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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

发表时间:2024-09-09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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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1】

东新乡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乡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乡现有调解委员会10个,成员58人。各个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调解人员,他们都能为民办事,为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乡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制度。我乡不断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组织村级调解委会主任对当月发生的纠纷累积未调解成功的纠纷潜在纠纷及可能引起激化涉法涉讼群体性上访的纠纷进行排查,研究对策,并及时上报紧急情况。

(二)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信息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落实调解业务工作培训制度。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调委会主任进行培训,讲解人民调解知识通过以案说法学习法律常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调解能力。我乡坚持每月会同乡综治办召开基层调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对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规范调解格式样本样本文书拟定等工作,继续推动全乡人民调解示范工作全面开展。

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

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1—11月份,今年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246起,调解成功数241起,为推进我乡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攻坚活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

(二)加大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平纷息讼,维护社会和谐。成功调解了几起涉法涉诉案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

五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打算

(一)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强化力度。司法所组织各行政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密切关注未解决纠纷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新的矛盾隐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及早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稳控化解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村信息畅通,上报及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论大小都要责任到人,做到发现一件,解决一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宣传。结合实际,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小橱窗等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2】

关于人民调解的工作报告模板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__年9月,我区召开了全区第三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至今已经过去3年了。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司法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的广大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汇报三个问题:

一、三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过去的3年,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894件,成功率都在97以上。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78起、疑难矛盾纠纷426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网络体系健全,组织建设规范化

至20__年10月,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25个,人民调解员838人。(1)各街道、慈城镇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统一落实了办公用房,牌子、公章和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了镇、街道调委会的工作范围。每年,庄桥、洪塘街道人民解调委会员主动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占全街道的70以上;(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8个;(3)积极稳妥地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等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调委会49个;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5个;在江北区消费者协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北区总工会建立了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调解委会成立一年以来,已调处各类纠纷92起;(4)其他调委会12个。包括联片调解组织、学校调委会、集贸市场调委会等;(5)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

(二)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

3年来,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广“调解员等级制”、“调解员聘任制”和“持证上岗制”等好的做法和经验,每二年对人民调解员通过申请、考核进行晋升。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实绩、资历等情况,经考核后分别给予等级晋升。目前,全区共评出等级人民调解596名,其中一级调解员289名,二级调解员237名,三级调解员68名,四级调解员2名。基层调委会建设得到了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调解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好的发挥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加强指导机制,队伍建设规范化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们首先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走访检查镇、街道社区调委会和部分农村调委会的工作,并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了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提高办事效率,制定下发了《关于使用统一规范的调解协议书的通知》,统一印发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人民调解登记簿;其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年我们都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按级培训”,层层抓好落实。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多形式的培训。区司法局每年投入几万,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协调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与区法院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组织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的意见》,分批组织镇、街道的调解干部参加旁听。通过庭审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不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四)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努力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首选是各镇、街道建立了调解中心。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二是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我们下发了《江北区人民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文教街道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了江北北岸琴森房屋开发与

邻近住宅受损的重大矛盾纠纷,涉及120户,赔偿总额达94.12万元人民币。白沙街道各部门联合调处了因日湖公园工程改造而引起的人民小区居民群体性矛盾纠纷;三是建立突发性矛盾纠纷处理预案。各镇、街道都制定了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努力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白沙街道成功解决军转干部因不满工作现状准备赴京上访事件。

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经验

几年来,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怀下,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和经验:

1、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和首要条件。现在,在基层党委、政府遇到维护稳定的难题时,多会指派司法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运用人民调解的办法进行综合调解。每年,区司法局举办调解主任培训班,区领导都到会作重要讲话,区政府还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也确保了调解工作经费的落实。今年,政法委转发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定》,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补助问题,强调人民调解员应着制服、佩带工作证上岗。由于党政领导的.重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和办公场所等硬件建设上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和解决,从而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加强基层建设,是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

要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司法所制定调解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区、镇、街道还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作为考核目标。形成了调解组织有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局面;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落实预防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减少多种纠纷,防止纠纷激化的治本之路。多年来,全区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窗、广播、上法制课、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抓好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使广大公民做到有章可循,起到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三是抓好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实现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增强了人民调解“前沿阵地”战斗力。

