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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取保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4-03-10

取保取保申请书热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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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人:

地址: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X年X月X日XX市XX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对张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XX区第一看守所。申请人及张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对张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XX涉嫌盗窃,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此事也未给失主带来任何经济损失。其在JS有固定的住处(JS市××区××街区×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市XX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知识拓展: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三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张三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张一系犯罪嫌疑人张三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张三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 处 有 期 徒 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提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张三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证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

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刘X,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8XXXX8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大酒店701室

申请事项: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朱**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因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14年4月1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天河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朱**的父亲朱**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朱**的父亲朱**愿依法为朱**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交代案件事情经过,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犯罪嫌疑人朱**此前一向表现良好,没有犯罪的记录。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也是受害者,受到网友欺骗。犯罪嫌疑人和本案受害人孔**为职高同学,两人关系一向不错。犯罪嫌疑人轻信网友,将自己的和孔**转给自己代买的买手机的钱转给了网友,结果网友只给自己邮寄了手机,没有给孔**邮寄手机,其后网友将自己拉黑导致无法联络。孔**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觉得这个错误在于网友,而非自己,双方产生争执,以致被害人报案。犯罪嫌疑人表示自己并非想骗取孔**的钱财,事实上将钱都转账给了网友,自己轻信网友,导致自己代孔**购买手机的钱被骗。本案所涉嫌诈骗罪,数额为4880元,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经多次联系受害人表示愿意归还,希望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涉嫌

诈骗罪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小。

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是受到了网友的欺骗,导致无法将代购的手机交付给受害人。可以说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轻信网友导致受害人购买手机的钱被骗,而犯罪嫌疑人本身并不是想骗取受害人的钱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将钱偿还给受害人,导致受害人4880元购手机款损失,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四、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妻子在朱**被拘留前刚生产完孩子,现在孩子也存在严重疾病。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行为被拘留,这无异于给整个家庭造成灭顶之灾。请贵局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妻子及孩子亟需犯罪嫌疑人的照顾,本着挽救犯罪嫌疑人朱**整个家庭及有利于朱**改造的原则,希望贵局依法准予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朱**取保候审!

此致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申请人:广东**律师事务所

刘X 律师

20XX年4月21日

结果:公安局于第三天同意取保候审,后又本律师经提交《法律意见书》,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并退回保证金。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5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之后,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时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以下为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文。

范文一

申请人:钟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联系电话137xxxxxxx,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

取保候审对象(犯罪嫌疑人):杨xx,男,因涉嫌盗窃罪,被XXX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处于拘留期间。

申请事项:

对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杨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杨xx的委托律师,现依据犯罪嫌疑人杨xx及其家属的请求,结合其个人身体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其犯罪的具体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在四肢无力前往医院就诊(相关病历资料附后)。

二、犯罪嫌疑人杨xx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杨xx提供保证。

犯罪嫌疑人杨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第第69条及第70条的`各项规定,杨XX家属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

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犯罪嫌疑人杨XX做到:(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XX身体状况一直不佳,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脂肪肝。而且犯罪嫌疑人杨XX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恳请人民检察院考虑犯罪嫌疑人杨XX的实际困难,对为其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

xxx 律师

2014年4月24日

范文二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20XX年1月20日

范文三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XX年1月13日

范文四

申请人:×××,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身份证号码:….。因涉嫌xxxx罪,于xxx年×月×日被x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XXXX一案,于XXX年××月××日被××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单位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XX区公安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五

申请人:xxx,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xx

电话:xxxxxx

手机: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 年 月 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 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x

xxxx年xx 月xx 日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系申请人之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对陈取保候审_____________

事实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陈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申请人及陈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取保候审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申请人认为,陈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陈案发前曾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______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陈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陈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陈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陈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7

合同编号: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身份。

2、正文。

写明:第一,申请事项;第二,申请理由;第三,如果有保证人,则写明保证人身份;第四,写明保证的具体内容。

3、尾部。

写明:第一,致送机关的名称;第二,申请人、保证人(如果有的话)签名。

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范本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 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日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取保取保申请书 篇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_____________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

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李__________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_________律师为其公安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经初步了解情况确认本案系犯罪嫌疑人上班途中(犯罪嫌疑人从事销售工作,当时刚从家中出门赶往工作单位。)急于过红绿灯时与交警发生争执导致,而事发当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因工作问题与单位领导发生不快,故当日情绪也非常低落。此外,犯罪嫌疑人年纪尚小,刚满18周岁,并且走上工作岗位只有半年时间,虽然工作时间短,但其对待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事发时为了不影响到受训人员,其还向单位领导及培训人员告知相关情况并请假。此外,犯罪嫌疑人5岁时其父母就已离异,长期跟随爷爷奶共同奶生活,因缺乏母爱,性格孤僻,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本案发生。但犯罪嫌疑人自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后,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就她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如实陈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犯罪嫌疑人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却因为一时冲动导致偶发事件而涉嫌犯罪,给自己的成长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犯罪嫌疑人悔恨不已。鉴于犯罪嫌疑人年纪尚小,涉世未深,以及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同时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依法予以批准!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