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从各种教育和启发中获得一些收获和心得。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将这些内心的体验总结成为心得和感悟。对于这些心得和体会,我们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更新。如果您对“旁听庭审心得体会”感兴趣,我向您推荐阅读这篇文章。非常欢迎您对本文进行参考和阅读!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2
X月X日,单位集中组织我们到县人民法院参加XX受贿案庭审观摩活动,这是我第一次现场近距离接触庭审,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审理过程真实再现了XX是如何腐化堕落,进而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38年的政法工作经历,2年的共产党员身份,XX作为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最终倒在金钱的诱惑之下。法治观念的淡泊、价值观念的偏移、理想信念的缺失、党性修养的降低,导致他心存侥幸心理,不断触碰法律底线,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
还记得第一天到检察院报到,XX检察长对我们新进干警的谆谆教诲:“作为检察干警,做事要先考虑模范遵守,学会守规矩,树立规范意识,对自身要求要高于一般公务员,高于其他党员,高于其他政法干警。”通过今天的现场观摩,对X检的讲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忽视了平时的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这是多次出现在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忏悔书上的字眼,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要注重理论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学习,能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从源头上遏制浮华思想滋生,能更好适应新时期需求,避免三观出现偏差。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虽然结束,但我们抓学习的力度不能减弱。
要做到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国家利益,心中要有一把尺。特别是作为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把“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一言一行。
作为一名刚入职不久的检察干警,系好第一粒扣子是关键,我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让胸前的检徽永远闪耀。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3
扶沟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振、高同红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首先查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代理人情况
?原告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水莲到庭没有。
: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吉凤春,河南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务人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到庭没有
:到庭
?被告吴建波,男,汉族,1974年5月29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县曲兴镇耿楼村5组69号,是否到庭
:未到庭
?被告孙国立,男,汉族,1972年11月10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县袁坊乡付砦村4组,是否到庭
:未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二被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扶沟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七条之规定,本案由审判员高同林独任审判,由书记员
孙彦海出庭担任法庭记录。双方当事人如认为本案审判员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并经批准。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交待当事人权利义务(略……),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了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简要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详见起诉状(略……)
?原告除诉状所诉事实及理由外还有无补充及变更
:有,违约金增加从20xx年5月1日至清偿完毕止,违约金按月息2分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原告你是否听清楚
:听清了
?原告方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有,向法庭提交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一份,欠款明细一份。交强险保单一份,商业险保单一份,车辆安全互助凭证一份。
证明目的:(1)证明被告吴建波购买原告重型自卸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豫AM8897。(2)被告辆车首付车款为98000元,被告已将车款还清,下欠我公司替交的保险费为26622.59元(3)孙国立应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原告,你公司起诉的这辆车在哪个地方。
:由被告控制。
?你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有什么依据。
:根据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约金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此规定因违约金过高,违背法律规定,我公司调整为按月息二分计算。
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
?原告辩论意见
:原告起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最后意见
:支持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因被告未到庭,本庭不再组织调解。
现在宣布休庭,另行择日宣判。
