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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7-06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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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1】

2017税务会计年度工作总结

在局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文章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两方面总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税务会计年度工作总结。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税务会计工作总结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税务会计工作总结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一、加强税收征管。

(一)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收入预测,做好税收分析,全面掌握税源动态变化。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强化重点税源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管理基础资料,发挥专业管理优势,加强走访、纳税评估和办税辅导。配合重点税源管理,对重点税种实施动态监控。同时,坚持抓重点税源不忘零星税源,抓大税种不忘小税种的征管思路,不断完善小税种征管制度,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分局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

(二)加强税源管理。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加大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分户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档案,全面掌握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据,管理有措施;加大日常的税收征管检查力度,完善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防止漏征漏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二、加强预警考核工作。

认真开展税收征管质量与预警考核评价工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预警考核指标根据按照岗位进行细化,责任到人,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作质量低下的,要从严处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对计算机没有监控的信息,采取人工处理或实地核查比对的方式,多层次、多方位进行控管,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预警考核评价的科学性、真实性、实效性。

三、加强办税通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

力争在20__年使办税通软件的使用率达到100%。

四、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工作。

力争将__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

五、加强队伍思想建设。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和谐促税的工作理念。所内定期召开税务所民主会,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摆问题,找差距,进一步增进同志间的沟通,增强团结,形成工作合力。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3】

一、坚持学习,以过硬的综合素质胜任税管员岗位。

在工作中,我很注重学习,学习应讲“钻”劲。实践使我认识到当前的税务工作对业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在作好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我会结合业务的需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我加强了对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认真做好自学笔记,提高学习效果。同时坚持学以致用,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认真核对每一项数据,认真核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坚持以法治税,维护税法的公平正义,针对征管漏洞提出工作建议,做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性调研等方面都能高质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二、服务到位,贴近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

片区内小企业比较多,企业会计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我专门编写了“办税事项操作要点”发给业务底子薄、能力差的会计作参考用;编写了“新办企业税务事项要点”以备作新办企业咨询用,不仅提高了企业会计业务水平,同时减少了企业办税事项的差错。我采取例会宣传、个别辅导的形式,及时为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和有关涉税事宜,督促纳税人进一步健全财务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成果,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今年,我和责任区其他同志一起举行税法解读会8次,及时宣传了税收政策法规,极大地促进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我还严格要求自己在与纳税人交往中做到自警自律,与纳税人保持正当的融洽的工作关系。多年以来,我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一直深受纳税人好评。

三、管理到户,片区征管质量逐年提高。

在日常管理中,我始终坚持腿“勤”。一是从巡查做起抓户籍管理。片区内企业新办、变更比较频繁,通过定期巡查,几年来未发生失管漏管情况。同时根据纳税企业的类型和特点,有侧重地采集纳税人各生产要素的信息,记载好管理台帐,为落实后续管理做准备。我对企业的巡查面作到100%。二是抓好税源控管。对辖区内低税负、低税额、零申报的异常企业重点管理,在管理中做到盯住税源大户,抓住中户,管住异常户。

总之,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x年里,去哦一定再接再厉,征管更上一层楼,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4】

摘要:本文从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定性、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的现实作用以及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等四个方面,分别阐述在我国现存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设立税务会计的现实作用。

文章明确指出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定性,同时表明设立企业税务会计也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最后详细论述企业税务会计如何为企业寻找适度的税负,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特殊性;必定性;现实作用;遵循原则;操作;收益最大化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而到20世纪80年代后,企业税务会计才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

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

本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谈以下几点看法。

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

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策略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

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

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策略、处理策略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

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策略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策略中选择。

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策略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

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理由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

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

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策略、计算口径不可避开地会出现差异。

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理由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开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策略,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定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

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

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

1.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主要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状况变动的信息,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有关税务方面的信息。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是提供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而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

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

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策略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策略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策略各不相同。

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

2.法律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核算策略可以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

但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动作,不能任意选择或变更。

正是由于两者的处理依据不同,导致它们在损益确认口径和会计计量属性等方面也存在着相当的差异。

3.核算基础、处理策略不同。

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核算的基础,并有完整的账证体系,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

