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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发表时间:2024-09-21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锦集12篇)。

随着时间的改变感悟也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顺应自己的心情写几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就是先确定主题,确定内容,整理大纲,再整理出具体的内容。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关于法律讲座心得”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1

法制、法治社会的基础:政治上人人权利平等不存在压迫;经济上按劳分配不存在剥削。

法制、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存在人民群众最不要的黑社会、娼妓、毒品、贫民窟和高犯罪率。

所以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封建社会帝皇制都绝对不可能做到法制、法治社会。

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也就是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作为标准来衡量一切、评判一切,裁定任何事、任何人。

但现在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了,所以改革开放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官僚资产阶级的是好、有害于官僚资产阶级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了。

法律本来是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但损害别人权益的投机倒把、尔虞我诈行为却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捧为榜样楷模。

比如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十元钱的东西如果能设法卖出二十元、三十元、四十元、……,或者搞个小公司使用欺骗手段吞掉了大公司,也都不属于诈骗,反而会被人们交口称赞,且更是会被媒体大肆炒作为成功人士、当代英雄。

而且资本主义社会更怪异的是,一边自称是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一边却不管是什么话也不管这是大家都同样在说的话,只要是有人要找茬告你,就能以你说了这个话而开庭把你当被告。

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有很多靠告人出名、靠告人生存的人,甚至还有纯粹基于自己的觉得好玩而经常抓住别人的一言半语来告人玩兴趣。

典型例子,台湾李敖告了许许多多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得告过哪些人了。

社会性质和制度:

封建社会帝皇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一个大家族霸占,唯独皇帝有权把生产资料分封给亲属私有或臣僚私有,大多数人没有生存所需的生产资料,要活着就得去为少数人(地主阶级)服务、劳动受压迫剥削。

资本主义私有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少数人霸占,大多数人没有生存所需的生产资料,要活着就得去为少数人(资产阶级)服务、劳动受压迫剥削。

社会主义公有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整个国家的人民共同拥有、共同生产、共同享受,任何私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使得没有任何人可以骑到任何人头上剥削压迫。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经济衡量指标:一、人民的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保障状况。

二、物价稳定状况、失业率状况、财政收支状况。

(此标准用于任何国家或时期,不以此标准衡量的一律无效!)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社会或时代好坏的指标:一、人民群众最不要的黑社会、娼妓、毒品、贫民窟和高犯罪率的状况。

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保障和安宁的社会环境状况。

(此标准用于任何社会或时代,不以此标准衡量的一律无效!)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事物好坏的标准即是: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人好坏的标准即是:言行有益于人民的是好人;言行有害于人民的是坏人。

用这些标准去衡量任何人与事都能立即清清楚楚、分明无误(但仅限于人类,而畜52生不会也不懂得使用这些标准衡量)。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2

通过这次专家讲座,我知道做为一名中学生,在校应安分守纪,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应用大气的言语,优雅的举止,高尚的品德,而让我们拥有书香飘满的校园,在课堂上应多于老师交流,谈谈有关学习的问题,同学之间应互相帮助,让整个校园充满温暖、和谐。

据之,在校期间,有的学生因网络上瘾而做出不可收拾的场面,轻者而幸运逃过此劫,重者则将刚点燃的光而熄灭,同学们你们为了这而作出的牺牲值得吗?你们难道不为你们的大好前程而毁而不感到惋惜吗(有的同学背着教师、同学偷偷躲起来抽烟,难道你们肯为你们的一时舒服、一时快乐而让未来的身体将受到致命的打击吗?有的同学因为报复心太重,而影响别的同学勾结在一起夜间群打。同学们,你们难道不怕法律制裁,你们虽然未成年,但是犯的错误大了,也会让你们在阴森的大牢里蹲几年。在牢期间,你一定会明白这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后悔药”。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认真细读法律知识,相信法律,好好读书,为国效力,成为国家栋梁,为国争光。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3

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解决问题依照法,遵守规则。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

俗话说,讲究学习方法。

学法是知法、用法、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用法是目的法制教育方面的心得体会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没有规矩。

当然,我们还需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从我做起”、宣传法律、贯彻法律,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同学们,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首先。

在学法上,坚持紧贴实际,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言论行动符合法”。

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为了我们的社会。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

在学法用法过程中,应该坚持学用结合,与时俱进,法律素质才能得到不断提高、法治的国家,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提高法律素质。

为了学好法、用好法,我们需要坚持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

.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把法律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真正做到会学法、会用法。

我想,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

自觉学习法律。

应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制定决策遵循法,为了我们的国家、守法的重要基础,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不成方圆”,学法是前提展开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4

人生碰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怎样决择?在实际生存中,有很多人不能明辨黑白而选错了门路使本身悔恨一生,固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缘故起因,学校为我们构造了一节法制教育课。

这对付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庞大.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陈诉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陈诉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职员,不但云云,他们都是拥有本身美好芳华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报告了本身是怎样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怎样的悔恨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伤.