当事人核对笔录,如无异议,请签字按手印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4
旁听,汉语词语,读音为pángtīng,意思是非正式地随班听课。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首先在思想上一是要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要坚持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深刻认识到不正之风是我们党面临的危险,要清醒地认识到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其不仅严重危害到党的执政根基,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也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二是一定要注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切记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对细枝末节的小问题要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例如对案件法定审理期限要严格遵守,绝不能允许一个案件出现亮红灯超法定期限的情形;再例如要提高庭审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一系列细节问题要高度重视。细节决定成败,思想上绝对不能存在麻痹大意,不能觉得问题不会找自己,这种想法是千万要不得的。要是有这样的思想,那么问题肯定离自己就不远了。更不能有老好人思想,仅靠经验办案,不看法条办案,这种想法更是要不得的。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同时要加强学习民法典、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不能存在吃老本的思想。
其次,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各项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无论在工作中还是下班后都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侈的生活,要勤俭节约。严禁以权谋私,要杜绝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相关人员的不当交往行为。要坚持工作原则,坚持工作底线,面对诱惑要有定力,坚决严格做到落实各项纪律制度。
最后,在法官岗位上,要时刻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要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依法办案,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不损害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3月30日,我参加了县法院组织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一次润物细无声的警示教育洗礼。
老百姓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自身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庭审后,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反面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强化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是加强自身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
三是坚守本职工作,才能获得人生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警惕、动摇了信念,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记反腐倡廉,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组织全局干部集中进行观看学习,现将集中观看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区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旁听庭审过程,使干部职工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对全体干部进行思想发动,使其深刻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坚定理想信念,建立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集中观看旁听庭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都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戒,警钟常响,时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注重思想修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全局干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或全局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坚持有责必问。
三、加强学习,坚持依法治统
组织集体学习,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熟练掌握统计法相关知识,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区统计工作实际,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提高全体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强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经济强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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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5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渐淡漠法制观念,在权钱面前丧失原则,多年来忽视党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对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干坏事,犯了罪,下了地狱,最后败坏了名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上周二,有幸到恩平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当我走出法庭时。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他们因这么点小事而伤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怕法律制裁吗?其实,细心想想,他们两个当中一个没有读过书,一个小学毕业。由于法律意识浅薄,意气用事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原因。此时,我在想:中国,甚至全世界究竟还有多少像他们两个人的人啊!怎样才能让这些牺牲品减到最低?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第二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4月20日下午,我们法学专业同学们在古淑惠、叶辉华两位老师的带领下,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了旁听。
