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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4-09-08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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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一杜绝、零增长”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决定开展为期一百天、以行政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结合我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打造平安浏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梁 仲

副组长:吴 震 张若林 付旭明 李家喜 唐建新

刘一江 熊清溪 蒋国平张葵红 邓雪琴

李 航(常务)陈 涛 汤贤富 宋福生

成 员: 各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正职

下设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内,电话:83611871,传真:83666129),由张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联系、协调以及资料收集整理和情况通报。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0月16日—10月20日)

(一)10月16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行动。

(二)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安委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核查(10月21日—11月10日)

(一)企业自查自纠。10月25日前,各企业召开全体职工会,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表上报到对应的乡镇、街道职能站所。

(二)乡镇、街道全面核查。从10月26日起,由乡镇、街道组成若干检查组,逐行业、逐厂、逐车间、逐工房、逐岗位全面核查,看隐患是否排查到位,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科学;对排查的隐患,实施立即整治、限期整改。同时,将排查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执法(11月11日—2010年1月26日)

(一)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对清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拒不进行隐患治理的单位严格执法,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屡次违法违规生产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坚决从严查处,要通过执法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督查。安委办要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分时段进行工作督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督查中发现好的方面要进行总结推广,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通报。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情况并进行通报,将此次百日攻坚战的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评价安委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及安监站的依据。

四、执法重点

(一)烟花爆竹

序号 整 治 重 点 检查方法及重点部位 监管措施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工艺流程情节严重的,如低危险等级工房改作高危险等级工序使用,在C级车间从事裸药操作,C级收发室、仓库存放裸露药物、内筒、引线、礼花弹的。

1、查组装装药工序;

2、依照平面图和产品工艺流程图现场检查。责令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擅自改变药物配方、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药物或不合格原辅化工原材料的。

1、比对GB10631-2004中关于药种、安全性能规定;

2、查原材料库和原材料帐单;3抽样检测。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超药量、超定员、超范围(许可品种)、超负荷生产的生产,情节严重(药量超1倍以上,A级工序超员1人以上或3处以上超药量、超人员)的。

1、比对图纸《安全使用规定表》和工房标识牌;

2、比对GB11652-89关于各工序领药量规定。

3、比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

4、查药物库存和半成品库存 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多股东各独立组织生产或将生产厂房出租给不具备资格者生产的,一厂分租多人且各自组织生产的。

1、询问职工;

2、查工艺配套与否;

3、查原材料、药物成品是否分开存放;

4、查检查记录。责令暂时停产整顿,并立案查处。新、扩、改后未经许可进行生产、储存的;同一区域生产与基建同时进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擅自继续生产的;企业换证整改项目或承诺整改的项目未整改到位的。

1、查看许可证和有关延期生产批准文件;

2、现场检查;

3、查新、扩、改建验收和投入使用审批文件。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私搭乱建工房或使用废旧工房情节严重的。

1、比对企业平面图纸;

2、现场检查。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违规用工的。查三类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从业人员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存在严重违规用工行为。责令当即撤岗,限期改正,并立案处理。非法下单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单位或个人的,收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明查暗访 以非法生产经营共同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无防火隔离带、防爆屏障、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或上述设施数量、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

1、现场检查。

2、比对GB50161、GB11652和防火带有关规定。

3、查有关检测部门检测报告。责令停止使用相应工房,限期改正。药物总库、A3级成品库、A3级半成品中转库布局不符合现实生产要求或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且无防护屏障的。

1、现场检查;

2、比对GB50161有关条款。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危险品运输工具、道路、时间不符合要求且不能保证安全的。

1、现场检查;

2、对照GB50161、GB11652和本市“三项整治”有关标准。责令立即停止运输使用。

(二)危险化学品

序号 重点部位和环节 整治重点 监管措施加油站 加油站违法加装储罐的;擅自增设汽车修理、洗车经营项目的 责令限期改正

在安全间距内违规停放车辆的 责令立即改正花炮原材料经营企业 门面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存的;超核准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经营硝化棉的 责令立即改正

并立案查处金属粉末生产企业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未按标准选型安装;应急灭火器材室位置不正确、储备不足 责令限期改正

粉尘作业场所通风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责令立即改正防潮剂

加工企业 生产储存场所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生产车间、液体仓库通风不达标的 责令限期改正

生产车间内违规存放成品、原料的 责令立即改正并立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 重点对三季度打非情况进行回头看,仍从事非法加工、生产的 责令立即改正,拆除机械设备并立案查处安全许可证照情况 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发新证仍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三)非煤矿山

序号 整 治 重 点 检查方法及重点部位 监 管 措 施地下矿山超高超宽开采 检查作业面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复查;对存在大面积采空区的责令进行采空区稳定性专项论证。地下矿山顶板松石处理不到位 检查作业面,发现松石及时处理 责令立即改正,并完善相关检查制度。地下矿山通风不良 检查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通风巷道,机械通风风速量是否达到要求,独头巷道是否安装局扇 责令暂时停产,并限期整改防排水措施不到位 检查排水用水泵数量,功率是否与涌水量相匹配,涌水量大的矿山是否建设疏水巷道 责令限期整改提升运输系统 对提升运输设备企业日常检查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对输送人员的提升设备未检测的责令停止运行,其它责令限期改正。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和掏采 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尾矿库 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演练,对危库的整改是否措施到位。责令限期整改检查许可证期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 责令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立案查处9 新开办矿山 未履行“三同时”审查 责令停止建设

(四)综合安全领域

序号 行业

(领域)整治重点 监 管 措 施 责任单位煤矿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责令停止生产和现场改正,并立案查处 工业