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

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

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5】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主讲人:杨虹伟主要内容 出口免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免)税

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或免税,以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的出口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第一讲

出口免退税概述

一、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结合的政策。

我国目前的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就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在出口货物中,有一些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货物,但由于这些货物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以及国际间的特殊情况,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片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三、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主要方法

(一).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方法 1 .“先征后退”办法 2 .“免、抵、退”税办法

(二).出口货物免退消费税的方法 1 .免税

2 .免退税

四、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与其征税率相同,即出口货物的消费税能够做到彻底退税。

第二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确认与计量

一、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

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

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出口货物的“免、抵、退”办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中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则:先剔

剔: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指当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不一致时,因退税率小于征税率而导致部分出口货物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需从进项税额中转出进成本的税额。

即——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对涉及使用免税购进原材料(如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还要根据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①和②合并为以下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再抵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免: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剔:从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一部分调增出口产品的成本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抵:国家本应退还的增值税改为先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国家少佂了税,变相的退还给了企业。

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免:外销“免”增值税

剔:全部进项税额中调整成本的部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万元

抵:全部进项税额减去调增成本后的余额到内销销项税额中去抵扣(100 – 20 = 80万) 假设:

内销销项税额110万:110 – 80 = 3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只要缴纳30万元税款 内销销项税额80万: 80 – 80 = 0,国家不办理退税,企业应纳税款为0 内销销项税额60万: 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需要再进一步计算:

3.退:是指上面未抵扣完的余额,用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来衡量。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购进免税原材料,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应予以抵减。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要点: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例题

例题:某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假设调整成本部分为20万元。 计算步骤:

内销销项税额60万:60 – 80 = -20万,20万元作为“退”税,需要和退税指标比较 退税指标:免抵退税额 = 离岸价 * 退税率 - 抵减额 假设退税指标为30万,则20万全退

假设退税指标为15万,则只能退15万,余下5万留到下月继续抵扣

“免、抵、退”税的计算举例

以下按实际操作中的三种不同情况进行举例,帮助理解“免、抵、退”税的计算: 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举例。 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综合计算举例。

【例题1】: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元)

【例题2】: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5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48(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26-26=0(万元) (7)5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48-26=22(万元) 【例题3】: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

(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3%)=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4=4(万元) 或:(2)式、(3)式合并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00)×(17%-13%)=4(万元) (4)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9(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3%=13(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或:(5)式、(6)式合并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00)×13%=13(万元) (7)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 (9)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9-13=6(万元)

(二)“先征后退”办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 .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 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3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 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题4】:某进出口公司2012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为元,退税率13%,计算其应退税额。 『答案』2000×20×13%=5200(元)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一)、出口退税率的规定

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退(免)消费税与退(免)增值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其退还消费税则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在政策上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这项政策规定与前述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免)增值税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其政策区别的原因是:

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免税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就不含有消费税了;

而增值税却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已纳的增值税就需退还。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这个政策的是: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其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第三讲

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免抵退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项目

“出口退税”明细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已交税金”专栏企业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生产企业以自产的货物出口,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条件下,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免征,进项税额先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抵扣,未抵扣完的再申报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用来记录企业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2、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1,000,000×=7,750,000(元)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7,7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7,750,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4、

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000××(17%-13%)=31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3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10,00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310,000)=-150,000(元) 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

免抵退税额=(1,000,000-400,000)××13%=604,500(元) 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发票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50,000(元)免抵税额=604,500-150,000=454,500(元)根据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的3月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在4月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454,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04,500

【例题2】:若该企业2012年4月采购原材料4,705,882,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12年3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则当期会计处理:

1、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 贷:应付账款

5,505,882

2、根据本月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6,184,000(元) 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6,18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184,000

3、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17%-13%)=247,36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7,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7,36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340,000-(800,000-247,360)=-212,640(元) 即:本月产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注: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本题:4月份出口销售中有30万美元为出口未收齐单证,不并入当月的“免、抵、退”税计算。

4月份收齐3月份的单证为20万美元,应并入4月份的“免、抵、退”税计算。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200,000)××13%=703,430(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小于免抵退税额703,430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12,640(元)