案情很简单,是一个故意伤害案。虽然是共同犯罪,但其他共犯人因早已捉拿归案并审理终结,故这次庭审的被告人只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觉得,只了解案件概要去听庭审除了对诉讼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对于案件本身却会很迷茫。只记得公诉人的举证指向被告人是纠集人去殴打被害人的主犯,而被告人却反复辩解说他只是被人叫去撑场面并基本没有动手打人的小杂兵。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只是以其片面之词诉说其无辜,就是举不出关键证据。被告人一直在说什么店的老板能出来作证,而主审法官却对此置之不理。或许是因为法官心里已对该案定性有底,清楚知道被告人是在狡辩。可即使如此,为何连一句“不予采纳”都不说。那时候真的有种想向公诉人借该案件卷宗来看看的冲动。也许是受到传统侦探片的影响吧,总觉得对于案件的定性的决定性关键是在证据与证言形成的相互印证上。
然后,印象最深的还有几件事。其一是开庭押送被告人进法庭前,被告人的脚应该是被铁链锁着的吧。可能由于作证时会被叫到,似乎被押过来的人不止一个。当那几个人,几个脚上带着锁链的人一起走动时,锁链与锁链,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锁链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当当声,却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冰冷的声音让我无比厌恶,仿佛被锁着的不是什么罪犯,而是来自地狱彼方的恶灵。的确,锁链是很好的阻止犯人逃脱的工具。但罪犯也有人权,感觉用此锁链,却锁住了他们的尊严。
第二件事是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的妻子说了声对不起。没想到被害人的妻子此时冲动地大声喊出“你以为道歉就完事了吗”这样一句话。或许用没想到这个词不太合适,会冲动地在法庭上喊出这样一句话也是情理之中,毕竟,这样一句话,承载的是一个家庭的重量。看着那位丧夫的女子,脑子里会不由地想到,她与丈夫曾经一定有幸福的生活。而这样甜蜜的日子却被一场由争吵引起的殴打伤害致死而永远逝去。于是,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件事的介入,国家刑罚权对这个案件的审判对于挽救,或者说是是补偿对被害人家庭的重要性。刑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众多法律中的最后一道盾牌,如果在此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不能公正处理,那对于被害人一方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后一个是庭审完毕时,被告人被押着起身离开。而被告人却笑着对同在旁听案件的一位中年妇女说了声“我走了啊”。我不清楚那位妇女和被告人的关系,但被告人的笑容却让我很不是滋味。就像他是无罪的,被当庭释放般。抑或是不想让他的亲人们担心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不是像打翻别人的茶杯那样小的事,失去的是一条鲜活的人命。即使他不是主犯,或者根本没有动手砍人,但在如此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却完全没有一丝沉重与后悔,让人匪夷所思。
真的希望这位被告人能在之后的劳动改造中端正思想,重新做人。对于这次庭审,我收获最大的是对于一些现象的思考。学习法学也快两年了,却觉得自己的法律思维还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
第三篇: 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6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个人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俗话说:“不镜于水、而镜于人、则吉凶可鉴也。”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抗变能力。要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以**\**等时代先进人物为标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理想和信念。
二、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为全镇机关的行政负责人。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我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1-
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始终坚持“四个不”,即:不以权谋私、不参与赌博、不参与卖淫嫖娼、不参与“***”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源头治腐力度,重视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继续开展廉内助活动,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努力使每个干部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模范,让全镇人民放心。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力量、集体智慧,在重大决策、大额和专项物资采购等方面,始终坚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自从我到**镇任镇长以来,我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和重大事情,坚持集体讨论,从不专断,全部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作业”,透明操作。作为领导,我一定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选用干部良好机制的形成,真正选用政治可靠、清正廉洁、有本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人。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三、牢记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抓好反腐倡廉