经济局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无防火、防尘、防瓦斯等安全设施和措施 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水患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防排水系统和设施不齐、不可靠的 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顶板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不严,不按规定操作,无防冒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道路交通 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规载客和车辆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 实行设点及巡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公安局

车站、渡口“三品”运输、车船非法营运,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整治 督促车站、渡口加强“三品”检查力度,依法查扣非法营运车船,加大交通运输企业监管力度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 交通局消 防 公共集聚场所 集中整治集贸市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火灾隐患 消防大队建筑施工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 加强对施工工地基础基槽、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临建洞口、塔吊、提升机防护检查,依法治理安全隐患 建设局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 全面排查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隐患,逐一检查冷冻食品企业管道、阀门安全状况,限期整改,依法关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质量技术监督局燃 气 液化气站点超量储存 依法查处液化气站点超量储存违法行为 城管局旅 游 旅游景(点)区安全状况 重点排查景(点)区安全设施设备等隐患 旅游局电 力 供电设施设备 加强供电设施设备检查,消除线路安全距离不足、漏电等隐患,排查非法用电行为 电力局

注:部分行业领域没列表说明,其整治重点和行政执法措施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务必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特别手段,严防严守,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处理到位。各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和要求,强化监管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能即时整改的要当场督促整改到位;该限期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申请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关闭。

(三)严肃纪律,问责到位。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战行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治理隐患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加强服务,指导到位。各单位要在严格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企业隐患治理的指导力度,要帮助、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未换证企业及时整改、按要求提交换证资料等。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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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3)

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变得愈发重要。为了维护良好的村庄秩序、保护农民的权益和提升乡镇形象,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制定计划的目的、内容、实施方式和成效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制定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目的在于明确工作目标,整合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更好地为农村发展服务。通过该计划,可以确立村庄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安全和农村卫生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

其次,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应包含的内容丰富多样。首先,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其次,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还要明确村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领域,如环境保护、农村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和食品卫生等,通过加强巡查、整治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在实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时,应采取多种方式手段。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其次,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此外,应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解决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开展成效评估。通过定期开展工作总结会议,评估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与进展,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将带来多重利益。首先,它将进一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将促进村庄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升乡镇的形象和吸引力。最后,它将加强乡镇治理能力和法治意识,推动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采取多种方式手段,可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定期总结成效、加强培训考核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将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促进农村的发展,增强社会稳定与和谐。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4)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xx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xxxx〕23号文件和湘政发〔xx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xx〕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5)

20xx年,我局工会在县级机关工会的指导下,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创争活动,真正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二月:

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成立局工会委员会,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月:

1、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组织学习《工会法》。

2、协助妇委会开展迎“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

四月:

组织一次队员踏青,开展健身走步道活动。

五月:

开展庆“五一”自行车慢骑比赛或拔河比赛。

六月:

1、开展“六一儿童节”关心下一代慰问活动。

2、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进行半年工作总结。

七月:

围绕城管执法管理,开展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比赛。

八月:

组织一次篮球比赛。

九月:

开展创建“优秀职工之家”活动。

十月:

开展一次“树典型、学模范”道德讲堂活动。

十一月:

1、协助做好各类报刊征订工作。

2、向工会会员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听取会员对局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二月: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一年来工会收支情况,总结20xx年度工会工作,谋划制定20xx年工会工作计划。

2、组织慰问退休、困难及患病职工;组织慰问扶贫结对困难户。

3、举办一场“迎新春庆元旦文艺汇演”。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6)

台前县粮食局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濮阳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改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创新粮食行政执法机制,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粮食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一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县法制办领导、法律专家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授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知识自学活动,要求各股室、各基层企业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自学内容,并做好笔记,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自学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进行了专项考试,考试成绩做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我们创新社会粮食管理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进服务性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的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性的转变,检查中做到着装整洁、举止得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尽可能的解答被查对象所提出的问题。帮助被查对象解决经营中的问题9人次,树立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年6月24日2013

行政执法员工作计划(篇7)

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履行农业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省农业厅《2010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引导农资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农民自觉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意识,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稳步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加强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一要有编委正式批准定编定员的执法机构;二要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司执法的队伍;三要有与执法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四要有完善的执法制度;五要有显著的执法成效。

(二)全面推进农业执法工作。充分履行农业行政部门执法职责,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好日常监管 1

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执法的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整治。针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产品,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突出种子执法监管,落实2010年农业部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一是以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同时,重点要做好“两会”期间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三是继续抓好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3、全面启动耕地质量保护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落实好省厅耕地质量管理与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严惩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

4、加强执法监督抽查。一是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产品。对抽查出的不合格农业投入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认真抓好各项执法制度的实施,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思想教育,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改进执法能力,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健全执法队伍进出制度,严把准入关,对在执法过程中表现素质低、能力差或执法违法的,实行淘汰制。

(四)抓好行政许可的管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大力推进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抓好农业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抓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并做好“五五”普法五年的总结工作。积极开展干职工法律培训教育,提高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大力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加强对生产者、经营者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保护农民利益、履行法定职责、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与措施,从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具体抓,农业执法机构和种子、农药、肥料等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市、县结合,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保障。执法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制约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一是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五条禁令”的规定。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通过“12316”举报热线等形式对农业行政执法予以监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以执法制度上墙公开为重点,从接受举报到结案的全过程,凡涉及到当事人应该知悉的所有事项制度化,并上墙公示,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错案要及时纠正,做到取信于民。对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执法人员要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营造农业执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采用宣传栏、标语、公告等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农资企业单位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要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人民群众对农业执法工作了解,树立农业部门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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