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不足,因支部设立初期党员人数较少,一直未设立党小组,现在支部党员人数已达到14人,下一步将做好党小组的建立和管理。

4、能够通过创新学习方式、提高议事效率等途径,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能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职工等基本制度,2017年初即对2016年度党员工作表现情况开展认真的民主评议,除2名党员未参与外(系公司党委委员),其余12名党员经民主评议,均获得了优秀的综合评价

5、能够不断总结反思支部工作方法。支部书记XX同志定期组织支委讨论近期支部的工作要点、难点及解决方案,对以往支部工作方式方法的不足和待完善之处进行探讨和研究,不断推动支部工作方法的完善提高,努力形成具有一支部特色的工作方法。

6、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做好按期换届工作,目前最新一届支委委员系经支部全体成员于2016年底选举产生。同时支部委员按照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要求,深入认真开展失联党员排查工作,经排查,一支部目前无失联党员情况,党员管理平稳有序。对于上级党委开展的巡视检查、专项审计等各类工作,支部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及时响应,完整充分的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文件。

7、一支部的公司党委成员能够积极认真的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目前公司党委副书记XX同志和党委委员XX同志在一支部过组织生活,该两位同志均能积极响应支部会议通知,参与到支部的党员民主评议、理论学习、党员发展等工作中。

8、能够把党建工作的效果转化为促进中心工作的动力。一支部所管理的党员为公司综合部、财务部、风控部的干部和员工,每位支部成员都能以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永远冲在工作第一线,扛起部门工作重要任务,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支部的学习方法还不够创新,学习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研究改进支部学习方法、不断提升学习效果等。

2、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部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脱节的情况。

3、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还需继续加强。

4、支部工作方法的梳理总结运用到推动工作中还不够。

5、尚未对2017年开展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6、支部尚未设立党小组。

7、对支部所属党员职工的关心帮助还不够。

三、整改措施和改进方向

1、支委不断研究改进支部学习方法,丰富学习途径和方式,调动每位党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并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来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2、继续研究改进,使支部党员各类理论学习内容之间相互贯通,更好的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3、在支部内定期开展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深入发掘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4、下一步将定期讨论和评估支部工作方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通过改进,使工作方法更好的推动支部工作。

5、年底前,支部委员将对2017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落实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6、一支部将尽快设立党小组并做好管理,同时邀请公司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经常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活动,在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上起好带头示范作用。

7、下一步,将注重加强对党员职工的关心帮助,帮助解决思想上的困惑、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让党员职工切实感受到组织温暖,增强组织归属感。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促进党员学习教育正常化、组织生活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实。11月25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爱民同志带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组到各党支部检查督导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中,督导组一方面听取了各党支部负责人关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另一方面,重点检查各党支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和“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同时,通过集体座谈和单独谈话的方式,详细了解各党支部落实“3会1课”制度、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及时将检查发现的:一是个别党员对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足,不能从深层次认识自己在学习教育、参加组织生活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个别党员对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工作存在厌倦情绪。三是个别支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不完善、不规范。四是个别支部工作推进较慢,仍有个别党员没按要求撰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和完成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专项整治问题的查摆和整改等问题。反馈给各党支部,并要求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