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宝贵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尤其需要党员领导干部继承和发扬。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对于廉政建设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廉政的表现。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有了地位和权力,生活改善了,物质条件
提高了,不享受白不享受,于是一味的追求物质生活,怕苦怕累;有的将物质享受作为待遇高低的标尺来衡量,有的甚至因此而做出违背原则的事。如**有了地位和权力,理想信念动摇变质,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贪图安逸的思想严重,私欲不断膨胀,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从而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作为党员干部,我一定会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7
11月17日上午九点,是我人生第一次进入法庭旁听,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对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也见识了法官、代理人以及在场书记员的风采。这些都让我开始对今后的工作生活有了期待。
庭审的过程让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对法官而言,表达清晰、有条理、明确而庄重是基本要求,这是为了让原被告双方理解无歧义,也体现了法官的庄严和权威。对代理人而言,要在陈述过程中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谨的逻辑,抓住争议的要害和关键点,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而作为书记员,需要全面而精准地做好庭审记录,以便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
我认为书记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有责任意识,作为一名书记员,在某种程度上责任胜于能力,所以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基本要求;二、在庭审记录过程中,要提前了解案情,无论案情简单还是复杂都要做好法庭记录;三、在相关档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书记员应当有良好的保密意识,谨言慎行。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和了解,对来法院第一天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时,让我们在政治力、执行力、“泥土味”、学习力等方面也有更深刻的体会。首先,政治能力是基本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服从工作安排,对于收到的工作任务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与法官的工作相比,我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不足挂齿,但我们敬业踏实,就能让法庭的工作更加顺利,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其次,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庭审程序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做;另一方面要加强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就是庭审记录。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甚至语无伦次,如果不能及时记录,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所以我们要具备快、准、全、细的基本技能。
最后,希望自己可以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生活,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8
作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很荣幸这次有机会去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一个庄严与神圣的地方,令人心生敬畏,所以在参加旁听之前,心情难免忐忑不安,当进入法庭的时候,庄严肃静的氛围让我心生对法官们的敬畏,也让我心生对法律的无比的敬畏。
来到法庭,在这更显安静。靠近门口有几排座位,这是旁听者的座位,正对门口的是审判席,中间是审判员,审判员两边一名人民陪审员,另一名是代理审判员,在审判席正上方是我国国徽,我深知这代表着庄严,在这里我们必须保持安静。在审判席的左边是公诉人,右边是被公诉人,但是本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席,而是由律师经过特别授权作为代理人出席本次庭审。审判席的正前方是书记员,负责对案件的记录。
虽然开庭之前我们并不了解本次所审理案件的案情,但是通过双方代理人在法庭中的诉讼请求和陈述,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关于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从被告(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业店铺用于出租盈利,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清第一笔和第二笔房款,但是由于出租的经济效应不好等原因,对购买合同提出异议,认为购买合同的签订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购买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欠款共计950万元。但被告认为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让我感到诧异的是,本次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而是采用特别授权的方式,由律师代理,由此我不禁感叹,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真的举足轻重。在我的印象中,律师在法庭里总是唇枪舌剑,双方有激烈的交锋,但是这次的出庭旁听改变了我对律师的印象,双方律师成熟稳健,表述不急不躁,条理清晰,很有逻辑,完全颠覆了我印象中律师在法庭上争辩的不可开交的形象,让我顿时对律师这个行业心生尊敬之感