他们用本身犯的不对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芳华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存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报告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执法意识.遵纪遵法,要学法、懂法、遵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百姓.同时还报告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膏泽.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原理转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付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乃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付我以后的人生门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很多真理和启发,报告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不停受用!

听了今天的陈诉,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法为什么呈上升趋势,重要是他们执法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另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本身应有的权利,什么是本身应尽的任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遵法的紧张意义,不能在社会举动中自发地运用执法知识来范例本身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发执法意识,起首应构造未成年人体系学习执法,多情势构造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执法条文,在社会举动中自发地运用执法知识来范例本身的言行用执法武器与统统违法犯法的征象作斗争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本身的生理和生理特性,调解本身的感情,加强本身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顺应社会上种种环境的考验由于,未成年人正是长身材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靠成人,想独立行止理惩罚一些题目,

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生长,每每分不清黑白,易偏激和坚强使本身的举措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必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团体引导,渐渐进步他们能阐发和去解决题目的能力

下战书,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党办室、团委、保卫科配合构造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陈诉会,听过法官的陈诉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执法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遵法不去冒犯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服从执法规矩,在社会生存各个领域中,国度都订定了差异的执法制度,

我们都要严格服从例如,同砚之间由于口角而产生辩论,造成打斗打斗的变乱个别同砚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征象等学校的领导凭据这些征象都订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付那些违背校规的同砚都赐与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依照校规不违背,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职员有联系,从而克制一些不须要的麻烦

我们是卫生学校的学生,是学习医学知识的,将来在事变岗亭上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在照顾护士病人的时间,要认真卖力,端正本身的态度,病人的生命是和我们痛痒相干的在我们事变时,不要擅离职守,不然造成的结果,将会让本身包袱相应的执法责任,同时会给病人及其眷属带来肯定的伤害

从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法的门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法的门路如许的案例有很多,都阐明了他们执法知识的缺乏,也报告我们学法、遵法的紧张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灼烁,而一旦冒犯了执法,我们不但仅断送了本身的前途,越发伤害了疼爱本身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执法知识,不但掩护本身,也为了掩护他人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5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的主旋律。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6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

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

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翔翔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

为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我总结了几条安全小贴士:

1、身上不要多带钱和贵重物品,如手机,mp3等。

2、遇事要沉着冷静,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反应和判断。

3、可以给对方一些财物,并寻找时机,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并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家长,也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

4、学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园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上学和放学期间不要单独在这样的小巷里行走,尽量结伴同行。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7

学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光荣任务。当今社会,作为一个劳动者,法律素质高低越来越被重视。宪法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对未来劳动者的法律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那么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还表现在:由于对自我的要求过分高于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客观生活环境困难,使得他们在心理上非常脆弱。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些父母过度关怀子女:有的不惜省吃俭用,也要给孩子舒适的环境;经济条件好的,更是把孩子当作“掌上明珠”,要啥给啥。这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极易导致心理脆弱。而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诱发的犯罪。

现代青少年学生自我价值观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在不否认主流是好的条件下,我们要指出有为数不少的青少年自我预期下降,思想出现了消极、颓废的倾向。许多青少年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这诱发了一些青少年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有些青少年为了经济利益,连最基本的道德也放弃了。

青少年学生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越来越突出。面对改革浪潮,许多人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这也波及到一些青少年学生。这种倾向是对不承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反对”,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8

最近几天g20的消息席卷了杭州的各个角落,最热闹的还应该是网络上的传播关于安全教育的**在各个**的站面都被法律教育**占满了。

我一时去兴,进去了当时浏览量100多万的一个**。只有五分钟,但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惊。**里前段放着一张张令人吃惊的**——不管是乡村还是游泳池,都有着因游泳而死去的人,大多还是在上小学的孩子。

就这样,在聒噪的夏天里悄无声息地走了。在这之后,陆续呈现了字幕,这是对夏天以来各地对游野泳而死去生命的记录,还有些没有被记录上的。“一天就死十几个人?

”我心中发出感慨,“那么这国家不得衰败?”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国家在很早以前就发出了通知:关于不要在非正规营业与路边小河游泳的报告。

显然,这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之后,**又实行了其它预防措施,例如:在一些较深的小河边围上栅栏,并且出版了许多关于安全教育的书等等。

这些工作没有白费。因游泳而丧生的人数大大减少,但仍然不够。然后,他们又开始工作了。这次,他们融入群众,了解群众对溺水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很快,学校开始了安全教育讲座活动,演示了溺水时的正确呼救;许多**上也多了许多**——指导人们在遇到溺水时,正确面对方法。

并且还有由老师指导我们如何现场抢救溺水昏迷人的方法······这次工作很成功,因为在一些论坛贴吧里,可以看见人们都在上传**防溺水的教育**,这是对那些辛苦的工作者们最好的点赞了。我想,如果在之后的哪一天,我也遇见溺水事故,不会看着眼前奄奄一息的病人而束手无策,应该是尽着自己的知识与努力,为他争取着生命的那一刻希望。

安全小报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9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面临许许多多的抉择,当你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选择?