免抵税额=703,430-212,640=490,790(元)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确认后,在下月初(即5月份)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12,6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490,79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03,430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时,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2、出口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申报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外贸企业按照规定退税率计算应退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对于购入出口货物时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与应退增值税税额的差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三、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出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1、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例3】: 某土产进出口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麻纱一批用于出口,金额60 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开来普通发票。土产公司已将该批货物出口完毕,有关出口应收的全套凭证已经备齐。作会计分录如下:应退税额= 6 0000÷(1+3%) ×3%=(元)

四、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一般指外贸企业生产企业销售时,反映应缴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生产企业可通过定价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

1、根据采购商品: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出口销售:借:应收账款—外汇账款-(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实际收到退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例4】:某外贸公司从国内某摩托车厂购入摩托车500辆,价款2,500,000元,增值税425,000元,厂方已计算缴纳消费税税额250,000元,款项已付。外贸公司将该批摩托车销往国外,并按规定申报办理消费税退税,退税款已收到。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国内采购时,

(1)借:库存商品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0 贷:银行存款

2,925,000 (2)计算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50,000 (3)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50,000

谢谢!

退税财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非税会计工作总结

税务会计工作总结

涉税会计工作总结

税收会计工作总结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6】

最近的参加过事务所的几个项目都涉及到开办费问题,各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因此想整理相关资料以期对此问题有个更为深入的了解。由于大多是对现有各家观点的整理和归纳,难免有矛盾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对于开办费的理解至少需要从两个维度去分析和和理解。

对于筹办期,新税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界定和分析。

开办费的起点为“被批准筹办之日”,实务中一般选择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其中房地产企业另有规定:

国税发[1995]15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但是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税发[1995]153号实质上已经被废止,税法中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筹建期起点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

开办费的终点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的之日,税法本身对于结束之日的理解却不同,主要有:

提法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1239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提法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4〕129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全文作废)

提法三:国税总局04月27日回复: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一种可以接受的总结性观点[1]:国税发〔2014〕129号将新办企业生产经营之日重新定义了一次,但不具有溯及力,在没有新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前, 月1日之后设立企业生产经营之日判定执行标准就应该是纳税人取得第一笔

收入之日,而国税函〔2014〕1239号对新办企业生产经营之日的认定依然有效,但只针对2014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 至于“国税总局2014年04月27日回复: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由于不是正式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而且总局的咨询回复与正式下发执行公文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在实务中如果对此不确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1)筹建人员的职工薪酬性质的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筹建期间筹办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小结】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去把握一项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1)区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可以在筹建期间进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可以作为开办费核算,但是资本化支出由于其收益期间不局限于筹建期间,所以不可以将其全部作为费用化支出(哪怕是间接性支出)。(2)正确区别筹建期间相关支出的主体,只要公司本身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方可作为开办费支出,不能将股东(或者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过程或者其个别性支出作为公司筹建期间的支出。

(3)筹建期间的在所得税的税前列示同样需要受相应的比例上限限制(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4]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与发生额的60%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进行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14]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将其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际上来说,很多专业人士认为,执行新准则后的实企业已经没有开办费的概念,不能资本化的支出一律在发生当期直接费用化处理,不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原先界定的开办期的概念其处理方法实质上已经跟经营期趋于一致,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并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我们只能在扣税项目和相关规定上推测开办费的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该项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

从上述可以看出,长期待摊费用不包括开办费,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至少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再有限制规定。为此,可以认为新税法没有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是为了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新所得税法虽然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表述,但并不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98号,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明确,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新税法下企业开办费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摊销。当然,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即如果企业以前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未摊销的部分可以一次摊入2014年的费用中,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选择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但要注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开办费的规定:如果采用分期摊销则应不低于5年摊销,请注意二者之间的对比。)

国税函〔2014〕7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七条 中明确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因此,筹办期不作为计算损益的年度。举例来说,如果公司2014年至2014属于筹建期,2014年1月开始正式生产并取得收入但是未盈利,计算亏损可抵扣年限应该从2014年开始,而非从2014年开始起算。