3、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是人民调解工作收到实效的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因很多,涉及到许多行业和部门,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是多主体、群体性和复杂性,涉及面广,调处难度大,仅靠司法所或1-2个部门调处显得势单力簿,难以奏效,只有依靠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走出了一条横向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之路,为重大疑难纠纷的顺利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还与区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分析研究社会不安定因素,对一些疑难纠纷的处理进行业务探索和指导,确保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对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今后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预防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境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勾画了一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当前,我们要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就是要继续大力推行、实施和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一是建立人民调解员科学、长效的激励机制,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三是实现从定性管理到量化管理的转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和指导水平;四是人民调解工作要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与全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机结合,从单纯依靠行政方式转变为民主法制建设的组成部份,改善外部环境,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效力,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

(二)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要继续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首先,要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开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按照“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到位、解决的好”的工作原则,坚持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与调处相结合,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地区、本辖区存在矛盾纠纷;二是要努力提高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尽可能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在继续加强对传统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的同时,把调解新形势下出现的多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作为重点,努力调解农村土地征用集体经济管理以及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保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及时调解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劳资关系、职工下岗等方面引发的纠纷,切实做到哪里有纠纷,那里就有人民调解。要有效地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建立社情报告制度,加强对民间纠纷成因的分析研究,加强对纠纷重点人、重点户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控工作;三是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行之有效的新型调解组织的建设,如企业与地方联合调解组织、跨区域联合调解组织等组织建设,以达到那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就在那里发挥作用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新经济组织中调解组织建设和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镇、街道活动,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面上工作,调动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探索新制度,谋发展,使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年初,市综治办、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聘请一些有威望、年纪较轻、素质较高、责任性强的人担任调解主任,对工作不力的调解员也要做到及时调整。同时,多管齐下,分级负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要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二是要在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江北时期,抓好“中办、国办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注意解决人民调解组织现实存在的难题。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认知与支持,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岗位补助、表彰奖励的各项费用列入财政经费预算,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要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纠纷活动。每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逐步建立规范的调解室,要积极开展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搞好调解室的软件、硬件建设。广大人民调解员要依法进行调解活动,坚持调解原则,遵守调解纪律,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要严格按照部颁规章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的范围、内容和制作要求,规范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并注意与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以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志们,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和艰巨,任重道远。同时,我们也坚信,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人民调解工作一定能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3】


一、


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有效补充,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性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将从人民调解工作的背景、成就与挑战、经验总结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背景


人民调解是我国传统文化和法治建设的结合产物,在我国历史上具有悠久的传统。在近些年,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才逐渐受到广泛重视和推广。人民调解的实质是通过调解、双赢、和谐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成就与挑战


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是不可忽视的。有效发挥了调解的优势,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促进了社会稳定,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通过调解工作,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纠纷的平台。在取得的成绩之外,人民调解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调解机构和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调解程序还有待完善,调解成果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等。


四、经验总结


为了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我们需要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加强调解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调解的专业水平。完善调解程序,确保纠纷的调解工作公正、公平、透明。加强调解成果的监督与执行力度,确保调解结果的有力实施。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普及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和优势,提高人民群众的调解意识。


五、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人民调解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建设,提高调解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水平,探索建立适宜的调解案件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与多个领域的联动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纠纷的合力。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才能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结语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非诉讼性纠纷解决机制,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调解的发展还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和探索。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尝试与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4】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当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和规律、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深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等特点,历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人民调解有效促使矛盾双方纷争及时得到疏导化解,互相谅解,预防激化,为使人民调解发挥其应有作用,要加强日常监督,使其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要求,着力于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四项职责,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要务来抓好落实,并纳入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为平安、法治 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至目前,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起,调解成功率达%,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4件1508余人,防止群众性械斗12件123余人。近三年 0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2017年调解1801件(此件数仅为要求录入系统的书面调解数,不包含口头调解数),调解成功1787件;2018年调解 1666件,调解成功1650件;2019年,调解1096件,成功1083件;2020年截止目前,调解888件,成功874件。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15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7个,村(社区)调解委93个,实现了人民调解乡镇(街道)、村的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15个(2019年在县工商联成立了 0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环境污染民事损害赔偿、消费者申投诉、妇女儿童权益、公路建设信访、保险业、物业管理、城市更新改造、工商企业等多方领域,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民调解网络。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水平。