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不能明辨是非而走上不归之路,是自己终生后悔,尤其是正处于花季的我们。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校特别组织了法制教育安全讲座,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我们如何学法、知法、守法。这次为我们做讲座的是史科长,他给我们讲了几个犯罪案例,那些犯罪人的年龄与我们相仿,他们实施偷、抢等违法手段,被公安局抓进了监狱。这预示着自己的美好青春虚度,不仅如此,他们的家庭也会受到伤害。这一切都警示着我们——正处于美好青春期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同时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何时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一个学校里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公民。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带来的。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10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重婚、无效婚姻(从法律角度,认识相关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

1、事实婚姻(合法有效,但认定标准严格)——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a、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b、双方自愿结婚;c、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区分意义:配偶一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继承?扶助关系?)

2、同居:第一种情形为异性暂时居住在一起,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传统观念,但法律未明确禁止)。第二种情形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存在法律过错,离婚时存在损害赔偿问题)。

同居与重婚的区别在于,未办理婚姻登记、不以夫妻名义生活。

区分意义:同居财产分配原则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存在法定继承问题。

3、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无效,且涉及刑事犯罪问题:按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重婚具体形式为: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4、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根据原婚姻法规定,包括麻风病、性病未经治愈,但已废止。不包括患有遗传性精神病、遗传性智能缺陷、遗传畸形人群,但该类人群婚后依法不应生育);

(4)未到法定婚龄的(注:起诉时已达婚龄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二、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亦即,明确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判断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与一般同居、通奸不忠行为的区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另规定了下述情形(但部分已不适用):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夫妻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部分废止)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如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

除上述情形外,由于感情破裂问题主观因素过强,难以判断,实践中法院操作办法为“二次诉讼”标准。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11


最近,我有幸参加了一场法律教育讲座,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在这场讲座中,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并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我将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来详细介绍我的心得体会:法律的普及性、法律的公正性、法律的合理性以及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我对法律的普及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讲座中,专业的法律讲师生动地解释了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我原本以为法律只是一种约束力,并没有深入了解它对社会的普及影响。通过讲座,我明白了法律普及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例如,讲师给出了很多实际案例来说明法律的普及性,特别是在就业、消费、婚姻、交通等方面。这让我意识到,无论是谁,都需要遵守法律,因为法律是公正和灵活的,它为提供了一个整体有序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律的公正性在讲座中也得到了强调。法律的目标是保障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在我个人的理解中,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而是表达着社会的意志和公众的利益。在讲座中,讲师通过向介绍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以及现行法律典型案例的分析,让我意识到法律是由社会共同参与建立的。只有有一个公正的法律系统,才能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正。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法律的合理性也是我在讲座中深入思考的问题。法律的建立是基于社会、经济、文化和历史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通过讲座,我了解到法律不仅仅是解决纠纷和制定规则,更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它也面临着不断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的合理性不仅体现在内容的合理性上,也包括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整个讲座让我意识到,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进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法律体系,才能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


我对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法律教育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培养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这场讲座,我明白了作为公民,需要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教育的普及是每个人的责任。通过法律教育,能够有效地减少违法行为,增强社会的公平公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小编认为,这次法律教育讲座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历。通过此次讲座,我对法律的普及性、公正性、合理性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都有了深刻的认识。我相信,只有通过更广泛的法律教育,才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有序的社会。同时,我也会将在讲座中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我的生活中,努力成为遵纪守法、守法意识强的合格公民。

关于法律讲座心得 篇12

作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我非常关注就业问题。近日,学校举办了一场就业法律讲座,我也参加了其中。在讲座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和技能,感受颇深。今天,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就业法律知识非常重要,而我们应该对就业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有一定了解。在讲座中,讲师讲解了民事法律、劳动法以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应该得到的薪酬、福利和休假等权益。当我们遇到一些不合理的安排或遭遇不公,也能够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讲座还强调了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讲师强调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并提醒我们在面试和入职等环节中需谨慎。作为就业者,我们应该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毕竟信息泄露非常令人痛苦。

再次,我还从讲座中学到了职场礼仪方面的知识。讲师告诉我们,在职场中要注意言行举止,不得轻易伤害别人的感情,并讲解了职场礼仪相关的具体规定。比如,我们不能在工作时间打游戏或刷社交媒体,还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心态。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场讲座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好的规划。通过学习了解了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也可以更好地应对职场挑战。相信这些知识和技能会在将来的工作中为我服务,让我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总之,这场就业法律讲座对我影响深刻,让我受益匪浅。我希望更多的学生能够参加这样的讲座,了解更多有关就业的法律知识,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