我这是第一次在中级法院旁听,我觉得担任本次审判的审判长的素质很高。首先我从审判长不慢不紧的语速感觉到了她的沉稳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其次她对审判进程的掌握比较得手;再次,她归结案件“争点”和引导代理人陈述把握的也比较准。不像一些审判员凭借着自己的职务表现的很强势,像是在想通过这种途径来澄清些什么问题或向当事人传达这样的一个信息——不要失控,他们认为审判要按照法官的意志进行。而这位女法官却能以礼待人,温文尔雅。我们都能知道,作为民事庭的法官们,对他们素质的要求只有更高,这是职务的属性使然,因为他们所要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领域基本专业性很强。并不是说要求他们对所以领域的知识都要有个了解,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觉得他们需要一种临场的接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在案件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和庭上通过当事人对背景知识的介绍,快速的了解到相关的知识,并找到对本案审理有帮助的信息,以便划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界限来。在本案中,法官将争论的焦点归结为该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显失公平。
关于本案涉及到的房屋购买合同是否存在显失公平这一问题,双方当事人的律师也都通过大量的证据加以论述。
原告代理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欠款950万元,原告认为该购买合同显失公平,认为是无效的,其理由有很多,第一,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被告处于优势地位,因为当时被告欠原告950万元货款,两年未偿还,原告多次催讨以实现债权,但是
被告拒不偿还,因此,原告被迫购买被告房产,代理人拿出产权证作为证据,另外原告代理人拿出当时被告所写的欠条,也证实债权关系确实存在,被告的确欠原告欠款两年未偿还。第二,原告认为被告出售房产的价格远远高于当时的市场交易价格,高出当时平均房价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所以原告认为该购买合同显失公平。因此,原告请求被告偿还欠款950万元,并撤销购买合同。
但是被告代理人认为该合同有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原告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认为撤销该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第一,被告代理人认为该高买合同不存在显失公平,因为原告是一个职业商人,曾签订过很多合同,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原告当事人就应当预料到经济效益的风险,其损失与被告无关。第二,被告人代理人拿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说明当时全国重要城市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都存在上涨,所以被告当事人没有利用优势地位抬高房价出售给原告,从而双方不存在利益失衡。第三,被告人代理人拿出营业执照,证明被告的钢铁公司具有偿还能力,以证明虽然被告欠原告货款950万,但是原告并没有主张过实现其债权。因此,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是我第一次真切的领略到律师的风采,他们在法庭上的表现却都有可圈可点之处,透过他们所运用的辩论技巧体现出来。策略一是,充分发挥自己在专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优势,一般是反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9
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后又延伸到手机,极大地推进了科学研究,极大地改变了工作方式,极大地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的品质,这无疑是人类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这一成果也毫不例外地为我们楹联人的创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人们通过网上进行创作和交流,还通过网络进行阅读和学习,这种方便和快捷是可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的。利用好网络这一现代化载体,组织会员开展楹联活动、搞好楹联创作、提升会员的创作水平、完善和壮大楹联队伍,是我们协会最近十几年来重要的工作方式之一。
一、建立一支网上楹联力量为了使楹联融入时代的发展,必须要利用现代媒介在互联网上开展楹联活动。我们当初的想法很明确,就是为了发现和培养年轻的楹联人才,改善我省创作力量的结构,让楹联文化打入错综复杂的网络阵地。2006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这期间,一些上网的联友多次给协会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地在互联网上建立楹联交流平台。正如《论语》所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协会十分珍视他们的意见,从而加快了协会在互联网上工作的步伐。经多方考察,协会于2007年5月20日,以熟悉网络的联友为骨干,在《诗文天下》网站上建立了试运行的“北方联坛”。论坛初建,不到半个月就聚集了省内外网友近300人,这种积极热情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好势头。最初,论坛下设3个板块,网友发表作品热烈,运转顺畅。这个全新式的交流平台,让人耳目一新。网上的年轻联友创作思维角度新颖,又有极大地激情和朝气,作品格调也多样化,很好地推进了我省网上楹联队伍的建设。只是大家觉得这个网站有点小,有局限性,于是,我们思考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初尝甜头,大家群情振奋。省协会及时把新发现的网络骨干召集在一起,于2007年6月2日,召开了首届网络工作会议。会上大家群策群力,发表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最后决定:为聚人气、扩大影响,应该在更大的、正规的官方网站上建立楹联论坛,待发展成熟时,再建立协会自己的工作网站。这次会议坚定了我会在网上推动楹联发展的决心。协会经过调研和申请,2007年6月20日,在黑龙江省官方网站《东北网》上正式建立了“北方联坛”论坛。论坛初建就设立了多个板块,后经各地、市诗联等群体的加入,高峰时达到20多个板块,最多时日发帖量近1500个。虽然数字不能说明一切,但足见当时的热烈。两个同名论坛在不同的网站并行,推动了我省网上楹联工作的进展。协会还邀请一些有经验的会员撰写了一些指导创作的帖子,在发展中逐渐规范创作。协会还多次在论坛内举办各种赛事,也与其他论坛多次联合举办活动……通过网上楹联工作的运行,不仅发现大批的年轻楹联人才,同时对不上网的人也是一个促进。在不长的时间里,大部分会员都能在网上发表作品和评论作品,这是协会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创作能力的一个升华,一支网上楹联创作力量初步形成。古老的楹联文化一旦驾驭现代网络工具便开阔了会员的视野,丰富了会员的创作,推进了协会的工作。网上的情况是十分复杂的,前进中也经历了一些风风雨雨,但是,我们一心坚持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我们走的就是一条光明大道。