按照筹办期和生产经营期的跨期不同需要区别对待。

(1)纯筹建年度的纳税调整。由于纯筹建年度一般不存在收入,因此会计上必然因支出开办费而发生亏损,但税收上规定支出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国税函〔2014〕79号)。这样.在纯筹建年度纳税申报时,必须在企业账面亏损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增,使调整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额或所得额)为0。

(2)纯生产经营年度涉及开办费的纳税调整。在纯生产经营年度。按规定对筹建期间的开办费进行摊销,即“进行税前扣除”时,由于此时原开办费已计入筹建期间损益。这样不论是一次性摊销或者是分期摊销,当年会计利润总额中都不反映税收上的摊销额,因此纳税申报时应按摊销的开办费调减应税所得,直至税收上将可扣除的开办费全部摊销完毕为止。

(3)在既有开办费支出,又在后期开始生产经营活动的年度,应比照以上会计处理时的方法,按照当年支出开办费与当年应摊销开办费的差额确定调增或调减。当年成立、当年投产经营的企业,除存在因特殊需要分期摊销开办费的情况外,无须因开办费作纳税调整。

如果在筹办期被核定所得税税种而且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如何才能保证筹办期开办费造成的亏损不计入亏损年度?

这个问题也讨论了很多,不赘述: 如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始经营年度之日起不低于3年摊销;如果采用会计准则,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始经营之日一次性计入损益!相关申报表填写,新办企业筹办期由开办费造成的亏损不计入亏损年度在申报上最主要是要注意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应该为0,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利润表全部为零,对应所得税零申报;采用准则计入管理费用的,利润表为负数,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此时调增应税税所得额(类似虚拟进项)保证为0,待开始经营年度汇缴时以管理费用归集的开办费一次性调减!各地处理方法可能不一致,殊途同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需要按照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限额扣除,但是由于筹建期未取得营业收入,且不能递延到以后年度扣除,故无法计算可扣除限额。因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不允许税前列支。具体可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4年09月26日的答复。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2],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在2014年第15号文的出台对于之后对于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的争论可谓尘埃落定,则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并且不受营业务收入的限制而直接计入开办费

并按照开办费的处理方法(一次性扣除或者计入长摊在以后年度扣除)。

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则应归集,由于其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待企业生产经营后,按规定扣除。

开办费的审计主要是相关税务风险的关注,实务中一般并不是审计重点关注对象,除非企业存在开办期间的盈余管理或者其他不良操作动机,否则只要实施一般性的审计程序予以关注即可。

由于开办费的期间界定具有一定的规定,因此,审计时需要关注企业在开办期间列支的相关费用是否存在跨期问题,在审计程序中我们可以采用截止测试对开办费的归属期间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如果存在大额跨期,可以进行调整(但是目前由于直接费用化,也就是说开办期前后的归属科目是一致的,调整的必要性不是很大,除非涉及到开办期之后的试运行期费用资本化问题的区分)。

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去把握一项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1)区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费用化支出可以在筹建期间进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可以作为开办费核算,但是资本化支出由于其收益期间不局限于筹建期间,所以不可以将其全部作为费用化支出(哪怕是间接性支出)。(2)正确区别筹建期间相关支出的主体,只要公司本身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方可作为开办费支出,不能将股东(或者其他投资主体)的投资过程或者其个别性支出作为公司筹建期间的支出。(3)筹建期间的在所得税的税前列示同样需要受相应的比例上限限制(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4]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与发生额的60%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进行扣除。)。

五、常见的开办费疑难问题(1)筹建之前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开办费列支

可以参考国税发(1991)165号《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所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合同被批准之前,合资、合作各方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共同发生的费用,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准予列为企业的筹办费。”

此外,法释【2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发起人在企业筹建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设立后的企业承继”。

因此,开具给发起人的发票可以在企业设立后作为开办费扣除。但设立后的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开具给企业,而不是开具给发起人。

