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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4-06-07

关于破产申请书系列。

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都会用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是一种偏向社会的文书,你觉得实用文书应该是怎么样的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关于破产申请书系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关于破产申请书【篇1】

一、公司破产重整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

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破产重整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三、破产公司的清偿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关于破产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_________________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此,特提出破产之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书格式(写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等)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破产申请书【篇3】

申请人:华鼎公司破产管理人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20xx年X月X日,华鼎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北京市XXX人民法院(以下简称“XX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XX法院于20xx年X月X日裁定((20xx)X民破字第321-1号)受理华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自信、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1、华鼎公司资产总额为3 118元。其中固定资产经评估为:130 890元;银行存款为:1 580元;应收账款为:1 406 680元。

2、申请人已经确认华鼎公司的负债总额约为2 879元,尚有1 950 312债务存在不确定性。在确认的负债中,优先清偿破产费用约为:171 604元;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约为:371 353元;拖欠员工保险费用约为:98 940元;拖欠职工住房公

积金约为:28 000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约为:48 000元;已认定的普通破产债权为:2 161元。

尚有1 950 312元债务存在不确定性的原因是:华鼎公司对债权人XX公司有债务1 950 312元,但华鼎公司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擅自向XX公司个别清偿1 258 419元,申请人对此已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由于诉讼尚在进行中,存在不确定性,申请人认为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该撤销权得到法院支持,并能够实际执行。在此情况下,华鼎公司破产财产将增加1 258 419元,资产总额增至4 375元。同时,申请人确认的债权人东方信处公司的债权数额为1 950 312元,华鼎公司的负债总额为4 829元。华鼎公司负债超出资产453元,已资不抵债。

(2)如该撤销权得到法院支持,但不能够实际执行。在此情况下,该撤销权下数额将转为一般债权,华鼎公司的应收账款增加1 258 419元,资产总额增至4 375元。由于该笔债权形成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人XX公司无法行使破产抵销权,则申请人确认的破产债权仍为1 950 312元,华鼎公司的负债总额为4 829元。华鼎公司负债超出资产453元,已资不抵债。

(3)如该撤销权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在此情况下,XX公司的债权为1 950 312元,但华鼎公司已经还款1 258 419元,两者相抵,申请人确认的XX公司破产债权为691 893元。至此,华鼎公司资产总额约为3 117元,负债总额约为3 571元(2 879

元+691 893元)。华鼎公司负债超出资产453元,已资不抵债。

由上可见,尽管华鼎公司对债权人XX公司存在的可行使撤销权具有不确定性,但无论哪种情况,华鼎公司均负债超出资产453元,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情况。

200X年X月X日,朝阳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华鼎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华鼎公司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宣告华鼎公司破产。

负责人:

20xx年X月X日

关于破产申请书【篇4】

近日,我意外地陷入了经济危机的泥潭中,不得已只能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意识到这一决定可能是我的最后一线希望,我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


于是,我决定撤销破产申请书。我开始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努力寻求资金支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寻找新的商机。经过一番不懈的努力,我终于看到了曙光,渐渐感觉到生活开始有了转机。


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态度,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人际关系,努力改变以往的消极态度和被动思维。我开始坚信,只要有决心和努力,就一定能够摆脱困境,重回人生巅峰。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看到了成功的曙光。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变化,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我深知,尽管曾经走过了坎坷的路,但只要坚定信念,勇敢前行,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迎接新的挑战。


今天,我终于可以自信地说,我成功地撤销了破产申请书,重新振作起来,迎接新的生活。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努力拼搏,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将继续努力,追逐我的梦想,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愿每一个陷入困境的人都能够勇敢面对,坚持努力,最终迎来属于自己的成功。

关于破产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X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XX向被申请人XXXX提供借款XXXX元,被申请人书写相应借据,没有提供财产担保。XX年XX月XX日约定借款日到期,申请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请人因经营恶化,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有多起债权均已到期都无法偿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重整。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