例如,有个别论坛,看到我们发展迅速有些眼红,出现一些不好的做法,但我们的重点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毫无私心地开展活动。在网上还曾出现抢人挖人的不良现象,我们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告诫管理人员以诚待人,做好工作。通过工作,转化了不利因素,促进了论坛的进一步发展。经过几年的运行,又几经探索,于2010年9月,协会建立了独立的网站《联雨文风》。不长时间注册会员就达到800余人,楹联工作在网络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最多时,注册会员达1200余人。我们和全国各地的联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协会的工作也步入了现代化发展的轨道。为此,协会于2011年12月,为网上注册会员不分地域,以网名为单位择优正式编辑出版一部具有网络特点的作品集《网海联风》。全书共分六个部分:一、原创楹联;二、网上应对;三、楹联接龙;四、原创诗钟;五、原创诗词;六、原创灯谜。由黑龙江美术出版社正式出版。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刘兴君担任主编,网上骨干16人参加了编辑;书名由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孟传生题写;序言由黑龙江省日报社原副刊部主任陆伟然撰写。这部书记录了那一时期的主要成果。当然,我们在鼓励会员进行网上创作的同时,也没放弃少数人坚守网下的创作方式。这一时期,我们网上网下并举,丰富了楹联创作内容,提高了会刊《黑龙江联坛》的质量,达到了我们最初的设想。
二、微信平台的创作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随着科学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平台应运而生,协会想进一步通过微信平台,培养队伍,提升质量,扩大影响。2015年下半年,协会就开始在微信上搜集整理会员的作品,并尝试创建微信群。2016年10月15日,协会正式改建了微信群,更名为黑龙江楹联茶楼,并制定了群规,这标志着我省协会微信群的正式诞生。最初,我们还是本着来去自由的原则,由于大批人员入群,网上的信息量太大,操作又十分便捷,大家又都感到新奇,各自为政,发帖五花八门,一度把楹联挤到了边缘,丢失了我们的主旨。尽管我们群规比较严厉,也陆续移出违规网友近二百人,但运行起来仍然十分艰难。我们先后建了三个群,想分类进行管理,效果仍不十分理想。为了让大家专注楹联,从繁乱的网上信息中走出来,引导会员,尤其是让热爱楹联的会员走上专业创作的道路,2017年3月5日,协会建立了公众号《黑龙江省联坛》,主要用以刊发协会活动和会员创作,随即引起了会员的重视,初显效果。又经研究和探索,最后,决定建一个这样的群:只收本省骨干会员,只发新创的楹联作品,彰显其专业性,互相批评,共同修改,以便捋顺网上工作,达到培养和提高一批会员创作水平的目的。2017年4月25日,协会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群”。这个群的创建,使我省在微信上开展楹联工作走上了正轨。为了保持与外界联系,我们只保留茶楼一群,先后改茶楼二群为灯谜群,取消了茶楼三群。根据发展要求,2019年9月20日,省协会又创建了黑龙江楹联创作二群,要求与一群一样。这样我们就有三个群同时进行,并每个群都聘任了两名管理员。茶楼除创作一、二群的职能外,还肩负着与外省联界保持联系。协会在微信上的工作初步闯出了新路,并展现出了良好的局面。为了尽快提高会员的创作水平,我们的思路是:在三个群里大家发表原创作品,互相品评,进行修订,再由管理员搜集整理,帮助修订,择优上报,然后,协会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复审,删改修订,最后,再进行终审,发到公众号和会刊上。这样就大大地减少了谬误。最近,我们又选一些负责任的骨干会员创建了“改错提高群”,就是把大家修订好的作品,在这个群里再检查一遍,达到尽量减少和消灭错误。我们之所以设置这么多关口,就是要尽可能地消除谬误。我们一直要求,修改作品时一定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思想内容,二是创作质量,这是我们职责所在。也要求大家,在修改时尽量不要破坏原创意图,能用尽量用,实在修改不了的作品,也只能舍去。为了丰富群里的创作氛围,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大家创作,同时,责任和权力到位。一方面,协会有意选一些主题让会员创作,这个创作协会要负责;另一方面,群里也可以自主出一些主题让会员练习,这一部分由群管理员负责;同时,我们更欢迎会员把自己的新作发到微信上,供大家品评,群里人员共同负责修订。开展楹联专题讲座,注重提高全员创作质量。我们还在还微信上开展了,针对一个时期大家在创作上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请有专长的会员,陆续做一题一议的专题讲座,这对提升大家的创作水平是有很大帮助的,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协会网上工作的骨干和聘任的管理员,是十分辛苦的,正因为他们在微信群里的认真负责,才使协会在网上的工作得以实施,才改变了过去审稿的单一力量。这些人除要进行正常的管理外,还要搜集、修改、取舍稿件等工作,占用大量的个人时间。如果没有对优秀传统楹联文化的热爱,没有一颗发展我省楹联的高尚之心,没有一定的楹联鉴赏水平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这让人想起宋人在《官箴》中所言:“处事者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他们尽心尽力地工作,理应得到每一位会员的支持和尊敬。经过管理人员和骨干的认真负责,层层把关,我会相当一部分会员的作品质量都有所提高。这样微信上的楹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已经成为我会工作的常态。这种做法我们还要坚持一段时间,然后进入提高阶段,直到培养出一支过硬的龙江楹联劲旅。这是历史所赋予我们协会的使命。
三、网上创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互联网加手机确实为楹联的创作和交流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为我们在网上开展工作展现了广阔的平台,但任何一项事物的发展,都会有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真正利用好这一现代化的工具是要认真研究,才能推动楹联工作健康发展。无论怎么讲,管理工作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虚幻、自由的网上进行管理,问题和困难确实很多。因此,我们做了一些硬性规定。不允许发表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或作品,也不允许以各种形式,谩骂、诋毁他人。这是硬性规定,违背了就要从群里移出,就是要告诉大家一定要守住底线。在创作上,我们要求不准在创作群里发楹联以外的一切内容,最好是只发会员自己的作品,大家再互相品评,有利共同提高。会员必须要用真实姓名注册,发作品时一定要加上所在的县、市。这是为了便于了解会员创作水平和动态,并及时掌握全省楹联创作力量的分布。我们每次要求大家写作品,不仅留给大家足够的时间,还会给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就是给大家的创作提供一个“抓手”,希望大家要认真阅读、审题,感觉资料不够还可以自己去查证,然后选好角度再去创作。