(2)旧准则下,分公司的筹建期费用是否可以入长期待摊费用chenyiwei:不可以,旧准则下的开办费概念是针对法人主体的,一个法人的开办费概念只能使用一次。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7】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一个会计人员必须要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通过有法依法,有章循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人格尊严,从我做起,来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的新发展,推进全社会经济建设的新突破。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为本,树立四种工作意识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行业发展之源,会计工作之本。一个会计人员要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职业品质;要有依法理财,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要有遵纪守法,遵循准则,恪尽职守的工作纪律。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大市场意识、大发展意识、大效益意识、大诚信意识”,以推动会计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找准会计位置、明礼诚信,做好敬业奉献。

二、操守为重,强化四种工作理念

一个有过硬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必然是一个有过硬的政治思想、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并模范执行财会法规,忠实维护财经纪律和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是按一定的会计“游戏规则”运行着,所以,操守“游戏规则”时,必须还要强化“以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为核心,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为中心,以提高财务管理、增加效益为重点,以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会计工作理念,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实现会计工作的新发展。

三、坚持准则,把握四个工作方法

在遵循会计准则,保证各项会计技术准确、规范地贯彻执行的同时,要“硬化会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细化会计制度的实施;亮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会计监管的力度”的工作方法。利用法律、法规、制度、原则来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信用程度,切实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堵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8】

时光转瞬即逝,紧张、充实的xx年即将过去。一年来我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促进税收增长;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以加强行风建设为契机,树立窗口形象。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

注重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以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为使干部的思想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我所先后组织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教育及廉洁自律手册等。将思想工作日常化,在做思想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树立顾全大局,团结民主,增强全所的凝聚力和战斗。

组织收入方面

严格管理、挖内潜,超额完成税收任务。xx年,税务所税收任务小、散且纳税人流动性强的特点,为确保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在年初就明确工作思路,全所干部统一认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有准备的开展工作,逐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截止年末共组织税收收入105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75%。

1、科学合理划分工作岗位。根据干部的各自自身特点点划分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扬长避短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2、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将征管规程和软件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模拟练习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现在每名干部都能独立地完成自己岗位工作,并对操作软件遇到常见问题能够解决。

3、广范建立代收代缴关系。对税源不宜控管采取源泉控管建立代收代缴。今年仅代收代缴组织收入60余万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一半。

了解掌握企业的销售情况,对企业在纳税上遇到的问题给予积极答复和帮助。重点税源企业今年比去年税收增加50%。

整理、装订。并借此对辖区纳税人进一步了解。

6、规范发票管理。从年初到年末我一直在企业事业及184团和夏孜盖政府宣传发票管理办法及税收政策。并对重点单位进行了监控,有效促进税收增长。

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税务所是窗口单位,反映税务形象。基层一线干部的行为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窗口形象是否美观,去年纳税人对我所的服务态度满意率不高。通过机关行风评议及和干部沟通,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今年纳税人对我所满意率超过90%。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落实到每个税收岗位。一是与干部签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证书;二是组织干部学习征管规程,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通过自查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时对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作了纠正。四是树立“公仆”意识中,文明执法、礼貌用语、诚信服务。加大“两权”监督力度。强化“两权”监督的制约,结合税收征管规程的实施,全年各项工作围绕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入库、税收减免、定税评定、发票的发售、发票的使用、代开、处罚程序等,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整体素质

1、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素质。

2、强化岗位人员按照规程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提高技能素质。

财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

4、对县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使每各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

其他方面

生活环境。在局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我所告别破旧不堪的平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并添置了热水器及办公设备,极大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2、在“非典”时期每天对大厅进行一次消毒。

3、经常与干部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干部没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4、基本完成上级安排其他工作。

存在的不足

1、没有切实落实信息上报工作,没有完成全年任务。

2、工作不够紧凑,自查不够深入。

计算机水平很低。

积极性及责任心。

今后设想

计算机的能力。

2、在工作方面当天的工作当天就干完,还要培养超前意识。

3、在工作纪律方面加强自律和他律。

4、增加日常自查次数和质量。

积极性及责任心,加强思想工作从而调动全所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及责任心。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9】

我目前工作岗位是,财务部税务会计、工会会计和银行账的往来核对工作,在所任职的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协作完成工作任务,按月完成发票认证、纳税申报工作,并及时核对每月的银行往来款项,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在今年的所得税汇算工作中,通过和税务部门的不断协调、争取,申报各种备案资料,经过税务部门来我公司的最终审核并同意,争取到了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所得税费用共计:19.4万元。