多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夯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作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重中之重,多举措、多渠道开展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一是建好队伍。一直以来县始终坚持选聘结合,专兼结合,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注重吸收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老党员、退休教师、村(社区)干部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选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村调解委员会中来,打造了一支既沾泥土、带露水、熟悉社情民意又懂法律、懂政策、了解专业行业知识的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现有调解员368人,其中村(社区)调解员235人,乡镇(街道)调解员32人,行业专业性调解员101人。自2014年开展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以来,所有调解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做到了所有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

二是做好培训。按照市对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考核办法要求,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围绕“以奖代补”政策、法律法规、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卷宗的制作等方面的内容,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选派组织骨干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积极领悟新思潮、认真学习新方法、切实形成新思路、推动 0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2011年以来,县共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培训58场次,参训人员2142人次。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实效。

一是健全调解员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学习培训、经费保障及考核奖惩机制,规范调解活动。要求人民调解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人民调解不收费的规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接案受理登记制度、调处制度、回访制度、统计上报制度、督查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不紊高效运转。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我县2010年制定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2014年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范围。自“以奖代补”政策推行以来,坚持“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综合考虑调解案件的难度、质量等因素,分成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四个等次,每成功调解一起,分别奖励5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避免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确保了公平公正,促进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以奖代补”制度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调解工作活力。2018年县司法局组织考核、奖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2次,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上报卷宗1700件,经过层层严格审核,共有1279件合格,其中,简易纠纷301件、普通纠纷811件、疑难纠纷132件、重大纠纷35件,共兑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金万元;2019年上半年兑现741件,兑付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金万元。

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0县财政依然预算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2020年下达经费12万元。

(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组织建设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2018年9月13日印发出台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在县信访局设立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办公室及调解室,明确了标识标牌、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等内容,由县司法局和县信访局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日常值班,每周五安排一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县财政给予工作经费预算,当前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五)认真落实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石平安办〔2020〕3号)文件精神,把本项工作与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效明显。为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深入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公安派出所一线延伸,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商县公局,建立司法行政人员进驻派出所参与调解工作机制,经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协商一致,决定从2020年6月1日起,县司法局在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风景区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选派1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进驻派出所,实现司法行政人员进驻派出所参与调解率达100%。

二是重视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XX市与 XX县行政接边地区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增进民族团结,共同维护两地行政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积极落实“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综合治安联防联控、接边机构联建联治”等措施,由县司法局与XX市司法局协商,共同制定了《XX市 XX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综治维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接边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联查、联调、联防、联控”等各项工作。

(六)强化宣传,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登典型案例,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依托各项活动扩大宣传。为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依托各项宣传活动,利用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人民调解宣传,旨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2019年制作人民调解手册和人民调解服务指南宣传材料4万余份,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调解形式和作用,懂得了在遇到一般纠纷时,可首先寻求村(社区)调委会及乡镇(街道)调委会的帮助,避免“找错人、找错门、走弯路”。

三是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创建,2020年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标准化外观建设工作,着力于统一标识标牌、合理划分服务区域与工作区域、统筹建设视觉识别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工作流程与干部队伍规范管理等几方面,打造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样板房”。目前西街口、板桥、圭山基本完成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群众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存在遇到大事小事,一部分群众先找熟人,再找法院,或者直接上访,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性质、法律效力等了解不够,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中的权威性还不高。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层人民调解员受学历、阅历和调解工作经验等影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培训多以乡(镇)、村(社区)一线调解员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相关部门、行业调解员的培训,培训注重理论性而忽视实践性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少数调解员没有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如对调处的纠纷不登记、不制作调解协议书等,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方反悔之后得不到有效保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设施欠缺,调解场所简单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认知度和权威性。

要强化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把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优势、特点向人民群众加以宣传,扩大广大干部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信任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巩固人民调解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二)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素质。

一是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要求,认真开展调研,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二是注重把群众威望高、法律政策水平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三是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通过法律服务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和调解效果。

(三)强化指导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级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严格调解卷宗制作标准,强化案卷评查管理,有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建设,逐步改善基层调委会的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紧密结合法治XX建设、平安单位创建、“七五”普法等工作,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5】

200*年,***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7月29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1000字【篇6】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了解村情民意;

二是治保员和人民调节员既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对本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长松村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村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3、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向村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

二、及时向政府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自成简快速通道项目在我村动工以来,就给本村人民群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房屋因施工放炮产生裂缝问题,同时也给我村村民带来不稳定心理影响,我村及时的向政府报告此重大矛盾纠纷。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村目前没有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2人,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帮教人员谈心,具体由人民调解员和帮教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20xx年长松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长松村村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长松村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