网上各种征联很多,协会希望会员积极参加,用自己上乘的作品为我省争得荣誉,但是,期望大家一定要选自己熟悉的主题去写,不熟悉宁肯不写,否则劳民费时,得不偿失。创作的过程是一个饱含激情,及时捕捉灵感火花,反复修订的过程,每位会员都要在创作中思考如何提升自己作品的质量。无论是管理员还是会员,对你作品的批评,都有可能存在失误,我们应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有问题单独交换意见,切莫在群里发生无益的笔战,甚至是攻击谩骂,这是阻碍我们创作的大敌。试问一个自私自利、只想高人一等的人,会去花时间看你的作品,再去指出你的不足吗?我们都知道孔子有这样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指出你不足的人应该是老师,更应该视为恩人!我们的创作群不是比谁高明的擂台,而是互相打造自己作品的摇篮。作品写好后,不仅自己反复修改,也要大家批评,要让互相批评作品形成风气,这样我们这个群体的创作水平才能快速提高。要记住:好作品是下功夫改出来的!由于网上影响面又大又快,因此,创作的作品更应严格要求,否则,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大家一定要认清一个误区,创作不是多和快就好,作品要过硬才行。有人说网上要求不那么严格,是不是我们也可以放宽标准,这样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的队伍,这个想法是十分谬误的。我们是一个正规组织,不能走旁门左道,只有出现真正的人才,才有可能创作出精品力作。还有人提出,为激发会员创作,我们可以在公众号上多发会员的作品,这个想法脱离了实际,会贻害会员。我们不要和外地去比,人家公众号作品发的多,自有道理,那是集全国的力量。我们要是也这样做,作品看似多了,质量难免会出问题,那我们的“产品”很多就成了粗制乱造的残次品,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只是一个省,而我省传统文化基础薄弱,人才也不多。再说,不能违背创作规律,应该有“板凳要坐十年冷”,“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精神。常言道:“万丈高楼平地起”,着急是不行的,没打好基础,队伍再大也不会有力量,作品再多也会变成垃圾,那就不可能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急功近利,贪多贪快的想法最终是害人害己的。网络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一定要慎重对待和引用网上一些信息和结论。网上的信息几乎无所不包,谁都可以发表言论,难免良莠混杂,这就需要我们在学习借鉴时,要认真审视,尤其作为创作依据时,就更要认真考证。网上信息多以新、快、短、奇、虚、偏居多,很多知识都是碎片化和个性化的,为搏眼球,有的人什么话都敢说,一张嘴就是冠绝古今,有的文章题目天大,毫无内容,语言粗俗,甚至有些别有用心的人胡编乱造……这是我们必须要分辨的。在我会的网络工作中,无论是在论坛上,还是在微信群里都出现过不好的苗头和行为,有人还辱骂他人,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这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允许的。网上操作确实自由、方便、快捷,但网上绝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明辨是非,也要受基本道德的约束,也必须要承担起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按理说,创作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应该去多管,但我们是一个整体,不要因为个别人影响集体;黑龙江需要楹联人才,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珍惜每一位认真创作的会员,所以必须在这里善意提醒,也算是有言在先吧。我省协会与时俱进,多年来在网上开展楹联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楹联队伍得到了发展壮大,会员的作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协会的工作得到了推进。在当前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大家不便见面、不便聚会,利用网络推进工作和创作就更显其优势。我们对待现在的微信群和过去的论坛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来去自由,如果不符合你的心思,你可以走,但你不能乱搞。但是大家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在创作上,一定要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协会出刊、做公众号,为什么要反复审视?就是要经受时间的检验,就是要少出问题。大家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谁发表的作品和谁推出的公众号谁就要负责到底。正如《诗经》所言:“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我们走到一起的原因就是要创作楹联、研究楹联,以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楹联文化为己任!这是起码的态度,这也算是“初心”吧!只要我们牢记这个初心,那一切事情就都能办好,我们也会在实际工作中,团结一心、改正不足,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0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跟随古老师以及叶老师来到佛山市中院旁听。在一个靓仔叔叔的引导下,我们步入了第一庭。相比之前的两次在校旁听(南海法院,肇庆法院),佛山市中院的审庭环境更为整洁,严肃。这营造了很好的庭审氛围。坐在里面,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起来。
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听说是很厉害的一名法官,审判过佛山灭门案)宣布庭审开始。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详细确切来说,应该是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告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到自己的老家四川,所以并没有与其他的被告人(苏绍川,匡大记,匡大操,皆已判刑)一起合并审判(在庭审结束后问了法官才了解的详情,刚开始一直在困惑为何陈兵会与其他的被告分开审判)。在法庭调查环节,检察院派出的女检察员(每次旁听的检查员皆为女性,且给我的感觉都很有威严,说话掷地有声,句句清晰地扣人心弦,说话速度稍快,给人干净利落的好感。因此每次旁听回来,都有立志做检察员的冲动)宣读起诉书之后,陈兵在谁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以及自己有没有用西瓜刀砍被害人这两个焦点上与检察员之间有一段对话。检察员在询问西瓜刀是否陈兵带去时,陈兵回答说是他们驾摩托车到达案发现场时,匡大操抽出了西瓜刀交给自己的,而自己并没有使用西瓜刀对被害人王凤舞实施伤害行为。而在被告的辩护人询问被告时,辩护律师直接问了被告:“你是否有拿着西瓜刀对被害人进行追赶?”我认为该辩护律师问的问题有点欠缺询问技巧,该问题并不利于其当事人即被告。