业务方面,刚过年就接到了税务部门的通知购买软件,要对申报软件和申报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最繁忙的工作时间到来了,为了快速无误做好升级工作,他加班加点,全身心的工作,凭借自己对电脑操作和硬件的熟悉,在配置上为公司节约费用:3千余元,平稳无误的完成更新、升级工作。在工会财务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报销审核工作,在工会经费控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相关领导,使公司决策层及时掌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在年度检查中受到省电子工会的表扬,并被邀请参加年度检查小组。

今年以来从事着繁杂的发票认证、审核、申报的税务工作,并按税务部门要求每月填报、各种财季报表、月度分析工作及工会财务的各方面工作,在收xx小区售房款和临工风险抵押金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认真核对收款项目和身份证,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

由于岗位的变动,我现在又任职公司成本会计,在新的岗位上认真钻研业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10】

加入xx已经一个月了,在财务部这个年轻活力的团队里,我学习了很多专业知识和实践,基本熟悉了自己工作的流程,领悟了一些工作的技巧和原则。当然学习时间之短,深知自己的不足与工作经验的不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用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让我迎接更多新的挑战。

一、工作回顾

1.基本了解税务工作的时间计划,如:每月10日之前提醒去抄税,每月15日前申报国地税申报表;每月及时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20日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进口增值税发票要及时取得拿去国税对碰;每月5日之前完成统计局报表等。

2.基本了解自己工作的流程,如:去地税xxx需带齐资料,每月合同印花税的计提等。

3.在xx等同事的帮助下编制了xx的国税纳税申报表,并申

报纳税。

4.准备了sap电算化去xx备案的准备工作。

5.多次地税xxx及进行营业税等税种的申报。

6.在xx的指导下完成了部分统计局报表。

7.在xx的指导下完成3月印花税的计提,并打印凭证。

8.参与了解了企业所得税免税的申请工作,如取得xx年供应商产品检验报告等。

9.涉税资料的整理归档。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1、对sap系统应用不够熟练,但基本懂得查找凭证、报表及做凭证打印等。以后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

2、对sap里面数据敏感度不够,凭证业务处理理解不深。应在业余时间多看以前期凭证。

3、对国税纳税申报中的进项税数据来源理解不够,因为涉及到系统调账及差异调整等。应多问xx及其它同事,加强学习。

4、极少数购货增值税发票取得较晚,可能会快到抵扣期限。应多提醒自己注意及其它同事注意。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xx月份地税申报工作。

2、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对碰及认证工作。

3、印花税的计提与申报。

4、xxx及营业税等税种的申报。

5、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的及时认证工作。

6、运输发票的认证工作。

7、统计局报表的填制。

8、房产登记的变更及房产税的补缴。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11】

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xxx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xxx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xxx”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xxx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

今年全年,xxx共对材料或调查的案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12】

涉税会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商品,其出口方式有二种: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1,企业出口物资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自营出口

例:兴隆外贸公司

购进时: 借: 商品采购

100万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

贷: 银行存款

117万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

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万

贷:

商品采购

100万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123万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万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100万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100万

申报出口退税时: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150**9%*100=元;转出增值税额=17万-=,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100万*8%=8万.

应退的增值税处理:

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退消费税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万

贷:商品销售成本

8万 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8万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8万

二.委托出口,假定兴隆公司(具有进出口权)其他条件不变,并按销售客1%直接提取手续费:

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万

贷:库存商品100万

收到代销单时:

借:应收账款123万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123万

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123万

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100万

贷: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100万

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方式5

税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篇13】

转眼间,xx年就过去了。展望未来,我对今后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为了能够制定更好的工作目标,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我把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学校的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尽快适自已的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理材管账,才能履行好财务职责;

(四)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五)只有保持心态平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不断提高、取得进步。

确立工作目标,加强协作

财务工作像年轮,一个月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

新开始。我喜欢我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也没有太多新奇,但是做为学校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岗位的价值,同时也为自己的工作设定了新的目标:

1、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以预算为依据,积极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并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加强与管理处的沟通,倡导效益优先,注重现金流量、货币的

时间价值和风险控制,充分发挥预算的目标作用,不断完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反馈的财务管理体系。

2、实抓应收账款的管理,预防呆账,减少坏账。

以上是我对自己工作的总结汇总,敬请各级领导给予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新形象,新面貌,为学校的辉煌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

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结算中心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会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新中大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

在经过两个月的××年度三套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着手进行了新中大xx年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部门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针对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并按该科目的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细核算、归集和分配,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现已一目了然;规范“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如对增值税明细项目的月末结转、个人所得税的科目统一、现金流量项目的规范化;对收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由以前冲减管理费用改为冲减制造费用,这样使管理费用和销售毛利率的反映更为合理、恰当;在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编

制了固定资产卡片类别代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新中大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集团总公司要求在今年4月份全面正式运行新中大财务软件,而本集团公司财务部在3月份就完全甩掉金蝶财务系统,正式运行新中大,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两套财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新中大软件已正式与矿部相链接,并运行良好。

三、制订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集团司企字[]117号文《关于下达〈××集团xx年多经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司字[]8号文《关于下达分公司多样化经营二00×暨一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财务部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下发了××年财务计划和可控费用指标。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实行刚性考核。财务部每一季度汇总可控费用的执行情况,于公司常务会上通报,针对每一季度电话费超支的部室、单位,按超支额扣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第一责任人的奖金;对于其他可控性费用也是实行指标考核,对于超支部分坚决不予核销。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上半年,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而××集团总公司销售价格制订相对迟缓,本集团公司资金一度吃紧。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并针对工商银行借款利率上浮的情况,选择相对利率更低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通过向××集团总部结算中心临时借款,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机械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制定了《机械集团会计报告竞赛考

评办法》,对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每周一次的交流会,解决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周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使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会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制定财务部各工作岗位职责,并进行自我评定

为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岗位评述和认定,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建议、作出打算,并对自己的岗位写出每月工作规程备忘录。这样,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七、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月:

在报税期一般纳税人抄税做电子申报盘、国地税报税(包括地税里的社保、个人所得税、有收入可能会报印花税及上传报表),到客户拿单收记账费用,做账(注意:小规模是否开发票,地税可在地税网查到),登帐-销售明细账,进销存、应交税金(一般纳税人)。

季度:

报企业所得税(查账的公司必须把所以的账做完出了报表才可以报税,核定征收的公司收入包括国税收入地税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如核定的税种是按月或季度的要按其要求计税)

半年:

堤围防护费的计提报税(如核定的税种是按月或季度的要按其要求计税)

年底:

查账-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0.5%及企业所得税税负率8%计算调整,财务报表盈利及亏损的调整,及错帐调整,冲往来,平库存

12月最后一记账凭证结转本年利润

地税报送纸质综合申报表到前台(每个区的要求及日期可能不同)

年度终了:

出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若是个人独资或分次增资的要出审计报告,是国税核定征收的企业不用出报告,但地税核定征收的要出汇算清缴报告

汇算清缴报告要在6月前申报并上传报表,若有补缴所得税记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可申请小型微利)

核定增收的企业要在6月前申请核定,每年都要申请继续核定

地税发票要在5月30日前年检。

执照年检在3月1日至6月30日间年检,机构代码证按其提示的日期年检换证,如执照所示日期已到期要到工商局换证(新签一份租赁合同),公司基本户在8月底前年检

注意:1、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若开错了在当月发现可以发现可以作废,若不是则开红字发票冲销在开一张正确的发票。

2、若所收或付的货款没有相关的发票证明公司开一个一般户(不要报税局),若在基本户有此类收款金额小的话可用现金或其他方法冲销。

3、暂估库存一般不要超过半年、无论哪一种的发票有效期都是半年,如果到期要到税局验旧。

(适合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

(此总结只是一年多会计工作中的小小心得,都是一些注意要点一些会计细节性的东西就不表明了,所以的内容仅供参考,有很多都不怎么完善,如有补充请提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