这也给最后检察员认为被告的认罪态度并非良好埋下了证据。而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中,检查员与被告之间的博弈展开了。许多同伙的供词以及证人的证词都共同指出了被告陈兵把西瓜刀带到案发现场并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而被告陈兵对自身并没有带西瓜刀以及没有用西瓜刀在被害人背部连砍两刀并无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仅凭自己口述并不能使审判人员信服。在最后陈兵也说出了一句话:其实故意伤害罪判刑。“我不知道要怎么让他们(证人)说出真话来证明他们(同伙)在说谎。”如果真的如陈兵所说,西瓜刀并不是自己带的,人也不是自己砍的,但却没办法找到证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在押人员取证是否没有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渠道?由于目前没有开《证据法》课程,所以对该方面也不敢妄下定论。但据我看的侦探电影,侦探小说的内容,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有为其当事人查事实,收集证据的权利与资格的。而在此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并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甚至没有说出有力的话语来使审判人员信服。我认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并没有做出应有的作用。但是后来听了古老师的解释,原来在我国很少有律师愿意为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来是怕麻烦,而最重要的是弄不好很可能被牵扯进案件。听了古老师的解释之后,很是沉重,为了当事人,而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一行业的恐慌及困惑。
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陈词阶段,检查员提出了以故意伤害罪来定被告陈兵的罪。而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否认该定罪,但请求法官给予陈兵轻判,理由之一是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对于该点,本人并非赞成。第一,从陈兵在案发之后逃回老家四川该行为可以看出,陈兵存在着逃逸的行为;第二,陈兵对自己在案发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并没有认罪,即没有承认西瓜刀为自己所携带且被害人的要害伤为自己所致,并且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他就必须承担证据责任。在该点也可以看出陈兵虽承认自己犯故意伤害罪,但并没有全部认罪,且在主要方面没有认罪,所以本人并不认为陈兵认罪态度良好。在被告人陈兵最后向被害人亲属(被害人妻子)道歉时,被害人妻子激愤地回了一句:“对不起就够了吗?”霎时间很是伤感。一件小事引发的血案,致使几名年轻人断送了青春,更无辜的是被害人的妻子、父母、甚至小孩,在失去亲人,至爱的同时,更要坚强地面对以后生活的困难。书上说: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法更是最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更像是对被害人亲属的安慰,给予心理平衡。站在被告人的角度看,自身也是一个悲剧。旁听席上被告的亲属数十个人,个个外表憨厚,衣衫简朴,却浑身透露出无知的气息,对这次旁听抱着甚是轻松的态度。如果他们能对法有更多的了解,对生命有更多的尊重,或许就不会出现举刀砍人的悲剧。法盲,一个多普遍的词儿,或许是犯罪现象的根源之一。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及敬畏,导致了多少年轻人走向不归路。普法普法,中国的路还很长。
在附带民事审判环节,焦点辩论似乎没有,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所提出的30多万元的赔偿金请求。但在法官问其在案发之前有无固定工作,固定收入时,被告明确表示没有。这意味着若判决被告负赔偿责任,被告也无能力支付赔偿金。赢了官司输了钱,判决容易执行难。这种现象在我国并不罕见。这急切需要国家政府出台一个有力有效的规定制度来挽救这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亲属。
这次旁听给了我很多启发及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对生命的惋惜,对法盲的扼腕叹息……作为一名法学生,深刻感受到我国法治之路的艰辛。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1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旁听庭审心得体会 篇12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组织全局干部集中进行观看学习,现将集中观看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区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旁听庭审过程,使干部职工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对全体干部进行思想发动,使其深刻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坚定理想信念,建立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集中观看旁听庭审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都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戒,警钟常响,时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注重思想修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对外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全局干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或全局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坚持有责必问。
三、加强学习,坚持依法治统
组织集体学习,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熟练掌握统计法相关知识,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区统计工作实际,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法定的职责,提高全体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强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美丽、经济强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